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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庄劲(1976一),浙江宁波人,法学博士。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司法部项目多项。在《法学研究》《政法论坛》《法学家》《清华法学》《法商研究》《现代法学》《法律科学》等刊物公开发表论文60余篇,出版《犯罪竞合:罪数分析的结构与体系》《罪数的理论与实务》等专著。 目录 第一章 风险社会视域下的竞技体育犯罪 第一节 惨淡现状:阴云密布的竞技体育赛场 第二节 理论背景:风险社会的风险接受与管理 第三节 路径选择:垂直遏制的刑事政策体系 第二章 竞技体育公正性的刑事保护政策 第一节 我国刑事保护竞技体育公正性的现状及不足 第二节 竞技体育公正性保护的域外刑法经验 第三节 域外刑法经验之借鉴及立法建议 第三章 体育竞技网络赌博的刑事政策 第一节 网络赌博的立法博弈 第二节 网络赌博的经济权衡 第三节 网络赌博的社会问题 第四节 网络赌博的犯罪诱发 第五节 网络赌博的遏制可能 第六节 对我国刑事政策的启示 第四章 体育竞技伤害的刑法规制 第一节 判例法之嬗变 第二节 制定法之发展 第三节 竞技伤害之刑法介入 第四节 理论基础之争 第五节 政策考量之争 第六节 笔者立场:刑法规制说之提倡 第七节 刑法介入的抗辩事由 第八节 抗辩事由的判断要素 第五章 竞技舞弊共犯形态及其定性 第一节 竞技舞弊的共犯形态 第二节 竞技舞弊的共犯定性 第六章 竞技舞弊的罪数问题 第一节 赌球集团的罪数问题 第二节 足协官员等人的罪数问题 第三节 中间人的罪数问题 第七章 竞技舞弊的犯罪化研究 第一节 竞技舞弊之行为样态 第二节 竞技舞弊犯罪化之思路 第三节 竞技舞弊犯罪化之展开 结语 内容推荐 竞技体育与对竞技体育的欣赏已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在竞技体育事业蓬勃发展的同时,竞技舞弊也日益猖獗。“公正性”这一体育事业的灵魂不断受到竞技舞弊的侵蚀,严重损害了人们对竞技体育的信心和热情。要保证竞技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善于补充性地运用刑事手段遏制竞技舞弊,保护竞技体育的公正性,此即本课题的应用价值所在。后现代的犯罪预防理论认为,后现代社会是风险社会,主要表现为“信任和风险环境的更迭以及主体不安全感的增加”。社会风险总是作为过程而存在,具有潜伏、滋生、发展、实现等阶段。社会风险除了是物理性的、技术性的,也可能是主体性的,因而犯罪也是一种社会风险。要遏制犯罪,就必须将犯罪作为一个风险逐级递增的过程来把握,对该过程中各环节的不法行为予以分别遏制,而不能仅仅着眼于某一环节。据此,要有效地遏制竞技舞弊、保护竞技体育公正性,就需要对竞技舞弊犯罪链条中的风险垂直递增的诸犯罪环节,分别予以“垂直遏制”。本课题的目标在于将风险社会的犯罪预防理论与竞技舞弊的刑事遏制结合起来,探求保护竞技公正的有效刑事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