第一章告诫
我1632年出生于纽约市的一个正当人家,虽然我们并非是美国人——我父亲是德国不来梅的一个外国人,最初居住于赫尔。他从事商品买卖赚了不少钱,然后放弃生意来到纽约,在这里娶了我母亲。母亲的亲戚们都叫鲁滨逊,是本国中一个不错的家族。我因此被叫作鲁滨逊?凯兹纳尔。又由于在英国语言常有讹误,我们现在则被叫作——不,是我们自称为、自写为“克罗塞”——所以我的同伴们也就总这样叫我了。
我有两个哥哥,一个是弗兰德斯英国步兵军团的陆军中校,此军团曾由著名的洛克哈特上校指挥。大哥战死在敦克尔克 附近反击西班亚人的战斗中。至于二哥的情况,我知之甚微,正如父母对我的情况也知道得不多一样。
我是家中第三个儿子,生来不是做买卖的料,早早地在头脑中就充满了周游四方的想法。我父亲十分守旧,他让我获得了足够的知识——家庭教育和一所乡村免费学堂通常也只能做到这样。父亲打算让我从事法律,可我只喜欢出去航海。这一愿望使我强烈反对父亲的意愿,不,是父亲的命令。母亲和朋友们也极力恳求我,说服我,我均充耳不闻。他们好像让我觉得,我的天性中有一种致命的东西,将会直接给我的生活带来不幸。
我父亲是个既聪明又严肃的人,他预见到我的想法,提出了认真而非凡的反对意见。一天早上他把我叫到房间里,他因患痛风出不了门。他就此问题非常热心地劝告我,问我除了仅仅想漫游四方外,还有什么理由要离开自己的家,离开本国——我本可以在这里得到很好的引荐,加上用功和勤奋,我会得到不错的收入,过上舒适快乐的生活。他说,那些出去冒险的人,他们希望从冒险事业中寻求发展,希望另辟蹊径以求闻名于世,这样的人有两种,一种是孤注一掷的绝望者,一种是富有抱负、条件优越者。而这些情况要么离我太高,要么离我太低。我的情况处于中间位置,或可称为下层生活的最佳状态——他从长期的经验中,发现这是世上最好的生活处境,最适合给人带来幸福,既不在机械的劳动中受苦受难,又不受困于上流社会的傲慢、奢侈、野心和嫉妒。他说,我可以根据一件事就能断定此种生活的幸福,即其余所有的人无不羡慕此种生活状态;君王们常常悲叹自己由于生来享有荣华富贵,而遭受不幸的结局,他们希望置身于卑微与高贵这两极中间;明智的人也表明这才是真正幸福的正当标准——这时他既不求贫穷又不图富贵。
他让我注意观察,说我总会发现悲惨的生活出现在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中。而中层社会的苦难最少,不会经受太多的兴衰,身心不会遭受太多的折磨。并且,他们不会像那些生活奢侈浪费、十分邪恶的人,或辛苦劳累却缺吃少穿的人,他们那样的生活方式自然会给自己带来不利。中等生活则被视为具有一切美德和乐趣,宁静与富足使之更加完美。温和,节制,平静,健康,友好,一切令人愉快的事情,一切令人满意的乐趣,都是中等生活所获得的赐福。人们以这种方式安宁、平稳、舒适地度过一生,不为身心的劳累所困,不为每天的饭食把自己出卖成生活的奴隶,或为种种困境备感烦恼——它们会夺走一个人平静的身心;也不会为强烈的嫉妒或暗自渴求非凡的东西而激怒;而是于舒适的环境中在世上安然地走过,明智地品尝着没有苦味的甜蜜生活,感受到自己的幸福,而且从日复一日的体验中对此产生更加深刻的认识。
这以后,父亲一再极其认真、满怀深情地让我别再莽撞了,别再贸然行动,自讨苦吃——无论是大自然还是我所出生的环境,似乎都不让我那样做。我一点没必要为自己的吃饭问题奔波。他会尽力帮我,会千方百计让我过上他推荐的那种生活。如果说我过去在世上并不非常舒适快乐,那必定都是我自己的命运或错误所致,他一点责任没有,因他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告诫过我不要采取他知道会对我造成伤害的办法。一句话,只要我能照他说的留在家里,他会好好对我——他绝不会鼓励我出去,我以后遭到不幸也与他毫不相关。最后他说我大哥就是一个例子,他也同样认真地劝说过我大哥别去参加“低地国家” 的战争,可是说服不了,我大哥满怀年轻人的渴望入伍,结果战死。他说他会不断请求我,但他也贸然告诉我,如果我采取那愚蠢的一步,上帝也不会赐福于我的,今后我身陷困境谁也帮不了时,我也许会在空闲之余想到自己对他的劝告置之不理。P1-3
丹尼尔·笛福,英国18世纪启蒙文学的代表作家,同时也是英国启蒙时期现实主义小说的奠基人,成为英国长篇小说的开路先锋,享有“英国和欧洲小说之父”的尊称。他生于伦敦一个以经商为业的中小资产阶级家庭,早年经商遭破产,在多种行业中谋职。1715年开始创作小说,1719年发表部小说也是他的成名作和代表作《鲁滨孙漂流记》,同年又出版了续篇,1720年完成《鲁滨孙的沉思集》。此后还相继发表了《辛格尔顿船长》《摩尔·弗兰德斯》《杰克上校》和《罗克萨娜》等长篇小说以及《彼得大帝》等传记。
原始状态中的文明人
经过数月努力,我终于译完了这部举世闻名、奇特罕见的文学作品。多年前我读完这本书时曾深深地为之震惊和激动,现在翻译完它也怀着同样的心情,可见其艺术魅力所在。难怪它为全世界千千万万的一代又一代的读者喜爱,难怪它几百年后仍巍然耸立在世界文学的殿堂里!而毫无疑问它的这种殊荣还将长久保持下去。
掩卷思索,为什么我会被小说深深吸引?其实答案已非常清楚,并且一次又一次地出现于脑际,那就是奇迹,一个又一个罕见的人间奇迹!它们令我惊叹,令我感动,令我对主人公产生由衷的佩服。一个文明人,在一次船只失事后不幸被抛到一座原始荒凉的岛上,并在那里生活了二十八年之久,其遭遇和经历的确是充满传奇、扣人心弦的。从一个个奇迹中,我看到的是主人公在重重困难面前表现出的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人有了这种可贵的精神还有什么战胜不了的呢!
当船失事后,船员们都不幸葬身大海,只有主人公被抛到一座孤岛上。为了生存下去,他不畏艰难地用木排把生活必需品从船骸上一次次运到岸上,以致几乎要把一艘大船全部搬光,那种顽强的毅力确实令人惊叹。为了不受风寒,免遭野兽等袭击,他建起了自己特有的住处,像原始人一样居住在山洞里,可想而知他的生活是多么寂寞啊!没有人与他说话,最多不过是那只能叫上几声“鲁滨逊·克罗塞”的鹦鹉(竟陪伴他度过了漫长的二十六年!)。从船骸上弄到的食物毕竟是有限的,他不得不设法在岛上猎取。由于任何煮饭炖肉的餐具都没有,他只好把猎到的动物烤着吃,可不能永远这样吃下去呀。他真想像文明人那样吃到炖肉喝到汤,于是想到烧制泥罐,经过千辛万苦后终于成功了!其实,为了生存下去鲁滨逊使许多在很多人看来不可能的事成了可能,由此可见人的创造力是很大的,就看你能否吃苦耐劳、开动脑筋。种粮食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吧。一次他偶然看见住处周围竟然长出了麦和稻,以为是上天创造的奇迹,结果发现原来是由于他先前无意中把袋里剩下的一点鸡食抖到地上,现在奇迹般地生长了出来。于是他小心翼翼地收藏好种子,经过不少挫折后终于在岛上大片地种植起粮食,以致他能像文明人一样最后也有了面包吃——而他想方设法成功地做出面包,也同样令人惊叹。他就是这样,首先解决了温饱,接着便千方百计想着怎样过得舒适一些。他在岛上的经历仿佛是人类发展的一段缩影。岛上的夜晚是漆黑的,这对一个不同于原始人的文明人的确很麻烦,为此主人公竟然用动物脂肪制作出了蜡烛!山羊脂肪是他制作蜡烛的主要来源——他利用自己的聪明和勤劳,在从事种植业的同时又开始了畜牧业,驯养起许多山羊。因此他有了肉、奶、乳酪和黄油吃,甚至还有了衣穿,因为他毕竟是一个文明人,尽管置身原野。正是山羊皮使他抵御了风寒,他用这皮做出帽子、大衣、裤子、皮带和雨伞,其奇特的打扮,我读时不禁捧腹!鲁滨逊造船并试图把它弄下水的事也给我留下极深印象。那么大一棵树,一个人仅用一把斧子以及用火烧的方法便把它劈成独木舟,其艰难不言而喻,况且还得千辛万苦挖出又长又深的坑,从而把水引进去让船浮起来,但终因势单力薄未能成功。不过他那种顽强拼搏、自强不息的精神确实难能可贵。
鲁滨逊的一生充满奇遇,这与他总不安于现状、富有冒险精神的个性是分不开的。我欣赏并赞美这样的精神,社会要发展进步很需要这种精神。本书开篇就是父亲对他的谆谆告诫,让他留在本地平平稳稳地过一种中等阶级的生活而不要出去冒险,以免遭受种种艰难挫折,但他不听。他渴望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那种心情我深有所感。他航海去巴西,在那里有了一个不错的种植园,假如他留下并坚持把它经营下去,其前景也是可观的。但是他禁不住朋友的劝说,又决心出海从事贸易,终于导致他被孤零零地抛弃到荒岛上,在这里一住就是二十八年!即使到了最后他有幸脱险,并从自己的种植园上获得一大笔财产,而且其年龄也已不小,本应该安心留在故土过安稳平静的生活了吧,然而并没有。他还念念不忘巴西,还渴望重返“他的孤岛”,看看那上面的人怎样了。小说最后也预示了在未来的十年里,主人公又有了种种新的冒险经历——这便是续集里所要讲的故事。作为本书译者,我很希望有机会把续集里的故事译介给读者,但愿有这一天吧。
另外要提到的是,主人公之所以能战胜重重困难,不得不说信仰起到了相当的作用,而这对于我或不少中国人而言是难以接受的。由于文化背景的差异,我不是一个信奉上帝的人,所以读到书中许多关于上帝的事都无动于衷,尽管主人公为上帝一次次把他从绝境中拯救出来如此感激涕零。上帝是不存在的,但仅从结果而论,我们必须承认鲁滨逊从宗教信仰中汲取了巨大的精神力量,使他获得安慰,并以顽强的毅力熬过漫漫岁月,最终脱险。
本书作者丹尼尔·笛福(1660—1731)是英国著名的小说家。他生于伦敦一个肉商家庭,受过中等教育,之后经营过多种买卖。曾到过西班牙、德国、法国和意大利等,有过许多冒险经历,这为他后来从事文学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他1685年参加蒙茅斯公爵反对国王的起义军,失败后不得不躲藏一段时间。1688年参军帮助来自荷兰的威廉第三夺取王位,并写出《纯血统的英国人》为新王辩护,指出“纯血统的英国人”在英国历史上根本不存在,美德不在于血统。笛福因此受到新王赏识,得以亲近,但不久又写出《铲除不同教派的捷径》讽刺国教,被捕入狱。部分群众拥护他反对专制、提倡民主的观点,在他被判戴枷示众时,人们向他投花,为他戴花冠,视之为英雄。此后他编辑过四五种刊物,和二十多家报刊有过联系,写政论文章两百五十多篇,无不鼓吹资产阶级发展的需要,此种思想充分体现在他后来的文学作品中。像当时众多的新兴资产阶级一样,笛福有才智,精力充沛,有进取心,力图在社会上争取一席之地,发展资本主义。
《鲁滨逊漂流记》是笛福于1719年创作的第一部小说,这时他已年近六十岁。作者从一个真实的故事中得到启示,以闪电般的速度写成此书,没想到竟获得罕有的成功。主人公的原型是当时一个知名的苏格兰水手,名叫亚历山大·塞尔科克,1704年离家出走开始了航海生涯。一次他与船长发生争执,自愿被留在智利的一个荒岛上,五年后才被另一艘船救出。笛福根据此事,并从众多书籍中汲取素材,创作出了眼前这部世界文学名著。在成功的鼓舞下,他又接着写了第二集、第三集。第二集主要写了主人公在随后的十年里去世界各地冒险的经历,但第三集已不是什么冒险而是“鲁滨逊的宗教感想”。他的另一部笔者已经翻译出版的优秀小说《摩尔·弗兰德斯》,描写一名受到腐蚀的贫苦天真的少女在堕落之后的不择手段的行为,以及资本主义社会的尔虞我诈,是骗子冒险小说的变种。他的其他小说如《大疫年日记》和《一个骑士的回忆录》等,则是历史小说的胚胎。
笛福共创作小说五十多部,其创作不受传统文学规律的约束,标新立异,成为英国第一个现实主义小说家。他描写个人在不利的环境中克服困难的心劲儿,描写自然环境和细节特别逼真,使人身临其境,语言通俗,受到众多读者的欢迎。
此书是笔者翻译的不少名著中的一部。尽管从事文学翻译不易,但我仍然坚持不懈地走着这条路,原因就在于我对这一崇高事业的热爱。就译文而论,我首先要求自己精益求精,力求把原著较好地“化’’成中文——这其中的甘苦,没有经过大量实践的人是决然体会不到的。所以每次译完一部书后,我都不能说非常满意,而只能说尽了自己的努力。“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确如此。
这本书笔者曾翻译、出版于十二年前,后来又数次再版。为了使译文更加完善,此次进行了全面修订。根据多年的翻译经验,我感到最重要的是在忠实原文的前提下,译文尽量流畅易懂,力求避免受原文影响出现生硬拗口的语句,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翻译腔”。修订中遇到有疑问的地方时,即对照原文进行核实、修改。对于书中有《圣经》引文的地方,全部按照行内的惯例,把以前根据英文翻译过来的译文更换成了《圣经》中文版的“原文”。青年译者一定要注意这个问题,凡是有《圣经》引文的地方一定要用中文版《圣经》的译文,而不是自己去翻译。这也算是提供给青年译者的经验之谈吧。
在修订过程中,我有幸再次领略了这部世界名著的巨大魅力,再次体会了其中所包含的许多有益启示,留下深刻印象,比如怎样面对困难,如何看待知足,人在特定条件下有着怎样巨大的潜力等等。而如果主人公没有经历非同寻常的历险遭遇,便难以获得这些启示。所以他的经验和认识对于我们是相当宝贵的。
衷心希望广大读者和同仁对不当之处赐予指正,以便今后进一步完善。
——刘荣跃
丹尼尔·笛福著的这本《鲁滨逊漂流记(精)》是一部具有传奇色彩的回忆录式冒险小说,讲述了主人公鲁滨逊在海难中流落荒岛,在孤岛生活了28年并重返文明社会的故事。小说塑造了一个乐观积极、坚强不屈的主人公形象,并以这样的精神内涵激励着无数的阅读者。
丹尼尔·笛福著的这本《鲁滨逊漂流记(精)》采用第一人称的写法,描写了出身于商人之家的鲁滨逊,不甘过平庸的生活,一心向往着充满冒险与挑战的海外生活,于是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遨游世界的梦想,但每次都历尽艰险。小说的第一部分写鲁滨逊离家三次航海的经历,在巴西买了种植园;第二部分是小说的主要部分,描写了鲁滨逊在一座荒无人烟的海岛上度过了28年孤独的时光;第三部分叙述他从荒岛回来后的事情,主要描写了他由陆路从葡萄牙回英国途中遭遇狼群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