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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本标准规定了电站煤粉锅炉在选型、招标、订货、监造、运输、保管和验收时的具体技术条件。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蒸发量为220t/h及以上的电站煤粉锅炉。本标准不适用于循环流化床锅炉。本标准是发布后替代SD 268-1988。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本标准的名称改为电站煤粉锅炉技术条件;调整了本标准适用锅炉的容量范围;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更新并补充了引用的相关标准;调整了第3章与第4章的章节顺序;补充了供方向需方提供的锅炉技术规范项目;补充了锅炉热效率与污染物排放的保证条件;调整了锅炉不投油大力度优惠蒸发量的范围;增加了污染物排放相关的技术内容;更新了燃料特性的基态名称;调整量机组大小修的间隔时间;补充了燃烧室设计与结构要求;增加并调整了启动系统、灰斗、吹灰系统、锅炉各组合件的设计与结构要求;增加了设备监造与检验内容;补充了标志、包装、运输、保管和开箱验收内容;补充了技术文件及图纸内容;补充了检查、试验和验收内容;将第4章中锅炉给水、蒸汽品质、煤质、点火和助燃油、工业水、厂址资料以规范性目录给出;删除了修编说明。 作者简介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站锅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广才、柳宏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