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本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颁布后对民法总论知识撰写的一部基础理论著作,结合201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相关条文,并参照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民法制度,对民法基本理论、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民事客体、民事权利、法律行为、代理和时效进行了系统探讨,同时也对民法的特征、基本原则、代理权的性质等重大疑难问题进行了论述。 作者简介 付俊伟,荷兰蒂尔堡大学民法学博士,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08年8月至2009年9月赴美在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学院从事访学研究,师从美国著名日本法专家John Haley教授。曾在《牛津大学比较法论坛》、《中共中央党校学报》、《民商法论丛》、《东吴法学》等刊物上发表文章,英文博士论文《现代中欧合同法:以意思自治为中心的比较研究》由荷兰威科法律国际(Kluwer Law International)出版社出版发行。 目录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一节 民法的理念 第二节 民法的结构 第三节 民法的特征 一、平等性 二、私法 三、实体法 四、权利法 五、任意性 第四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五节 民法的法律渊源 一、制定法 二、判例 三、习惯法 四、法理 第六节 民法与其他法律部门 一、民法与商法 二、民法与经济法 三、民法与劳动法 第二章 民法的发展史概述 第一节 民法发展的历史沿革 第二节 中国民法的历史沿革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涵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第四章 民事权利 第一节 民事权利概述 一、民事权利的内涵 二、民事权利的分类 三、民事权利的变动 第二节 法律事实 第三节 民事权利的行使 第五章 民事主体 第一节 民事主体概述 一、民事主体的基本概念 二、民事主体的结构及演进 第二节 自然人 第三节 法人 第四节 无权利能力社团 第六章 民事权利客体 第一节 民事权利客体概述 第二节 物的分类 一、动产与不动产 二、主物与从物 三、融通物与不融通物 四、代替物与不代替物 五、特定物与不特定物 六、消费物与不消费物 七、可分物与不可分物 八、单一物、结合物与集合物 九、原物与孽息 第七章 法律行为 第一节 法律行为概述 第二节 意思表示瑕疵 第三节 瑕疵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四节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第八章 代理 第一节 代理概述 第二节 无权代理 第三节 表见代理 第九章 时效与期限 第一节 时效与期限概述 第二节 时效 第三节 除斥期间 参考文献 导语 民法是一门法律科学,它的内容体系非常庞大,涉及主体规范、客体规范、权利义务规范以及责任规范,等等。这些庞大的法律规范组合起来,可以构成完整的民法体系。 本书既包括了其制度内涵与外延,又将相关制度作了比较法的分析,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民法学大厦中几个重要的制度规范,同时,在这几项制度规范之间搭建起了有助于法学学生认识民法的逻辑桥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