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道格拉斯寡妇和华森小姐
你要是没看过一本叫《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书,你就不知道我是谁。不过,这也没关系。那本书是马克·吐温先生写的,他讲的基本上是真事。也有些吹牛,不过大部分是真的。其实,这也无所谓。我根本没见过不撒一两次谎的人,除非是波丽姨妈,或是那个寡妇,或是像玛丽那样的人。波丽姨妈一她是汤姆的姨妈,还有玛丽,还有道格拉斯寡妇,那本书都讲到了一讲的多半儿是真事,当然也有些吹牛,就像我刚才说的那样。
那本书的结尾是这样的:我和汤姆找到了强盗藏在山洞里的钱,发了财。我俩每人分了六千块钱一都是金币。看到这么多钱堆在一起,真够吓人的。萨切尔法官拿去放利息,这样,我们每人每天又多了一块钱的进项,一年到头算下来一钱就多得不得了。道格拉斯寡妇把我当成她的儿子,想要教化我。可是,整天待在她家里真是活受罪,一举一动,她都要讲究规矩体面,死气沉沉的。到我再也受不了的时候我就溜了。我重新穿上破衣烂衫,钻进空糖桶里,真是心满意足,舒服透了。可是,汤姆·索亚找到了我,说他要成立强盗帮,我要是愿意回到寡妇家做个体面人,就能参加。就这样,我又回去了。
那寡妇对我大哭一场,说我是一只可怜的迷途羔羊,又说了一大堆别的话,但她心眼儿不坏。她又让我穿上那些新衣服,我是一点都不能动,一直出汗,浑身别扭。唉,接下去,老一套又开始了。寡妇摇铃吃晚饭,你必须按时去。到了饭桌还不能马上就吃,要等着寡妇低下头去,对饭菜嘟囔一会儿。其实饭菜也没怎么着,我是说只不过每样饭菜都是单独做的。要是饭菜都放在一个桶里,那就不一样了,各样东西掺在一块儿,汤汁一搅和,就会好吃得多。
晚饭后,她拿出书本,给我讲摩西和“蒲草箱”的事儿,。我急出一身汗,想要弄个明白。可是慢慢地她才讲清楚,原来摩西很久以前就死了,我也就不再理会他了,因为我犯不上替死人操心。
过了一会儿,我想抽烟,就问寡妇。可她不准,说那是下流习惯,又不卫生,还说我应该戒掉。有人就是这样,他们反对一件事,就因为对这事一点儿也不懂。眼下,她在替摩西瞎操心,可这个摩西既不是她的亲戚,对谁又都没用,死人一个;你瞧,她倒反过来挑我的毛病,就因为我想干的事对自己有点儿好处。她自己也吸鼻烟,可那当然是对的了,因为那是她自己干的事。
她姐姐华森小姐是个老姑娘,瘦得还算可以,戴副眼镜,才搬来和她一起住。现在她手里正拿着一本单词拼写课本给我上课,真口L{我为难。我苦苦读了近一个小时,寡妇才让她对我宽松了点儿。我熬不了多久了。接下去又待了一个小时,没意思透了,我有些坐立不安了。华森小姐老说:“别把脚跷在那儿,哈克贝利。”还说,“别那么缩着,哈克贝利一坐直!”一会儿,她又说,“别那么打哈欠、伸懒腰,哈克贝利一你怎么不学规矩点儿?”后来,她给我讲了一通地狱里的事情,我说我想去那里。她听了气得发疯,可我确实无意招惹她。我就是想到个什么地方去,换换地方,至于去哪儿我倒不在乎。她说我这么说是罪过,说她无论如何不会说这种话,她活着就是为了进天堂。哼,我可看不出她要去的那种地方有什么好,所以,我打定主意不做努力。可是我没这么说,因为说了只会惹麻烦,不会有好处。
她既然开了头,就一直说下去,把天堂里的事儿都给我讲了。她说,在那里什么都不用干,整天到处走走,弹弹竖琴唱唱歌。老是一个样子,我也就不大在意了,可我嘴里没说。我问她汤姆会不会进天堂,她说不会,他还差得远着呢。我听了很高兴,因为我想让汤姆和我在一块儿。
华森小姐老挑我的毛病,又讨厌又无聊。又过了一会儿,她们叫黑奴进来做祷告,然后才各自去睡觉。我拿了支蜡烛回到我的房间,把蜡烛放在桌上。我就坐在靠窗的椅子上,尽量想些开心的事儿,可是,怎么也想不起来。真闷得慌,我想死掉算了。天上的星星眨着眼,林子里的树叶沙沙地响,听了也叫人难受。我还听见有一只猫头鹰,离这儿很远,在嘿嘿笑,可能有人死了;一只夜莺和一条狗也在叫,这是有人快要死了;风也在小声说着话,可是,我听不清它想对我说什么,吓得我直打寒战。P1-3
整个现代美国文学都来源于马克·吐温的著作《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是我们最优秀的一部书,此后还没有哪本书能和它相匹敌。
——美国作家,海明威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继承了“流浪汉小说”的伟大传统,它足以与这一传统中的两大杰作——《吉尔·布拉斯》《汤姆·琼斯》相媲美。
——英国作家,威廉·毛姆
美国现代文学的起源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美国伟大的文学家马克·吐温的传世佳作,也是世界文学中的经典名著。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曾说过:“全部美国现代文学源于马克·吐温写的一本书《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是我们所有的书中最好的一本。一切美国文学都来自这本书。在它之前不曾有过,在它之后也没有一本书能和它相比。”诗人托·艾略特认为这部小说开创了英美两国的新文风,是“英语的新发现”。他还认为哈克的形象是永恒的,可以和奥德修斯、浮士德、唐璜及哈姆雷特相媲美。美国另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威廉·福克纳也说:“我认为马克·吐温是第一位真正的美国作家,我们都是他的后继人。”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写作开始于马克·吐温完成《汤姆·索亚历险记》后不久,前后历时8年,于1884年先在英国出版,1885年在美国出版。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写的是白人男孩哈克为摆脱文明的教化和酒鬼父亲的纠缠弃家出走,遇上为摆脱被贩卖的命运出逃在外的黑人奴隶吉姆,两人结伴乘木排一路漂流所经过的种种历险与奇遇。
故事发生在19世纪中期美国内战之前。当时,黑奴处境悲惨,可随意买卖。同时,北方废奴呼声高涨,南方奴隶制根深蒂固,所以,黑奴逃跑都是由南向北。这是阅读本书应该了解的背景知识。书中的哈克和吉姆由于乘坐木排,只能身不由己顺水南漂。通过哈克对自己所见所闻所感的叙述,小说由此向读者展示了广阔而生动的社会现实画面和形形色色的人物长廊:杀人越货的强盗、挑动族斗仇杀的地方贵族、自称国王与公爵到处招摇的骗子,以及小镇醉鬼、轮船水手等等,无不栩栩如生。小说是美国现实主义的杰作及19世纪中期美国社会生活的真实写照。
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出现过,小说开头也是接着往下写,但小说的主人公由汤姆变成了哈克,叙述也改为第一人称,小说自始至终是哈克的内心独白。他是个几乎目不识丁的顽童,对长者的虔诚教诲无动于衷,对文明教化感到拘谨和约束,他向往自由,说话直截了当,做事讲求实效。他对经历和看到的任何事情,都要发表见解,褒贬评说,给人以童心无蔽、童言无忌的感觉。他的褒贬不带成见,对景状的描写活灵活现。哈克的视角使小说的叙述真实可信,又给读者留下了巨大的想象和自我判断空间。小说由哈克亲自叙述自己的故事,内容丰富了许多,主题也深刻了许多,远远超出了《汤姆·索亚历险记》的表现层次。
在哈克的内心深处,一直与人们公认的社会准则和道德观念进行着开始困惑继而自觉的抗争。他起初对规定必须把吉姆送还给他的主人的法律是否合乎正义百思不得其解,在社会准则与自己良知发生的冲突中,他不断认识着、坚定着自己,天性和良知战胜了社会的偏见和维护私利的法律。小哈克在虚伪的社会道德与善良的天性的冲突中成长起来,能够按照自己的判断行事使他获得了真正心灵上的自由。他这样做时,当初要摆脱文明教化和醉鬼爸爸的束缚而产生的不置可否的自由向往才有了明确的意向。小说描写的不仅仅是逃亡和对自由的向往,也是奔逃途中对心灵升华的高歌和赞扬,是一部用少年的观察启迪成人心智的典范杰作。
同时,这又是一本名副其实、引人入胜的少年历险记。除中间主要部分外,前后结构对仗,各用七章专门写了孩子们的生活和游戏。汤姆·索亚原本是一个机智勇敢、天真顽皮的少年,而在这本书里,他由于一味沉于幻想、迷信书本,成了一个“书虫”和调皮鬼,其不顾事实的恶作剧无事生非,有时令人生厌。书的最后,他明知吉姆已经获准自由却偏要煞有介事地来一番营救,使这部名著有了些许画蛇添足之嫌。当然,马克·吐温本人对儿童游戏一直乐此不疲。而流浪儿哈克随着对现实生活的接触,应付事变与判断是非的能力不断提高;在漂流中,他加深了对吉姆的理解,能够逐步抛开世俗偏见,背悖宗教训诫,因为开玩笑伤害了吉姆而勇于向黑人认错(见第十五章),最终甚至于宁愿“下地狱”也要营救吉姆,替他争取自由(见第三十一章)。哈克这些行为极其难能可贵且富于理想色彩,使这个人物显得坦诚可爱。《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哈克成长的心灵历程。
小说的对比艺术一向令人称道。当时发生在机器文明正在形成、物质主义日见兴盛的时代,两岸沃野千里、林木参天的大河依然静谧悠闲,尚能够给人精神上的安抚。在它宽广的河面上,一只木排顺流而下,上面坐着年龄和肤色都迥然相异的两个人,他们随大河奔流,看尽了岸上的争斗仇杀、甜酸苦辣。大河上一老一少、一黑一白却相互帮助鼓励,和岸上的丑陋、嘈杂的社会生活形成鲜明的对比。同时,象征人们心灵的摇篮和人们对自由向往的大河也时常充斥着强盗的掠杀和分赃;象征自由快乐和充满人类情谊的木排却挤上了邪恶的骗子公爵和国王;小小木排难以把握自己的方向,只能随波逐流,向往北方遥远的自由却朝向南方越来越苦难的现实逼近。正是小说主要人物身不由己的漂流而带来的这些困惑,才产生了人物心灵的碰撞,以及良知与教化、现实与理想的对立和矛盾,由此升华着主人公的心灵。
小说对美国文学语言的革新影响深远,是铸就美国民族文学的经典之作。小说用口语化风格、没有受过多少正规教育的少年的语言写出,还使用了黑人口语,在当时是个大胆的创新。马克·吐温对语言精益求精,精心提炼了他所熟谙的多种方言土语,他写出的其实是与英国书面英语迥然有别的、简洁地道的美国通俗口语,表达生动,直截了当,富于动感和直觉想象,犀利的讽刺和轻松的调侃浑然一体,行文简洁却意味深长,奠定了美国文学口语化风格的基础。马克·吐温以他对美国口语的精当理解和娴熟运用为铸就独立的美国文学做出了无与伦比的贡献。《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美国文学史上一座里程碑,也是美国民族文学语言风格确立与成熟的分界线。
所以,这是一本能满足不同层次阅读需要,引发不同深度理解的好书。名著经久不衰的魅力也正在于此。
基于此种认识,为保持原著的耐读性与语言特点,在翻译本书时,把忠于原文表达作为第一要义,依照原著逐句直译。译文力求简洁明确,多用短句。另一方面,原著毕竟年代久远,尤其在对话中用了很多当时的方言,对这部分的处理是在保持方言语感的同时,尽量翻译成普通的大众口语。这样做有助于名著的普及性与理解的准确性,因为过分方言化的语言毕竟难以理解和普及。
名著经典流传至今已经千锤百炼,对于译者既是一种激励,也是一种考验。我翻译马克·吐温的作品开始于1995年。现在,我翻译出版了十多本书,其中给我感动最多的,仍然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不仅因为原著是一部伟大的作品,还因为这是我的第一本译作。翻译的起步从这里开始,让我觉得很荣幸。1996年版的译本,由于篇幅的要求略有删节。这次翻译,除了补齐原译本未译出的部分外,基本上保持了原来的模样。这样的一个全译本,让我感到欣慰。
刁克利
马克·吐温,美国著名作家和演说家,原名萨缪尔·兰亨·克莱门。他是美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一生写了大量作品,题材涉及小说、剧本、散文、诗歌等诸多方面。由马克·吐温所著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精)》从内容上来看,他的作品批判了社会不合理现象和人性的丑恶之处,表达了作家强烈的正义感和对普通人民的关心;从风格上来看,他的主要写作特点是幽默和讽刺,到了后期语言更为暴露激烈,因此一直被誉为“美国文学史上的林肯”,深受读者欢迎。
《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精)》是马克·吐温一部重要的作品,故事的主人公是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就跟大家见面的哈克贝利·费恩。哈克贝利是一个聪明、善良、勇敢的白人少年。他为了追求自由的生活,逃亡到密西西比河上。在逃亡途中,他遇到了黑奴吉姆。吉姆是一个勤劳朴实、热情诚实、忠心耿耿的黑奴,他为了逃脱被主人再次卖掉的命运,从主人家中出逃。两个人历经种种奇遇。这部小说从思想到技巧都有许多创新。小说赞扬了男孩哈克贝利的机智和善良,谴责了宗教的虚伪和信徒的愚昧,同时,塑造了一位富有尊严的黑奴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