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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环境保护创面生态修复工程技术中心、路域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凤林、王新民、崔琳、张志耕、赵英、卜庆国、景志远、张姣、闫禄、张春禹、尹峰、刘立波、高明清、段高旗、毕涛、曹燕、刘学义、李铎、淡建军。本标准为抢先发售发布。 目录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坡面生态防护设计原则 5-般规定 6坡面勘察 7坡面总体设计 8坡面植生层设计 9坡面植被恢复设计 附录A(规范性附录)内蒙古自治区坡面区域划分图 附录B(资料性附录)内蒙古自治区坡面分区特征表 附录C(规范性附录)坡面勘察表 附录D(规范性附录)坡面坡率设计要求表 附录E(规范性附录)阴坡植生层厚度设计要求表 附暴F(规范性附录)阳坡植生层厚度设计要求表 附录G(规范性附录)内蒙古自治区坡面生态防护常用植物及其分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