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罗河传说:小矮人的“权利”
在非洲中部,布隆迪南面的一座荒山上,默默地流淌着一条涓细的小河。谁能想得到,这条不起眼的小山溪,竟然会是那条汹涌澎湃、一泻万里的世界第一长河——尼罗河的起源?
在尼罗河源头的附近,是一片全未开发、遗世独立的万古洪荒。这里的野草竟有二三米高,原始森林里,巨木撑天,青藤蔽日,大象、犀牛、狮子、羚羊、河马和斑马自由自在地游荡,百花争艳,百鸟婉鸣,那种伊甸园般的景象.令所有到访者目醉神迷。
此地的丛林里,至今仍居住着一个叫“俾格米”族的奇特小矮人部落。男的身高在130厘米、女的身高仅110厘米左右。自古以来,他们就世世代代居住在这个世外桃源里。以狩猎捕鱼为生,从不知道有金字塔和埃及艳后,更不知道有东欧巨变、“9·11”和拉登。
但很奇怪,这些与世隔绝的小矮人们,却知道现代世界很流行的一样东西,那就是——“权利”。
我们的世界法律之旅,第一站,就远涉千山万水,来到了非洲腹地的布隆迪荒山里、尼罗河源头的纪念碑旁。20世纪之初,德国的人类学家谢贝斯塔在来东非大裂谷探险时,就曾经在此地遭遇过一段十分有趣的经历:某日,他们一行人在此地附近的河谷里跋涉了大半天,又渴又累之际,眼前却神话般地出现了一片挂满金黄色果实的香蕉林。正当他们兴高采烈地想饱餐一顿之时,突然,有一个尼格罗人(非洲黑人)冲了出来,愤怒地对他们大叫大嚷。经向导翻译。原来,这黑人叫嚷的始终都是同一句话,那就是——“只有俾格米人才有权利从这里摘香蕉!”
据说,在这片与世隔绝、万古蛮荒的原始丛林里,突然听到“权利”二字这样充满现代意味的法律话语,当时,确曾令这一班西方人吓了一大跳。他们连忙道歉并作出赔偿,之后。又十分好奇地向主人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只有俾格米人才有摘香蕉的“权利”?
于是,从那个尼格罗人的口里,他们听到了一个神奇的传说。
传说大致是这样的——很古很古的时候,一个俾格米人在森林中游荡,同行的还有一个尼格罗人。有一天,他们来到黑猩猩的村庄里,在那儿,他们生平第一次见到了一片香蕉林,林子里,到处结满了金黄色的香蕉。起初,他们以为这果实有毒,不敢吃。然而,聪明的尼格罗人却怂恿俾格米人去尝尝它的味道如何。所以,勇敢的俾格米人便吃了一些,觉得味道是可口的。尽管这样,尼格罗人还是不敢吃。到黄昏睡觉时,多疑的尼格罗人相信他的同伴夜间必将中毒而死。次晨他看到俾格米人还活着。非常惊讶,这时候,他才敢壮着胆子去吃这种新的水果。尝了一口,他便发觉味道很好。于是,两人都想把香蕉在他们家的附近种植起来。俾格米人拿了一些果实,而聪明的尼格罗人则拿了一些嫩芽,两人回家了。矮小的俾格米人把果实埋在田野里,徒劳地等待着香蕉的成长,但香蕉烂在土壤中了。几个月后,当他来到尼罗河畔访问尼格罗人的村庄时,却突然发现了一片美丽的香蕉林,结满果实,使他大为惊奇。最后,俾格米人向尼格罗人叹了一口气,说:“看来,自己不是一个好的种植者,继续从事狩猎打鱼可能要好得多。”他鼓励尼格罗人继续种香蕉,并说他有时要进来取一份。尼格罗人不解地问为什么?俾格米人理直气壮地回答:“因为俾格米人是这种水果的发现者!而尼格罗人只是从他们那里才学会了吃这种水果的。”
自那时起,世代相传,全非洲的尼格罗人都知道了这条小矮人的“发现权”——俾格米人有权,在所有尼格罗人的种植园中摘香蕉!P9-11
两千年来,中华法系一直是陷于停滞、僵化甚至与世界文明进步的方向背道而驰。因此,在一般的中国人心目中。对“法律”二字,是充满了种种神秘、恐惧和深深的厌恶感。亦是由此,写作普法书籍,一贯是一件吃力而不讨好的事情。
但当我写作这本书的时候,事情已经开始有了变化。因为近几年来,法律与中国人的关系是越来越密切,而许多中国人对法律,亦开始表现出了越来越多的关心。
特别是在我写的一本刑诉法原理普及著作《中国人,你有权保持沉默?》一书出版后,在许多不同的场合,都经常会遇到有人好奇地问我:“你是一位法学家吗?那真是太好了,现在,就请你告诉我,法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老实说,这样一个抽象而又复杂的问题,在三言两语间是很难解释清楚的。而且,同样老实地说,我也并不是一个什么法学家。我只是一个对人类过往的全部历史以及对隐藏在那些复杂历史现象背后的种种神秘动力,感到十分好奇的人。近几年来,我的确曾花费了不少时间去研究中国和世界的法律史,也曾专门研究过许多关于世界各国宪法、刑诉法、民诉法、行政诉讼法的法学问题,以致有许多朋友都以为我改了行去“搞法律”。其实,那只不过是因为在我看来:“法律”,和历史中的“生产力”因素一样,都是一种最能深刻地影响和决定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前途命运的东西,是现代任何一个想有成就的史学家,都必须要十分重视和努力去弄懂的东西。每当我简要地告诉问者:法即是“自由平等”,法即是“公平正义”,法律并不是用来限制或剥夺人民自由的东西,而应是一种用来保护和扩大人民自由的东西,法学,即是一种“权利”之学……的时候,我发现,他们有的人表现失望,但大多数人的反响,却往往是非常的热烈,无论他们的职业身份是官是民,是教是商,眼神里,那种对法律和法理的关心,都远远超出了我的想像。
这种情况,给我一个很大的触动——中国广大的人民群众,其实,已经开始在心底里萌动着一种对自己的权利、对中国的法治、对法律、对世界先进法律文化强烈的求知欲望了,而我们的许多专家学者们,却一直是忽视了他们的这种愿望。
朋友们的鼓励,促使我产生了这样一个念头,即把我那些平时访问、研究、收集起来的世界法律真实故事的资料笔记,整理出来,用通俗易懂的虚拟“法学西游记”的形式,去讲给那些不同职业但又像我一样奔忙、甚至比我更忙,日日在人生旅途中匆匆过往而又不时对“权利法治”有一种朦胧梦想的普通大众来听,去讲述一些他们普遍关心的现代世界法治常识,去解说一些他们从不明白但又从未有人明白地对他们解释过的法律和法学问题,让他们在轻松愉快的阅读中,对自身有哪些“应有”、“应得”的公民权利,对人类社会有哪些已知、已有的进步,以及,对中国的政治文明该如何建设、中国的司法改革该如何发展等,有更多一点的了解,我想,在我们这个已经开始提倡“依法治国”的时代,这可能是一件有益的工作。如果这一项工作人人都不愿去做或不屑去做,那么,“虽万千人吾往矣”——那便由我来开始吧。
本书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在法律学术史上有什么建树,或写成什么“法律史”的精品。相反,从一开始,我就决意要打破枯燥无味的、学院派教科书式的旧框框,而在中国开拓出一种创新型的普法新文体。因为我的目标对象很明确:它是写给这个时代千千万万普通公民看的一本法学通俗读物。因此,本书所选择的法律故事题材,都尽可能与当代中国建设一个法治社会的需要及公众的兴趣有直接的关系。但本书的篇章结构,亦尽可能与世界法律起源和发展的脚步,在时间上和空间上保持较大的一致。在本书里,我们可以看到西方历史上一个个经典的法律故事,见到各国社会一个个不同身份的人,例如——思想家、法学家、磨坊主、军人、罪犯、补鞋匠。乃至警察、法官、律师、国王、总统、富豪等各式人物,并透过他们在法庭上不同的遭遇、不同的问题以及他们对法律各种不同或相同的看法,而初步接触了西方法律文化的方方面面,并努力让读者有亲临其地、身历其境的感觉。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这本小书可能会令书店的经理们稍伤脑筋——该把它放在哪个书架上呢?法律?历史?散文、游记?还是哲学?都像,也都不像。如果一定要给这本“四不像”的东西贴个标签的话,那么,它只能说是在多个学科的边沿上撞击出来的一束火花。或许,它现在还不能称之为一种人文的科学,但你却不妨把它视之为一种人文的关怀。
而说到对祖国的前途、民族的命运、人民的幸福尤其是对广大贫苦人民的同情与关怀,那是千百年来中国知识分子群落中从未间断过的一种优良传统。因此,我还想再说一句的是:在我们今日这个中国社会的急剧转型期,在我们这个日日充满了变革、动荡、理想和迷惘的时代,我觉得,中国的文化人,应继续发扬这个优良传统,并勇敢地冲破彼此的学科界限,去挑战自己,去多点为促进世界各民族和文化间的相互了解而写作,为传播世界的先进法律文化而写作,长久以来,我始终心存的一个想法就是:法治,是众人之事。而从长远的眼光来看,中国人民的安居乐业,中国社会的繁荣富强和中华民族的重新崛起,我个人认为,真的是有赖于中国法治社会的建成,以及,有赖于全民族法律素质的提高。
谨将此书,献给我的母亲——刘贻凤女士的80寿辰。
余定宇
2003年2月18日
广州,白云山下
法律的内幕
在远古,回望地球,人类的祖先,还只是一群奇异而多毛的怪物。他们日日艰难地、困苦地,然而又总是人人自由地、平等地,游荡在同一个天空下。
经历过几百万年的艰难进化岁月,在极端严酷的生存竞争之中。这些昔日的野蛮人,一直在不停地挣扎着学做“人”。一代又一代,他们除始终坚持了那种“自由平等”的天性外,同时,也渐渐地学到了“公平”、“正义”这两个社会和谐的最高准则。于是,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在这些早期的人类中间,其实,就已经创造出了一种我们今日称之为“法律”的东西。
问世间,法是何物?法其实是一种“公平正义的行为习惯”。原始人在漫长的共同生活、共同进化的过程中,无可避免地产生出了许多诸如爱心、同情、诚实、公平以及权利、义务、秩序、正义等情感品质和风俗习惯。这些人类所特有的最可宝贵的情感习惯,无论在过去、现在或者将来,都是一切人群普遍尊崇的行为准则,都是人类大厦一些最永恒的支柱。正是缘于这种高尚的情感习惯,这群半人半兽似的怪物,才能有效地维持社会的和平与秩序,保障族群的进化与繁衍,从而,令一切文化科学乃至法学的进步,得以绵绵而生。亦正由此,这些原始人类的后代,才得以大步跨出荆棘丛生的丛林,渐渐地,所向披靡地发展成这个星球上最成功的一群。
但不幸,在人类这些高贵的好习惯不断发展的同时。另一些截然相反的坏习惯,例如,恃强凌弱、统治他人,掠夺他人、奴役他人,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他人等不良欲望,却也在人群里面相伴而起。5000年前,亦即在人类开始进入阶级斗争、阶级压迫时代的时候,这些仅对少数人有利的坏习惯,被一小撮统治者们用法典的形式,及监牢、铁链、皮鞭和大刀,强加给了全体的民众。从这时候起,法律的殿堂,便开始蒙污。
5000年来,在阶级社会里,人类的法律与人类的历史一样,都变成了一种文明与野蛮、“好习惯”与“坏习惯”并存的奇怪混合物。但“公平正义”消失了吗?没有。推开一道道神秘的法律之门,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一部漫长的世界法律史,其实,便正是一部“好习惯”与“坏习惯”的漫长战争史,也是一部“天理人权”与“统治阶级意志”的激烈抗争史。无可否认,法律的这种二重性一直延续到今天,而这场残酷的战争也一直持续到今天。但今日,历经50个世纪的艰难血战,回首前尘往事,我们终于可以欣喜地发现:“公平正义”的理想之光,已重新照亮了许多国家的法律殿堂。而那些违反“公平正义”、践踏“自由平等”的坏法律和司法坏习惯,亦正开始在全球的范围内渐渐败退和逐步消失。
再问世间,法是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法,其实便是“自然天理”,法,就是“自由平等”。法起源于人类的“行为习惯”,而法的本质就是“公平正义”。所以,一切法律的故事,其实,便都应是关于“公平正义”的故事,而不应是关于刑罚镇压、铁窗与镣铐的故事;都应该是人类“自由平等”的故事,而不应是人类的专制与压迫的故事。5000年来,对“自由平等”和“公平正义”的热切追求,已成了全人类最共同的一个梦想,而那些世界各国世代流传的所罗门、包青天、安提戈涅、苏格拉底等人为追寻正义而不屈不挠的经典法律故事,那些公平正义如何终于在最后取得了胜利的无数个精彩法律故事,无形中,便已成为了一座座记录着人类前进足迹的里程碑。
有一位法学家曾经说过:“法律的目的不是要废除或限制人民的自由,而是要保护和扩大人民的自由。”有一位法学家也曾经讲过:“法律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别的发明让人类学会驾驭自然,而法律的发明,则令人类学会如何驾驭自己。”
今时今日,全世界的“法治”潮流,已化作了一阵阵拍岸的涛声。而中国人,在经历了整整一个世纪漫长而又痛苦的摸索之后,也终于又一次历史性地站到了一个司法改革、宪政、法治时代的大门口。我们再也不能犹豫观望、左右徘徊了——中国的法律现代化进程要加速进步,中国的法制要与国际先进潮流接轨,这既是100多年来中国无数杰出的志士仁人为之苦苦求索、奋斗、三落三起的一个强国梦,在今天,亦已经成了一个无可阻挡的历史趋势。当此时候,我们不妨再一次走出国门,再一次去睁开眼睛看世界,去到那天之涯、海之角,去追寻一下世界各国的法律故事,去探索一下人类古今的法治精神。
有人说,法学是一个大迷宫。但其实,法学是对人类灵魂的一种指引。只要你肯用心去看,肯用心去听,并懂得不时从这个迷宫里抬起头来,仰望一下星空,那么,你便会发现:“自由平等”和“公平正义”的法学理想,是怎样恒久地照耀着人类历史的过去,而同样,它们亦会怎样恒久地照亮——我们这个伟大民族的将来。
从古埃及到美利坚,人类先贤们的法律思想如恒久不灭的灯塔,引导着我们在黑暗与无知中摸索、前进。人类也在经过了无数的灾难、迷失中逐步建立了多元的法律文化和法律制度。而对于我们,生活在拥有几千年文明史,却仍在为法治建立奋斗的中国人,西方法律文明是怎样建立起来的?一个个著名的法律制度是如何确立的?法律的背后是什么?《寻找法律的印迹(第3版)》的作者余定宇以优美、流畅的故事描述,精到、简约的法律分析,引领我们沿着法律的印迹去感悟发生在千年间人类法律的故事。
余定宇著的《寻找法律的印迹(第3版)》打破了枯燥无味、学院派教科书式的旧框框,开拓出一种创新型的普法新文体。它所选择的法律故事题材,都与当代中国建设一个法治社会的需要及公众的兴趣有直接的关系;而该书的结构也与世界法律起源和发展的脚步,在时间上和空间上保持较大的一致。它的作用,是希望在普通公民的阅读范围内,最终为法学赢得一席之地。希望该书能引起公众对法学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