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我国的民间借贷已从单纯的私人间借贷发展为有组织、有规模且以营利为目的的借贷,具备了商法的营利性特征。如果我们仅从民法的角度分析民间借贷的制度特征,而不能在商法的框架内为其搭建制度平台和规则体系,就很难克服空洞论说的弊病,很终会出现我国民间借贷研究长时间低水平重复的尴尬局面。本书认为,基于民间借贷的商法属性探讨其立法体系的构建,应在我国建立规范的民间商事借贷统一立法。 作者简介 赵莹,1986年4月出生,河南范县人,西南政法大学优选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师,法学博士。2011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14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法制新闻报道。曾在CSSCI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过数篇文章;多次参加中国民法学年会、中国商法学年会与全国民商法博士论坛,并做会议发言。 目录 导论 章我国民间商事借贷的历史演进与法律界定 节我国民间借贷的历史演进 第二节我国民间借贷的基本问题 第三节我国民间商事借贷的法律界定 第二章我国民间商事借贷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节我国民间商事借贷的立法现状 第二节我国民间商事借贷立法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民间商事借贷的立法比较研究 节民间商事借贷的立法评述 第二节民间商事借贷的立法启示 第四章我国民间商事借贷立法理论基础 节我国民间商事借贷立法理论基础 第二节我国民间商事借贷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与现实意义 第五章我国民间商事借贷的立法构建 节我国民间商事借贷的立法难点与突破点 第二节我国民间商事借贷的立法模式 第三节我国民间商事借贷的立法理念 第四节我国民间商事借贷的立法目的 第五节我国民间商事借贷的立法原则 第六节我国民间商事借贷的立法具体制度 结论 附民间商事借贷立法大纲 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