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小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兼职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历史与社会高等研究所合作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讲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华法律文明史等课程。代表性著作有:《礼与法:法的历史连接》《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史》《百年回眸:法律史研究在中国》(执行主编)。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北京大学学报》《中国人民大学学报》《法学家》等刊物发表百余篇学术论文。
孙明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团委副书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访问学人,北京市法学会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理事,中国特色镇发展战略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研究领域为法理学、法史学与法律文化。
第一部分 建构与展望
民法典编纂应坚持的几项论证规则/王轶
我国民法总则制定中的四个问题(节选)/徐国栋
民事习惯在民事立法中的地位与价值/蒋传光
作为形式的法律:法典与格律/胡水君
民法典、国民性与法律双向建构/田飞龙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大势中之民法典/姚中秋
第二部分 回顾与反思
法律史与民法典——波塔利斯、法哲学与拿破仑法典/石佳友
人格权在传统中国的法理依据与哲学根源/张中秋
民国民法的制定:从“会通中西”到“比较立法”/张生
法律史研究对民法编纂的意义/邓建鹏
民国民法典编纂及其当下启示/谢冬慧
从法史角度看民法典编纂/顾文斌
近代以来民事习惯调查及对民法典编纂的启示/孙明春
附录:思考与争鸣
民法典编纂与法史研究反思研讨会会议记录
冰火相融:民法典编纂的历史视角与法史研究的破局尝试/孙明春
中国法律评论·学术沙龙:民法典编纂与法史研究反思
编后记/马小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高票通过正式开启了属于中国的“民法典时代”。中外立法经验表明,一部优秀民法典的编纂不能缺失历史视角,不能脱离本国传统,而法史研究恰能为民法典编纂在如何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如何汲取中华传统文化精华诸方面贡献其独特思想和学识。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制高点上,如果我们切实把握好这一契机,既能为人类贡献一部优秀民法典,又能力促中国法学在中西结合和古今连接中尽快走向“成熟”,则不仅是中国法学之幸,也是中国百年转型之幸!这本马小红、孙明春编的《民法典编纂的历史之维》汇集了民法、法史、法理等学者关于民法典编纂与法史研究的一些思考和建议,其成果也是对实现以上目标的初步尝试。
2015年3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编纂民法典。众所周知,自清末变法以来,我国立法基本上采纳了大陆法系的立法框架,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以民法典的编纂为重要标志。民法典不仅是社会经济生活在法律上的反映,更是人民生活方式的总结和体现。因此,编撰《民法典》就成为所有法学人的共同使命。此次编撰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抄其他国家地区民法典,关于如何汲取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精华,就成为法史学人必须面对和担当的职责。
马小红、孙明春编的《民法典编纂的历史之维》即是法史学人关于这一历史使命所提交的答卷。全书分两大篇,立足于法的历史性、时代性以及传统和创新的关系,“讨论法史学科如何将历史引入民法典,让民法典得以扎根于中国固有之法律传统”;全书以对话讨论的形式行文,主要内容包括“民法典编撰应坚持的历史规则”“民事习惯在民事立法中的地位与价值”等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