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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飞龙,江苏东海人,贵州财经大学教授。先后就读于江苏师范大学、河北大学、中共中央党校,获得历史学学士、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共党史、近现代乡村社会经济史,近年来,在《中国经济史研究》《当代中国史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主持和完成各类课题5项。 目录 第一章 西南民族地区农村社会治理概论 第一节 西南民族地区农村社会治理的研究意义 第二节 西南民族地区农村社会治理的研究进程 第三节 西南民族地区农村社会治理的研究视角 第四节 西南民族地区农村社会治理的基本概念和研究对象 第二章 近代西南农村社会的基本面貌 第一节 社会发育水平的差异 第二节 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均与差异 第三节 复杂交错的政治格局 第四节 长期形成的民族隔阂 第三章 农村社会组织化的推进 第一节 农村政权组织模式的变迁 第二节 乡村群众的动员与制度整合 第三节 乡村干部的培养与思想改造 第四章 农村社会稳定机制的构建 第一节 稳定体系的构建与防控实践 第二节 少数民族上层人士与国家认同的建构 第三节 民族纠纷的解决与社会控制 第五章 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建设 第一节 底线生存服务的建设 第二节 基本发展服务的建设 第三节 基本环境服务的建设 第六章 农村社会法治的探索 第一节 国家法律的表达与实践 第二节 民族习惯与国家政策的冲突与调适 第三节 民族地区的婚姻纠纷调解机制 第七章 民族地区农村社会治理的历史经验 第一节 推进社会组织化的历史经验 第二节 社会稳定机制构建的历史经验 第三节 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的历史经验 第四节 法治探索的历史经验 结语:民族地区农村社会治理的主线 参考文献 后记 内容推荐 新中国成立前夕,西南地区民族种类繁多,且多居于边疆,分布区域广泛,使得西南地区的社会问题突出。为改善农村社会的民生,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的发展,保障国家政策的推行,中国共产党采取了诸多行之有效的农村社会治理工作,包括农村社会组织化建设、农村社会稳定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法治探索等。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实践大致按照稳定、改造、发展三个基本思想脉络推进,其中稳定是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前提条件,改造是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必要手段,发展是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最终目标,三者关系具有承接和连续的特点。实际上,新中国成立17年的民族工作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最初探索。当前,总结新中国成立17年民族地区农村社会治理的经验,并上升为理论,可更好地为民族地区农村社会治理提供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