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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袁,女,湖北荆州人,1991年3月出生,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诉讼法系法律文书教研室主任。2017年6月获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博士学位,2015至2016年于德国慕尼黑大学进行联合培养交流访问,2014年6月获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学位,2011年6月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曾在《诉讼法学研究》、《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中国司法》等国内外期刊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曾获第四届“陈光中诉讼法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 目录 序一 序二(自序) 前言 导论 第一章 德国证据禁止规则的基础问题 第一节 德国证据禁止规则的历史源头 一、德国证据禁止理念的发端背景 二、德国证据禁止规则的立法起源 三、德国证据禁止规则的早期实践 第二节 德国证据禁止规则的概念与特点 一、德国证据禁止规则的概念界定 二、德国证据禁止规则的特点分析 第三节 德国证据禁止规则中的基本类型 一、证据禁止的主要分类 二、证据取得禁止与证据使用禁止的关系 第四节 德国证据禁止规则的定位、依据与功能 一、德国证据禁止规则的基本定位 二、德国证据禁止规则的依据来源 三、德国证据禁止规则的程序功能 小结 第二章 德国证据禁止理论的起源与发展 第一节 德国证据禁止理论的起点:贝林之创始 一、以真实为中心的证据禁止之实质 二、以利益为依据的六种类型 三、主张扩大利益保护范围 四、证据禁止等同于证据使用禁止 五、开创意义与历史局限 第二节 德国证据禁止理论的发展:从受益主体的局限走向保障权利的多元 一、权利范围理论:是否触犯被指控者的权利范围 二、目的保护理论:法律规范保护目的是否受损 三、信息掌握权理论:禁止的对象不是“证据”而是“信息” 四、假设侦查流程学说:证据是否必然合法取得 五、三阶层理论:宪法绝对保护的核心领域不得侵犯 第三节 德国证据禁止理论的主流:法益权衡 一、权衡理论的产生与发展 二、权衡理论的具体运用 三、对权衡理论的评价 小结 附 德国证据禁止理论总结表 第三章 德国证据禁止规则的具体内容 第一节 非法讯问方式 一、严格限制理由 二、主要适用范围 三、非法讯问的方式 第二节 违反告知义务 一、违反告知被指控者沉默权、辩护权、和解权的义务 二、违反告知证人拒绝作证权、拒绝回答权的义务 第三节 违法实施强制性措施 一、身体检查 二、扣押 三、住宅搜查 第四节 秘密侦查手段 一、监听 二、秘密侦查 第五节 侵害人格权利 一、自主性证据使用禁止的理论与依据 二、对自主性证据使用禁止的处理方式 小结 附 德国证据禁止规则具体内容总结表 第四章 德国证据禁止的法律后果及其效应 第一节 证据禁止的法律后果 一、证据取得禁止的法律后果 二、证据使用禁止的法律后果 第二节 证据使用禁止的远距离效应 一、远距离效应的基本概念释义 二、对放射效力的两种处理模式 三、放射效力的实际运用:以刑事诉讼中线人的采用为例 四、放射效力与“毒树之果”的联系与区别 第三节 远距离效应的延伸概念释义 一、偶然发现 二、早期效应 三、持续效应 四、第三方效应 五、跨域效应 小结 第五章 德国证据使用禁止的程序机制 第一节 证据使用禁止的启动方式 一、法官的职权式启动:查明义务 二、当事人的主动申请:提出异议 三、申请启动的时间及后果 第二节 证据使用禁止的处理时间与方式 一、证据使用禁止的正式处理时间 二、侦查程序与中间程序对证据使用禁止问题的处理 三、证据使用禁止的处理方式与后果 第三节 证据使用禁止的证明机制 一、证明程序由法官依职权调查 二、证据使用禁止的证明方式 第四节 证据使用禁止的救济机制 一、以上诉机制为主要保障 二、越级上诉制度 三、对上诉的处理 小结 附 证据使用禁止程序运行图 第六章 德国证据禁止规则的优势及其借鉴 第一节 德国证据禁止规则的格式特点 一、规范导向重于结果导向 二、善于划定类型区分界限 三、法典与判例的紧密结合 第二节 德国证据禁止规则的融贯价值 一、对真实发现的价值倚重 二、对程序瘫痪的合理规避 三、对基本权利的严格维护 四、对普通法系的理性学习 第三节 德国证据禁止规则的经验借鉴 一、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进步与问题 二、我国借鉴德国证据禁止规则的可行性 三、德国证据禁止规则对我国的启示意义 小结 附 德、美、中三国证据排除规则对比表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一 德国刑事诉讼法专业术语解释 附录二 德国证据禁止规则的法条依据 内容推荐 《德国证据禁止规则研究--法典与判例的有效融合》从基础问题、理论学说、具体内容、法律后果、程序运作和经验借鉴的视角分别对德国证据禁止规则予以了论述。德国证据禁止规则在法典与判例融合之下具有丰富内涵,对于深受美国法影响、同为大陆法系的我国不无启示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