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 一九一二年八月的一天早上,詹姆士·蒂龙家消夏别墅的起居室。
舞台后方有两对挂着门帘的双门。右面的门道前客厅,看上去摆设得整整齐齐。另外一对门通过一间黯淡无光、没有窗户的客厅,除了用来做起居室与饭厅不常用的屋子之间的走道外,别无其他用处。两对门之间靠墙有小书橱,上面挂着一幅莎士比亚画像,书橱里放着巴尔扎克、左拉和司汤达的小说,叔本华、尼采、马克思、恩格斯、克鲁泡特金和麦克斯·施蒂纳等人的哲学与社会学论著,易卜生、萧伯纳和斯特林堡的戏剧,斯温伯恩、罗塞蒂、王尔德、欧内斯特·道生和吉卜林的诗集,等等。
右边墙壁朝后是一扇纱门,通到外面绕着房子两边的阳台。再往前一点有一排三扇窗户,望出去是前花园门外的海港以及沿着海边的马路。窗户一边靠墙放着一张小藤桌,还有一边是一张普普通通的橡木书桌。
左边墙上也同样的有几扇窗户,窗外可以看见房子的后院。窗前,头冲着后台,放着一张藤榻,上面有椅垫。再往后有一架玻璃门的大书橱,里面有整套的大仲马全集、雨果和查理斯·利佛全集、三套莎士比亚戏剧集、五十厚册的《世界文学精选》、休谟的《英国史》、梯也尔的《法国执政与复辟时代史》、斯摩莱特的《英国史》、吉本的《罗马帝国兴亡史》,以及其他拉杂的旧剧本、诗集,还有好几部爱尔兰历史。令人惊奇的是这些整套的书,一卷一卷看上去都有人读过,而且读过不止一遍的样子。
屋子里的贞木地板上差不多全部盖上了一张地毯,花纹和色调看上去都不讨厌。屋子中间放着一张圆桌,桌上有一座绿色灯罩的台灯,电线插在头上的挂灯里。桌子周围台灯光线所及之处有四把椅子,三把是藤圈椅,另外一把(在桌子的右前方)是一张油得光亮的橡木摇椅,上面有皮垫子。
时间是早上八点半。阳光从右边的几扇窗户射进来。
幕起时,全家方才用过早点。玛丽·蒂龙和她的丈夫一同从饭厅里穿过后客厅出来。
玛丽年纪五十四岁,中等身材。她身段依旧苗条,只是丰腴一点儿,虽然未穿紧身内衣,但并无中年妇人腰身臃肿的现象。她的脸一望即知是爱尔兰人,年轻时一定非常俊俏,即使如今相貌还是出众。可是,她面容苍白、消瘦,颧骨很高,比不上她身体的健美。她的鼻子长而且直,嘴很宽,嘴唇丰满而又敏感。她脸上没有涂脂抹粉,高高的额骨上面一头厚厚的头发已经全白,加上面色苍白使她深棕色的眼珠显得乌黑。她的双眼特别大而美,眉毛很黑,眼睫毛又长又卷。
她这人一眼就看得出非常紧张,两手一直不停地动。这是一双一度很美的手,手指纤细修长,可是因为害风湿病现在弄得骨节粗硬、手指挛曲,怪难看的。大家不好意思看她的手,尤其是因为她怕人看,怕不能控制自己的神经质而惹人注目,让自己丢脸。
她打扮得很简单,但天生很会挑选合适的衣服。她的头发很花了一番工夫梳理。她说起话来声音柔和可亲,高兴时还带一点轻盈的爱尔兰腔调。
她个性中最可爱的一点是她从小在修道院做学生时就养成的,直到如今还没有失却的那种少女的单纯、含羞、毫无做作的神态─一种内在的、无邪的天真。
詹姆士·蒂龙今年已经六十五岁,可是看上去至少还年轻十岁。他身高五尺八左右,胸肩广阔,体格看上去似乎比实际上还要颀长,因为他习惯地头高气昂、腰身挺直,颇有军人的气概。
他的面貌已经开始显得颓唐,可还是不减当年英姿:广额、高鼻、眼睛很深、眼珠浅棕色,堂堂一表人才。他的灰白头发已经稀落,头顶秃了一块,像和尚一样四周留下一团短毛。
他这人一望而知是戏子出身,倒不是故意摆出舞台明星那种左顾右盼、不可一世的架子。他生性朴实无华,未脱他爱尔兰种田人家的寒微本色。可是一辈子的梨园生涯不期然地在他一言一语、一举一动中流露出来。这些表现有一点儿像科班出身苦练出来的技巧。他的嗓音特别出色,说起话来声音响亮而有弹性,他对于这一点感到特别自豪。
从他的衣着上看,他实在不像是扮演什么英雄、才子的角色。他穿的是一套破旧、便宜的灰呢便装,脚上是一双没有刷亮的黑皮鞋,衬衫不带硬领,只用一条厚料子的白手绢松松地围着脖子打了个结。这并不能算是潇洒、不修边幅的装束—老实说,简直是一副寒碜相。他穿衣服的宗旨是非穿到不能再穿为止。目前,他正准备到院子里去工作,因此对于自己的外表更不在乎。
他有生以来从未真正害过一天病。他的精神特别健全。他有乡下种田人鲁钝的底子,可是粗中带细,间或也容易伤感,偶尔出其不意还会本能地体贴人。
夫妻两人从后客厅走出来,蒂龙一手挽着玛丽的腰,走进门口时带玩带笑地把她搂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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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金·奥尼尔(Eugene O’Neill,1888-1953),美国剧作家,生于纽约一个演员家庭,幼年随父亲的剧团走南闯北,漂泊无定。1912年患肺结核住院期间,研读了自古希腊以来的戏剧经典作品,并开始戏剧创作。一生创作独幕剧21部,多幕剧28部。四次获普利策奖,并获得1936年诺贝尔文学奖。奥尼尔的戏剧师承斯特林堡和易卜生的艺术风格,被誉为是“一位土生土长的悲剧拓荒者,不仅可以跟易卜生、斯特林堡和萧伯纳相媲美,而且可以跟埃斯库罗斯、欧里庇得斯和莎士比亚相媲美”。他的作品关注的主题,是外在压力下人性的扭曲和人格分裂的过程。他的大量作品既烙下了现代各种心理分析学(尤其是弗洛伊德主义)的印记,又沉重地渗透着古希腊的悲剧意识。
乔志高,原名高克毅,祖籍江苏。1912年生于美国密歇根州。毕业于燕京大学,并获得美国密苏里大学新闻学院硕士、哥伦比亚大学靠前关系硕士。1973年与宋淇共同创办英文《译丛》(Renditions)杂志,向全世界介绍中文文学。
奥尼尔的自传戏
一
去年十月,康涅狄格州新伦敦市的议会一致通过,将本地商业中心的“大街”(Main Street)改名为“尤金·奥尼尔大道”(Eugene O'Neill Drive),用以纪念这位伟大的美国剧作家。’奥尼尔是一八八八年十月十六日在纽约百老汇一家旅馆出生,一九五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在波士顿一家旅馆逝世的。他在世的六十五年中,饱尝颠沛流离的滋味,也居住过许多不同的地方,可是他唯一的、真正的“家”——也是《长夜漫漫路迢迢》(Long Day's Journey into Night)这出戏发生的地点——新伦敦。
以先后四次获得普利策戏剧奖、美国剧作家唯一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资格,奥尼尔现在总算得到自己家乡的追认和赞许。可是,就连身后的这项荣誉,得来也不容易,是新伦敦的老百姓、社会贤达和民选官员经过三年之久的争辩,才顺利通过的。在这期间,新伦敦的前任市长公开骂奥尼尔为“不务正业的酒鬼”,又说过一句令人绝倒的妙语:“奥尼尔除了写戏以外还做过些什么?”当地的一家银行起初也反对,因为换了路名,所有银行信笺、单据上的地址通通要重印,损失不赀。可是最后,还是精神的价值战胜了物质。市议会开会的那天,拥护奥尼尔的占绝大多数。一位发言人承认奥尼尔生前“饮酒过度”,不过他赞扬这位剧作家悲天悯人的情怀,并且说他不但会发愤与酒魔搏斗,而且做人有决心、有勇气,受尽一切磨难,终于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剧作家”。另一位发言人说:“‘尤金·奥尼尔大道’的路名足以鼓励新伦敦的青年一代,使他们奋发有为。”
新伦敦市民的这个举动,在无意中也有它的讽刺意味。第一,奥尼尔在幼年时代多半时间跟随他父母东奔西跑——他父亲是有名的舞台演员——根本没有过固定的家。后来,他父亲在美东新英格兰这个海滨工业地区不大不小的市镇里盖了一幢房子。尤金童年和少年时代在学校住读,每年放假回家,在此处消夏。’第二,奥尼尔的母亲显然对这幢“别墅”十分不满,同时噌恨新伦敦这个城市和当地的人士。在《长夜漫漫路迢迢》第一幕里,母亲说过这样的话:
玛丽:……我一向就讨厌这个城市,讨厌本地这帮人……我当初并不愿意住到这个地方来,可是你父亲老是喜欢这里,一定要盖这所房子,我也只好每年夏天跟着来这儿住。
小儿子并不同意,他说:“这个城嘛,也不太坏。我倒蛮喜欢,也许是因为在别的地方我们从来没有过像这样的一个家。”母亲说:“我才不认为这是我的家呢……”
从奥尼尔的戏剧来看,新伦敦对他早年的生活与成长,无疑有过深刻的影响。他青年时代航海归来,曾在《新伦敦电信报》学习当记者。就是在那个阶段,他以《醇酒妇人》而出名,时常光顾本地的酒吧和妓馆。后来,在奥尼尔的剧作中不但有两部作品——《啊,荒原!》(Ah,Wilderness!)和《长夜漫漫路迢迢》全部以新伦敦为背景,戏里面充分利用地方色彩和自己生活的片段,而且在许多其他自传性并不如此浓厚的作品中也散见对新伦敦的“人”与“地”的影射。
二
如果地方在自传文学中是重要的因素,那么人物就更不用说了。《长夜漫漫路迢迢》明摆着写的是作者自己的家庭(此处改姓蒂龙);父亲詹姆士·奥尼尔(James O'Neill,剧中也叫詹姆士),母亲埃拉·昆兰·奥尼尔(Ella Quinlan O'Neill,剧中叫玛丽),哥哥小詹姆士·奥尼尔(James O'Neill,Jr,剧中叫杰米),以及尤金自己(戏中改名为埃德蒙)。四个主角的背景、性格,以至可以称得上是“剧情”的发展,也都是奥尼尔一家在同一时代的事迹,几乎原封不动地搬上了舞台。
……
对于《长夜漫漫路迢迢》,我最初的感觉是这出戏倒很适合改编为中国话剧。记得年轻时在上海“卡尔登戏院”看过洪深改编王尔德的《少奶奶的扇子》,竟然轰动一时。我在暨大附中的英文老师顾仲彝也改编过一部外国剧本,叫《梅萝香》。“长”剧中,蒂龙一家与一般西方人家的各自为政不同,很有中国家庭的团结,彼此休戚相关,而毛病就出在这上面。詹姆士是老法严父的典型,可是自己也有理屈和亏心之处,在儿子面前不能维持尊严。玛丽的打吗啡针很容易就可以换成中国旧家庭太太的抽鸦片烟。其实我常想,犹太民族和爱尔兰民族跟中国人很有相似之处。会有人用学者的眼光把《长夜漫漫路迢迢》剧中代表爱尔兰人的各种民族性一一分析出来,包括家庭观念、礼教的束缚、幽默感、酗酒、激动、爱说话、唯恐被人出卖、对信仰和对爱情的矛盾心理等。在这里面,中国人可以找出许多“认同”的地方。当然,在中国传统家庭里,儿女对老子不会这样出言不逊,父子之间也不会有这种相对豪饮的场面。
我不是戏剧家,只能在文字圈中打滚。话剧原是用对话组成的故事。虽然奥尼尔在剧本里有详细的“舞台指示”——换到舞台和银幕上时,导演都很忠实地遵照作者的指示,并不擅改,可是翻译成中文,怎样处理对白,有时极其冗长而又时时重复的语句,仍然是最大的问题。我的做法是逐字逐句地翻出来,不过同时也要像中国话、像口语,而不仅是把字义译对就可以了。以前,英国汉学家、译过《西游记》《源氏物语》等小说的韦理(Arthur Waley),谈到翻译中“声口”(voices)的问题,他说:
“我们翻译散文对话的时候,应当使书中人物说的话,与英国本国人可能说的话一样。我们应当写出来如闻其声,与小说创作家能听到他自己笔底下的人物说话一样。” 正如他所说:这是显而易见、不必多辩的原理,但是有些翻译者却并不这样做。假使我们以“中国人”代替引文中的“英国人”,这里所说的就是我翻译西方文学作品努力的方向。四十五年前(说起来不信),我还在中学念书时,就用这种方法译过一部戏——英国谢里夫(R.C.Sharif)的反战剧《末路》(The Journey's End)。
既然用“口语”,就不免有“方言”的问题。上次翻译美国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The Great Gatsby),我原想把一两个配角的话语完全用上海人的“声口”翻出来,以求接近文学手法中所谓“逼真”(verisimilitude)的效果,可是这种想法被编辑否决了。后来,我的译文中仍带一些源自吴语的词句,这当中,因素很多(当然与本人是在上海长大的不无关系):第一,我觉得菲茨杰拉德笔下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纽约颇似某一时代的上海社会;第二,更重要的是,我认为自己间或所用的“吴语”实在是传达原文某某语句最恰当的媒介,而且这些词早已收入中国人通用的语言之内,严格说来已经不是“方言”。这次,我并不故意把沪白放到“长”剧人物口中,可是我也不认为美东康涅狄格州新伦敦市这家爱尔兰人应当说一口的“京片子”。所以,我用的只可以算是“普通话”:以普通话为主,但杂七杂八、兼收并蓄,希望一般读者都能懂的普通话。借用严复的一句老话,“我罪我知,是存明哲”。至于万一有人要根据这个译本把奥尼尔这出戏搬上中文话剧舞台,那么有什么修正词句、改换语气的地方,就在乎他们了。
乔志高
一九七三年五月十九日
吐露港
1939年夏天,大战阴影笼罩的旧金山,在一座俯视着湾区、名为“道庵”的房子里,已经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尤金·奥尼尔,开始撰写在内心深藏多年的自传戏《长夜漫漫路迢迢》。
他决心将自己家中不可告人之事毫无保留地诉诸笔墨。往事如幽灵般纠缠不休,逼他非写不可,否则永远不得安宁。
这部自传性剧作成为奥尼尔代表作。按作者本人的要求,这部作品在他去世后,直到1956年才首次上演。
《长夜漫漫路迢迢》是尤金·奥尼尔的自传式剧作,大胆而又尖锐地揭露了作者家庭的不幸经历。看似平淡的一家人没有多少戏剧性,但随着剧情的一步步推进,作者精心构置的矛盾会形成一种巨大的张力,让观众愈发窒息。借由这出戏,奥尼尔娓娓道出自己“家”里的故事。场景从早上到夜晚、从天气晴朗到浓雾弥漫。剧中有四个主要角色:詹姆斯·蒂龙、他的妻子玛丽、他们的大儿子杰米和小儿子埃德蒙(也是奥尼尔本人形象的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