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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荣国权,1998年郑州大学经济法学硕士专业毕业到北方工业大学任教至今,任经济法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2005年任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至今,积累了扎实的专业功底,在经济法学理论领域有一定的专业基础与技能,多年来一直参加经济法学界的学术活动,并一直在校负责经济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是北京市经济法学会的理事,中国财税法学会理事,北京市物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发表专业论文三十多篇,主编经济法专业教材三部,专著三部,主编编著四部,参编教材一部,参编著作四部,主持检察院课题、北京市课题多项,主持企业横向课题五项。论文《我国反垄断法刑事责任罪名的设定分析》,于2012年11月获得北京市经济法学会纪念20周年“经济法学优秀成果奖”,论文《关于法的经济学的几点分析》于2000年12月获北京市法学会优秀论文二等奖。 目录 绪论 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第一节 本章概述 第二节 经济法基本概念 第三节 经济法基本原理 第二章 企业法概论 第一节 企业法概述 第二节 企业法基本概念 第三节 企业法基本原理 第四节 现实问题与案例分析 第三章 反垄断法概述 第一节 本章概述 第二节 反垄断法基本概念 第三节 基本原理和制度 第四节 现实问题与相关法律适用和探讨 第四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第一节 本章概述 第二节 基本概念 第三节 基本原理和制度 第四节 现实问题与相关法律适用和探讨 第五章 产品质量法概述 第一节 本章概述 第二节 基本概念 第三节 主要原理与基本制度 第四节 现实问题与相关法律适用和探讨 第六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第一节 本章概述 第二节 基本概念 第三节 基本原理和制度 第四节 现实问题与相关法律适用和探讨 第七章 金融法概述 第一节 金融法概述 第二节 金融法基本概念 第三节 金融法基本原理和制度 第四节 现实问题与相关法律适用和探讨 第八章 财政法概述 第一节 本章概述 第二节 基本概念 第三节 基本法律原理和制度 第四节 现实问题与相关法律适用和探讨 精彩页 绪论 经济法属于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部门法,它有自己独立的调整对象和规范对象,是学习各法律部门基础知识的入门概念。掌握了这个概念后,才能了解到各个部门法存在的历史与逻辑知识背景。它也是把握现代社会法律体系的一把钥匙。 一、法律部门的划分 1.法律部门的定义 法律部门是指构成一国法律体系的各个组成部分,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划分而成的同质法律单元。这个概念出现较晚,但其反映出的部门法现象古代就有。 在现行法律规范中,由于调整的社会关系及其调整方法不同,可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凡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就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一概念描述是目前较为恰当的界定,既简练又清晰,属于本教材借鉴的观点。法律部门的划分是人类对自身法律结构的一种性质归类,反映的是行为规范的性质,是创设行为规范的人们对行为性质的自觉判定与划分。 划分法律部门的历史源远流长。根据目前的资料显示:“公私法之分来源于罗马帝国初期法学家的学说,但在罗马法文献中,主要内容是私法,中世纪也无公私法之分。13—15 世纪的注释法学家在复兴罗马法时,对公私法之分也仅加以重申而已。17、18 世纪资产阶级反封建的斗争以及古典自然法学派的理性主义思潮,有力地推动了宪法的产生、公法地位的上升和公私法之分的确立。在19 世纪欧洲大陆法学家眼中,公私法之分几乎成了自明的真理,在法典编纂、法制改革和法律教育中被广泛应用。这种分类法的一个重要概念是‘私人自治’,即个人享有财产和缔结合同的绝对权利,国家职能主要在于保障这种权利并充任私人纠纷的仲裁者,因而公法和私法、国家和个人严格分开。民法、商法构成私法的主要组成部分,宪法、行政法和刑法被认为是公法,程序法有人认为应依实体法性质而定,但一般认为属于公法。” 这段资料深刻地揭示了部门法思想产生的来龙去脉。正是在这样一个思想框架的基础上,法律体系被结构化、模块化,在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就出现了经济法思想,产生了现代经济法。 2.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 (1)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任何法律都有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否则,就不能称其为法律。 (2)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虽是划分法律部门的基础或是最重要的标准,但是仅仅以此为标准还是不够的,因此还需将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作为划分标准。 这是目前法律界公认的基本划分方法,正是在这个基础上,现代法律体系被划分为各个部门,经济法也是在这个基础上被划分的。其划分标准主要是社会关系,即国家在干预和管控市场经济活动中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 3.我国的部门分类 在西方大陆法系的影响下,世界各国都纷纷建立了符合自己国情的法律部门分类。中国吸收了大陆法系的分类知识体系,结合中国国情设立了法律部门分类。 2001年3月9日,当时李鹏总理工作报告认为,虽然法学界对法律部门的划分有不同意见,但常委会根据立法工作的实际需要,分为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这是我国官方发布的关于法律部门的分类体系,目前也在执行这个知识体系。在法律工作中这个分类 很实用,也很清晰,只是关于为什么这样划分的疑问较多,需要学术界深入研究。 二、经济关系划分的历史脉络与法 这里隐含着一个重要的经济与法律哲学命题: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这种关系深深地影响着法律结构的变化,是法律部门演变的内在规律。 1.自由经济与民商法律制度 以 1804 年《法国民法典》为标志(更早的渊源为《古代罗马法》),这是近代自由经济的法律标志,国家逐渐很少干预经济的时代来临,法律上盛行私权神圣、契约自由的民商法律制度。 2.垄断经济与经济法、社会法制度 (1)维护竞争秩序的法律(如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保护法)。在市场机制逐渐因大企业的破坏行为而失灵后,市场竞争秩序开始混乱,原来的自由竞争无法维护市场运行,因此设定了国家干预市场的竞争类法律,最早出现在美国。 (2)统制经济的法律(如煤炭经济法)。在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中,德国为了追上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英国与法国,从俾斯麦开始实施国家支持资本主义发展的战略。到了 19 世纪末,德国开始了国家资本主义行为,开始了资源的国有化行动,推动企业卡特尔的联合化、统一化,并颁布了一系列打破私有制法律原则的社会化法律。 (3)应对经济危机的法律(如工业复兴法)。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国家在20 世纪 20 年代末爆发了经济大萧条,原有的私法发达的法律体系无法解决大萧条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包括商品的价格、通货膨胀、失业、生产过剩等等,为了应对经济危机,颁布了一系列法律。 (4)扶持、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如产业政策法、计划法、企业促进法等)。为了扶持国家各个产业进入资本主 内容推荐 本书分为九章,内容涉及经济法、企业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金融法、财政法等。作者抓住经济法学研究的基本框架,列出了经济法的基本概念与原理,将经济法学理论研究中的最新成果融入,同时又顾及本科教材的概括性,简明地提炼了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本书体例新颖,每章均有背景介绍、知识要点、最新法律法规概况,让读者能够清晰地发现知识要点与框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本书作为本科经济法学课程教材,可供高等院校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专业的学生使用,也可供广大经济法律工作者学习、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