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本标准规定了风电场综合监控系统的系统结构、系统功能、性能指标、工作环境条件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通过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风电场综合监控系统。35kV的风电场基本需要监控系统,电压等级低的风电场相对监控系统的功能性能要求会低点,所以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涵盖了35kV的风电场。 作者简介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国调中心提出并解释。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祥文,周邺飞,吴福保,马新平,张小白,赫卫国。本标准抢先发售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