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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我只感到自己和她天差地远,只感到她如今更是高不可攀! 《远大前程》是狄更斯最成功的小说之一。故事开始于一幕著名的场景:孤儿皮普在公墓里遇到了凶恶的逃犯,逃犯命令他给自己送来锉刀和食物,皮普吓得逃回了家。 皮普与姐姐和做铁匠的姐夫住在一起,生活拮据。有一天,皮普被带到贵妇人哈维沙姆小姐家中去与她做伴,他在那里遇到了美丽的埃斯特拉,第一次意识到自己与富有人家之间生活的差距。 长大后的皮普当了铁匠学徒,但他突然得知有恩主资助自己去伦敦接受“上流社会”的绅士教育。来到伦敦的皮普却逐渐在浮华奢靡的生活中失去了自我,而更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一切来得远不如他想象的那样光彩……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十九章 第二十章 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七章 第二十八章 第二十九章 第三十章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三章 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五章 第三十六章 第三十七章 第三十八章 第三十九章 第四十章 第四十一章 第四十二章 第四十三章 第四十四章 第四十五章 第四十六章 第四十七章 第四十八章 第四十九章 第五十章 第五十一章 第五十二章 第五十三章 第五十四章 第五十五章 第五十六章 第五十七章 第五十八章 第五十九章 序言 《狄更斯文集》总序 英国乃至世界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查尔斯·狄更斯于 一八一二年二月七日出生于英格兰朴茨茅斯地区的兰德波 特。其父约翰·狄更斯是海军军需处的职员,母亲伊丽莎 白·巴罗是著名的乐器商之女,受过良好教育。查尔斯是 长子,有一个比他大两岁的姐姐范妮。 查尔斯和范妮都有非凡的艺术天赋,从小能歌善舞。 父亲有一次让他们站在米特尔饭店的大餐桌上表演,引起 众多围观者喝彩,小姐弟俩出尽了风头。日后,范妮成为 音乐家,而查尔斯终生热爱着舞台艺术。母亲教会了查尔 斯读书写字,他很小年纪就读遍了父亲的藏书,不但熟识 英国小说家斯摩莱特、约翰生、菲尔丁、哥尔德斯密斯和 笛福的代表作,还熟读《堂吉诃德》《吉尔·布拉斯》《 一千零一夜》等外国名著,打下了扎实的文学基础。他刚 上两年小学,居然就写成一部悲剧《印度君主米斯纳尔》 ,可惜未能保存下来。 这位文学巨人的家庭原本出身低微,祖父、祖母长期 在克鲁勋爵府当用人。祖母工作出色、忠诚可靠,后来被 提升为管家。祖父早逝,留下的两个儿子在勋爵府邸养大 。长子威廉勤劳俭朴,在伦敦经营一家小咖啡馆,安分度 日。次子约翰性格活泼,人很聪明,口才也好,招人喜爱 。由于成长于贵族府邸,约翰很羡慕那种奢华的生活习惯 、丰富多彩的社交和游艺活动。尽管只是个普通职员,但 成家以后他总想模仿主人家的生活方式。一八二二年,约 翰·狄更斯奉调回海军军需处伦敦总部工作时,已有五个 儿女(后来又添了第六个),开销很大;然而他性喜挥霍, 早已入不敷出、债台高筑。范妮很幸运,考入皇家音乐学 院在校住宿,但查尔斯一到伦敦就失学了。他帮着家里做 杂事,还负责照看弟妹们。他常被母亲差遣上当铺,把家 里的东西一件一件当掉,换回赖以活命的面包,连他心爱 的藏书都没能留下。母亲在门上挂出招牌“狄更斯夫人学 校”,打算收几个学生挣些钱,但没有人来报名。 查尔斯刚过十二岁生日,就进了位于泰晤士河畔的华 伦鞋油作坊当童工,挣得每月六至七先令工资贴补家用, 但杯水车薪,无济于事,终于山穷水尽的那天到来了。一 八二四年二月二十日,约翰·狄更斯因欠债不还被捕,被 关进马夏尔西负债人监狱。不久,全家人都随他搬进监狱 去住,查尔斯独自寄居在一户穷人家里。每天清晨,他步 行到监狱与家人们共进早餐,接着匆匆赶去上工.午饭就 吃随身带的一块面包。下工后,他再去监狱吃晚饭,与家 人们一起待到监狱锁门的时候才赶回去睡觉。父亲以自己 失败的人生为例,告诫他说:“一个人年收入二十镑,如 果用去十九镑十九先令六便士,他就快快活活;如果多花 掉一先令,他就苦恼了。”二十五年后,这些话一字不差 地被他用在小说《大卫.科波菲尔》里,成为米考伯先生 入狱时赠给小朋友大卫的至理名言。十二岁的他必须独自 面对严酷的人生,这段不寻常的经历使他早熟g慧。在监狱 里,父母常把狱中各色小人物的悲欢离合讲给他听,为未 来的作家提供了宝贵的生活素材,其中有些犯人就成为他 小说人物的生活原型,包括他自己的父母在内。他深深同 情这些不幸的人们,他的心始终在受苦受难的底层人民一 边。 不久,祖母和伯父帮约翰还清了债,一家人终于出狱 。不过此后,查尔斯还当了一段时间的童工才离开华伦鞋 油作坊,进威灵顿学堂上了两年学。据同学回忆,他成绩 优异、活泼聪明,常玩一些“精致的恶作剧”。他还和一 个叫包登的同学一起办了份手抄本小报,刊名为《我们的 报纸》,主要刊登他编的故事。同学们都很爱看,但查尔 斯不让白看,借阅是要付报酬的。孩子们没有钱,只能给 他石笔和小孩儿玩的弹子。结果他成了拥有一大堆石笔和 弹子的大富翁。这不仅显示他自小就有商业头脑,还预示 着他与通俗报刊将结下不解之缘。好景不常,父亲再度负 债,小查尔斯又因家贫失学了,而且这次永久失学了。他 所接受的正规学校教育,加在一起只有断断续续的四年小 学。一八二七年五月,他进了艾里斯与布莱克摩尔律师事 务所当实习生,干些送信、抄文件之类枯燥乏味的杂事, 但他照样干得有滋有味。每天上班一路走来,他对各色市 井人物的音容笑貌烂熟于心,到事务所后,他就把路上那 些摊贩、理发匠们的言谈举止,甚至街头痞子的调笑打闹 ,拿来表演给大家看,那地道的伦敦土腔再配上几个非常 准确传神的动作,让同事们十分开心。一年半后他转入查 尔斯·莫洛伊律师事务所,在此期间,他学会了据说其难 无比的速记技术,不久就当上了国会下院的采访员。他的 记录准确清晰,颇受好评。十七岁时,他被“伦敦民事律 师公会”正式录用,担任审案速记员。这职业使他受益无 穷,他从各类民事诉讼中深刻认识了社会矛盾和世态人情 。第二年,他办了大英博物馆的借书证,拼命读书自学, 以弥补所受正规教育的不足。一八三一年,他经常为《议 会镜报》写通讯。翌年,他担任《真阳报》常驻议会的记 者,他写的报道以观察精细、行文明快见长,不久,他就 被 导语 “狄更斯文集”之《远大前程》是狄更斯最受批评家和读者同时赞赏的小说,曾被改编为多部话剧、电影、电视剧。书中有许多形象鲜明、令人印象深刻的角色,包括怪异乖戾的哈维沙姆小姐、美丽而冷酷的埃斯特拉、天真而善良的铁匠乔。书中讨论的阶级问题、大城市对人的影响问题等等,今天的读者读来都会有深刻的同感。本书是BBC票选最伟大英国百部小说第四名。 精彩页 第一章 我父亲姓皮里普,我的教名是菲利普。童年时候口齿不清,我把自己的姓名念来念去全都念成了皮普,随便怎样也没法念得更完整,更清楚点儿。这样我就管我自己叫皮普,后来人家也都跟着就管我叫皮普了。 我说我父亲姓皮里普,那是瞧见他的墓碑,后来又听姐姐说起,这样才知道的。姐姐嫁了个名叫乔·加杰里的铁匠,人家都管她叫乔·加杰里大嫂。我既没有见过自己的亲生父母,也没见过他们的画像(他们那时候离拍照片的日子还远着呢),因此,我第一次想象到他们的模样时,完全是根据他们的墓碑胡乱揣摩出来的。父亲墓碑上的字体使我有了一种古怪的想法。我认为他是一个矮胖结实、皮肤黝黑的人,生着一头拳曲的黑发。从墓碑上“暨夫人乔治亚娜”这几个精细的字体上,我又得出一个幼稚的结论,认为母亲脸上一定长着雀斑,而且体弱多病。父母的坟墓边上还有五块菱形小石碑,每块大约有一英尺半长,整整齐齐地排成一行。那就是我五个小哥哥的墓碑——他们在挣扎着谋求生存的斗争中,很早就放弃了希望,一个接一个地撒手归西。我见了那些石碑,竟然有了一种虔诚的想法,认为我这五个小哥哥管保都是仰面朝天、双手插在裤袋里呱呱坠地的,而且从此也没有把手再抽出来。 我们家乡是一片沼泽地,附近有一条河。沿河蜿蜒向下,不到二十英里就是大海。我第一次看见四周的景物,在脑海中留下了极为鲜明、广阔的印象,那似乎是在一个难忘的阴冷的下午,黄昏时分。从那次起,我才明白了那片长满荨麻的荒凉地方就是教堂公墓;本教区已故居民菲利普·皮里普和他的妻子乔治亚娜都已经去世了,葬埋了;他们的婴儿亚历山大、巴塞洛缪、阿伯拉罕、托拜厄斯和罗杰,也都夭折了,葬埋了;墓地前面那一大片黑茫茫的荒地就是沼泽地,沼泽地上堤坝纵横,有不少土堆和水闸,还有疏疏落落的牛群在吃草;沼泽地的那边,有一道低低的铅灰色线条,那就是河流;远处,那一阵阵疾风有个风源,就是那片大海;望着那片景象吓得浑身哆嗦、抽抽噎噎哭泣的那个小东西,就是皮普。 “别哭!”一个人从教堂门廊一边的墓地里忽地一下跳出来,吓人地大吼一声,“你这个小鬼!不许哭,要不我就把你的脖子割断!” 好个可怕的人,浑身上下穿着一色粗布灰衣服,一条腿上拴着一副大铁镣,头上没戴帽子,只裹着一块破布,脚上登着一双破鞋。他在水里泡过,满身都是烂泥;两条腿被石子绊得一瘸一拐,被石片儿划出了许多伤痕,又被荨麻刺破,被荆棘划开;走起路来蹒跚、哆嗦,同时还瞪着两眼,嘟哝着抱怨。他大步走过来,伸手捏住我的下巴,自己的牙齿也格格打战。 “啊,大爷!别扭断我的脖子,”我吓坏了,这样央告着,“求求您,别这样,大爷。” “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那个人说,“快说!” “我叫皮普,大爷!” “再说一遍,”那个人瞪眼瞅着我说,“大点儿声!” “皮普,皮普,大爷。” “你住在哪儿?指给我瞧瞧!”那人说,“指出来在哪儿!” 我指着离海边不远的平地上我们住的那座村庄,四周有一大片桤木林和截头树,离开教堂大约有一英里多路。 那个人朝我望了一会儿后,把我的身子倒提了起来,使我口袋里所有的东西全都倒在地上。其实口袋里并没有什么东西,只有一块面包。等教堂恢复了原来的样子——因为他手脚利索、有力,一下子就使整座教堂在我眼前翻了过去,只瞧见教堂的尖顶到了我的脚下——话说,等教堂恢复了原来的样子,他让我坐在一块高高的墓碑上,不住地哆嗦,自己却拿起我的那块面包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你这小畜生,”那个人吃完面包,舔舔嘴唇,说,“你的脸蛋儿多胖啊!” 就我的年龄来说,我当时的身个儿其实比较矮小,体格也并不强壮,不过脸蛋儿倒比较胖。 “我要是吃不了你的脸蛋儿,那才见鬼呢!”那家伙又吓唬人地晃了一下脑袋,说,“我要是不想吃你,那也真见鬼呢!” 我连忙恳求说,希望他不要吃我的脸蛋儿,一面紧紧抓住他把我放在上边的那块墓碑。我这么做,一是怕摔下去,一是为了不让自己哭出来。 “喂,你妈在哪儿?”那个人说。 “就在那儿,大爷!”我说。 他吃了一惊,转身跑了几步又站住了,回过头来瞧瞧。 “大爷,就在那儿!”我怯生生地解释说,“您瞧‘乔治安娜’。那就是我妈。” “噢!”他这才退回来,说,“跟你妈葬在一块儿的是你爹哕?” “不错,大爷。”我说,“他也葬在那儿,喏,‘本教区已故居民’。”P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