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这样的诗歌,会有气贲的感觉。贲有两个读音,读“奔”时,有奔流的意思;读“愤”时,是气势旺盛之意,有沸腾的意思。我用气贲来形容这样的诗歌,是说气脉充盈的诗歌气血贲张,而且其中奔流着一股气,急促连贯,并越来越旺盛蒸腾。这说明诗人在写诗时,情感像高压锅里的水,不断地升温沸滚。为了防止爆炸和烫伤自己,他必须通过写作来散热。这让诗歌像奔流的岩浆,不仅散发着热量,而且汩汩连绵,诗人自己不停下,任何读者都无法弄断。如果强制扭断它,就等于一个人缺了胳臂和腿。于是,那完成的诗行,就成了燃烧后的洪流和凝固的闪电。而这新奇和美妙的光芒也一次次刷新我们的眼睛,让我们对诗歌本身充满了沉迷和敬仰。
这就是诗歌文本的魅力。诗人对文本的建设、深化和开拓标志着自己是一个纯粹的诗人,天生的诗人,甚至天才。这样的诗人总是能轻而易举地在杂乱的生活中逮到诗,在很多人都翻耕过的题材中变化出令人惊奇的新意,在熟悉的地方弄出陌生的风景来,把诗歌推上极致,甚至人从没涉足的地步,让读者生了锈的思维突然被电了一下。譬如刘立云把十七个跳舞的女孩比喻成十七个蝴蝶,并说成是递给天堂的名片;把胆固醇、甘油三酯、或红或白的血球看成恐怖分子;还有《新的呈现:剑》中:“我要让一个身穿白袍的人/住在我的身体里/我要让他怀剑,如天空怀着日月/大地怀着青山和江河”。
这显然是化虚为实,化静为动,转感觉为视觉,而且有呼吸起伏,因为这怀剑的白衣人其实是诗人的雄心和志向的拟人化、具象化和视觉化。而且一切来得都那么迅疾,像从滑梯上不由自主地出溜下来,随着内心的“兴”起,冲动的同时,喻体自动生成了。犹如水来了,渠恰好完成。这也不是技艺,甚至不是语言,诗歌不等于语言,但诗歌要借助语言显形。诗人依赖的是直觉,直觉是与生俱来的,是天籁也是天才。
天才属技术范畴,要想有大格局,还要有情怀。在心智相同的诗人中,情怀高于一切。有天才再有情怀,诗人就能一下子捅到生存和生命的根。这让诗人能写出大江东去的气势,同时还能在像履带一样铿锵与钢硬的诗壳下,储藏一颗温软与悲悯的心。这种温软像插在发热的枪膛里的鲜花,让诗歌多了分妩媚和更刻骨的关怀。在别人摸到了心跳的时候,他却触到了白骨以及万物的结局。这样的诗人会甩掉很多名字上的标签,成为有热度有深度更有热爱的人道主义诗人。
还有一种“气匀”的诗人,写出的诗歌从容淡定,但气韵宏大而经久不息。像平原上渐渐漫开的大河,而且是月光下的平静肥沃的江水。这样的诗人不追求速度,但要宽度,还有诗歌的神采与韵味。为此,要过滤掉诗歌和心灵里的杂质,并拓展诗歌的边界,让诗歌变得纯净和宁静,让诗歌的外延广阔到无法望到边际。而且神闲气定,无穷又无限。这也让诗人从灰尘满面的生活中超拔出来,以神的眼光俯视万物,耐心地把琐屑的事物提炼成诗,化零碎为完整的大美。这让表面看似都是一些片段状的诗歌,其实暗中正在勾连着天地的缝隙,像漫过无数岛屿的潮汐,逐渐拼合成让人望洋兴叹的大水。这样脱脂的诗歌超越了社会的实际功能,而面对的是天地以及整个大自然,这就增加了诗歌的无限和永恒性。这也是一个安详的时代诗人的必然选择,也是古今中外诗人们共同面对的大生命的命题。这让写诗变成一种个人的修为,一种禅化和参悟。写诗之于诗人就成了一种信仰,一种与世界对话的方式,而且是唯一的方式,是整个生活,是命运。
P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