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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高罗佩 (Robert H.Van Gulik 1910-1967)荷兰职业外交官,通晓15种语言,主要任职于远东各国。他曾评价自己一身三任:外交官是他的职业,汉学是他的终身事业,写小说是他的业余爱好。作为一个西方人,高罗佩对中国古代琴棋书画十分痴迷。他20岁开始练习中国书法,且终生不辍;他研究中国古琴,师从古琴大师叶诗梦,并与于右任、冯玉祥等组织天风琴社;他能写中国旧体诗词,与郭沫若、徐悲鸿等大师都有唱和;齐白石、沈尹默等人的画上也有他的上款。《大唐狄公案》的插图均为他自己所画。1943年,高罗佩任荷兰驻重庆使馆一秘,与同在使馆工作的中国洋务大臣张之洞之外孙女水世芳结为伉俪。 他一生汉学著作颇丰,学琴,著有《中国琴道》;考证中国文献中的猿,亲自饲养猿,著有《长臂猿考》;出版《书画鉴赏汇编》,教西方人辨识中国文物;编《东皋禅师集刊》,翻译陆时化的《书画说铃》。 他研究的另一重要领域是中国古代性文化,写下《秘戏图考》、《中国古代房内考》。而大型推理探案小说集《大唐狄公案》则是一部在东西方读者中影响最大的书。 书评(媒体评论) “大唐狄公案”系列是高罗佩在世界侦探小说领 域内开创的极其珍贵的一个支脉。 ——《泰晤士报文学增刊》 狄公这位侦探,完全有资格同夏洛克·福尔摩斯 相提并论。 ——《洛杉矶时报》
后记 中国古代探案小说有一大共同特色,即总是由案件发 生地的县令充当侦探的角色。 县令负责主管辖区内的行政事务,通常包括城墙围绕 的县城和方圆约二百里的乡下,同时还负有多种职责,不 但全权管理收税、出生死亡婚姻的登记、田地即时注册, 还要维持治安、主持断案、缉拿并惩罚罪犯、听取所有民 事及刑事案件。由于县令实际掌管着百姓日常生活的方方 面面,因此通常被称为“父母官”。 县令向来公务繁重、过于劳碌。他与家人同住在衙院 内一处分割开来的独立院落中,依例每天须将所有时间都 用于办理公务。 在中国古代官僚政治系统中,地方县令处于这一庞大 金字塔的最底层。他必须向主管十来个县的刺史汇报,刺 史又向主管数个州的本道观察使或节度使汇报,观察使或 节度使再向位于京城的中央部门汇报,皇帝则居于最高地 位。 任何平民,无论出身是贫是富、家世背景如何,都可 参加官府举办的科举考试,一旦通过便可步入仕途,成为 一名地方县令。就这一方面而言,当欧洲尚在封建制度下 时,中国的政治系统已经具有了相当民主的一面。 县令的任期一般为三年,之后将改任其他地方,直至 被擢升为刺史。这一升迁是有选择性的,完全依据各人的 实际政绩而定。 县令在履行日常职责时,有县衙内的一班永久人员辅 助,比如书办、狱吏、仵作、衙役、守卫及走卒。但是这 些人只处理例行公务,并不涉及办案。 办案由县令亲自主持,并有三四名亲信辅助。这些亲 信常是县令初人仕途时便挑选出来并一路追随的,其地位 高于县衙其他人员。他们在当地无亲无故,因此办理公务 时更少为私人考虑所影响和左右。出于同样原因,本乡本 土之人不能被任命为当地县令便成了一条定例。 本书提供了中国古代法庭断案的基本程序。每逢开堂 时,判官在案桌后就座,亲信与书办分立左右。案桌摆放 在高台之上,桌面上铺有一幅垂至地面的红布。 案桌上通常陈设有以下物品:一方朱墨二色砚台,两 支毛笔,一只盛有多枚细竹片的圆形签筒,这些竹片常在 犯人受刑挨打时用来计数。比如衙役要打十棍,县令便会 掣出十枚竹签来掷在地上,每打一下,衙役班头便会取过 一枚竹签,放在一旁。 案桌上还摆着四方形县衙大印与惊堂木。惊堂木的形 状与西方法庭内常用的木槌不同,是一块长方形硬木,长 度大约一尺左右,用于震慑公堂。 衙役们在高台前排成左右两列,彼此相向而立。在整 个讼告过程中,原告与被告都必须双膝跪在光秃秃的石板 地上,夹在两列衙役中间,并无律师从旁协助,也可能没 有证人,其处境很难令人歆羡。整个程序事实上是为了对 平民百姓形成威慑作用,造成一旦牵涉进法律便会后果严 重这一印象。 县令办公的二堂通常在大堂后方,与高台之间用一幅 帷幕隔开。 中国法律有一条基本原则,即任何人在自行招供罪行 之前,不得被判有罪。有些顽固死硬的罪犯即使在面对铁 证时仍会拒绝认罪,并藉此逃避惩罚。为了避免发生此种 情形,法律允许用刑,比如用鞭子或竹板抽打,枷手或枷 踝。除了这些法定许可的刑罚外,县令常会使用更加严酷 的手段。但是,如果被告受到永久的身体伤害或是死于酷 刑之下,县令及其所有衙内人员都将受到极其严厉的惩处 。因此,绝大多数县令更依赖其精明的心理洞察力和下属 的知识来办案,而并非一味使用酷刑。 总而言之,中国古代的政治体系运行相当良好。上层 的严格管束避免了越轨不法行为,公众评议则是另一种约 束邪恶或渎职县令的方式。死刑须得皇帝批准,任何被告 都可向更高一级的法律系统提出申诉,最高可诉至皇帝面 前。县令不可私下审问被告或证人,包括初查在内的所有 听审都必须在县衙大堂上公开进行,一切过程都将被详细 记录下来,并呈报给上一级官员以供检查。 至于书办如何能不用速记法而准确记下审案过程,《 狄公案》的读者可能会对此有所疑问,答案在于中国的文 言文本身便是一种速记法,比如口语中需要二三十字的语 句,用文言书面语可能会缩减至四字便足以表达。同时还 有多种快速书写方式,笔画多达十几画的汉字,可以简化 到一笔完成。笔者在中国任职时,中方雇员常会为一些内 容复杂的协商谈话做中文笔录,而他们记录的精确程度着 实令人惊叹。 在所有中国公案小说中,县令总是同时办理三桩或者 更多完全不同的案件,笔者在此书中也沿用了这种饶有趣 味的特色。依我看来,在这一点上,中国公案小说比西方 侦探小说要更加符合实际。在一个人口众多的地区内,主 管者同时办理多个案件才是唯一合情合理的方式。 笔者遵循中国小说传统,在结尾处详细描写了行刑过 程。中国人的正义观念要求对于罪犯受刑应做出详尽描述 。笔者借用了中国明代小说中所描写的风土人情,而本书 背景实则是在几百年之前。书中插图同样借用了明代的服 饰和习俗,而并非是唐代所有。 狄公是中国古代著名判官之一,历史上实有其人,是 唐代的一 目录 插图一览 人物表 第一回 游莲池湖畔逢奇遇 赴兰坊半路遭险情 第二回 破落衙院提审劫匪 冷寂档房翻出旧文 第三回 集市中目睹强横事 茶馆内耳闻忧心辞 第四回 陶干禀报钱宅秘事 狄公巧设衙内计谋 第五回 漆黑夜半众匪袭院 朝日初升三骑出征 第六回 众行首应邀入衙院 倪夫人拜会献画图 第七回 生贪念僧人受刑罚 闯公堂生员报凶信 第八回 老将军被害书斋内 新县令查案宅院中 第九回 狄公独思疑团未解 仵作验尸死因方明 第十回 着微服私行访狂生 召众人齐集赏书画 第十一回 三宝庵陶干观异事 长春店马荣遇酒徒 第十二回 狄县令议论画中意 方玄兰密呈艳情诗 第十三回 倪继盛情恭迎贵客 狄公决意再访丁宅 第十四回 入书斋忽见奇线索 验毒物下令捉疑凶 第十五回 吴峰当堂述说秘事 狄公遣众搜索城东 第十六回 访北里得遇俏胡女 入番店探出恶图谋 第十七回 倪夫人携子入衙院 狄县令带人访故宅 第十八回 狄公有意入山访隐 马荣用计鼓楼擒敌 第十九回 隐士道尽人生大义 狄公始知先贤逸闻 第二十回 胡酋受笞坦承罪状 怪客现形真相大白 第二十一回 狄公勘破丁宅奇案 乔泰道出惨痛旧情 第二十二回 释疑案揭穿不肖子 析画图道出指路松 第二十三回 率众勇探迷宫腹地 转头忽见亭阁藏尸 第二十四回 借书画玄兰访李氏 闯浴室马荣擒凶徒 第二十五回 受极刑二犯终得报 悟真谛县令心始宁 后 记 译后记
精彩页 第一回 游莲池湖畔逢奇遇赴兰坊半路遭险情 天地之体,恒久万年。上有日月,下有山川。 人伦礼义,出自圣贤。正道为本,律令辅焉。 若有智者,既慈且严。天之利器,为父母官。 善者蒙尘,终得雪冤。恶者虽狡,逃罪万难。 值此大明永乐年间,’天下太平,五谷丰登,四方无旱无涝,万民富足乐业。凡此种种,全赖当今圣上仁德。既是太平盛世,作奸犯科之事自然鲜少发生。有人若想研究刑侦探案之道,当世记述必定少而又少,因此非得向前朝典籍中去搜求文献不可。 敝人平日最喜这门学问,一向孜孜以求,不但在故纸堆里四处翻寻昔年案录,而且每逢与知交故旧在酒肆茶坊中小聚时,一旦有人说起前代著名判官折狱断案的逸闻,我也总是从旁凝神倾听,引为乐事。 话说一天午后,我想起荷花开得正盛,欲去赏看一番,便独自漫步穿过西园,又走过雕花汉白玉石拱桥,行至莲池中央的小岛上,在一家饭铺的露天平台中,寻了一个清静角落坐下。 我饮了几口热茶,嗑着瓜子赏看湖中美景,只见满眼粉荷碧叶,密密匝匝遮蔽了整个水面,湖畔男女老幼往来穿梭,煞是热闹。平日里我时常暗自打量路人,观其衣着举止,度其性情家世,以此自娱,倒也饶有乐趣。 这时只见两个年轻美貌的女子一路挽手走来。我见她们眉眼十分相像,立时断定必是一对姊妹,然而看去却又性格迥异。年幼的欢快活泼,口中叽叽呱呱说个不停,年长的却一脸端庄畏怯,几乎不曾开口答言,面上愁云密布,想必遭遇过什么不幸之事。 二女在人群中消失了踪影,又见一个老妪紧跟在后,手拄一柄拐杖,行路时脚下微跛,似乎一力要追上二女,看去像是保姆仆妇一类人物。待她从眼前经过时,却分明瞧见面相狞邪,似非良善之辈。我连忙移开视线,转而留意起后面一对清俊的少年男女来。 只见那男子头戴一顶秀才的冠帽,女子衣着端庄,一身少妇打扮。二人走路时虽不在一处,却又两下眉来眼去,一望便知乃是同行。看其举止鬼祟,我心想这一对男女定是暗中结有私情。从平台前经过后,那女子想要牵住男子的手,男子却立时将手抽回,还频频皱眉摇头,示意不可。 看罢路上行人,我又转头漫视座中宾客,却见有个中年男子,亦是独坐一旁,身材肥硕,衣冠齐整,圆圆一张脸面,看去甚为和悦健谈,似是田主乡绅一流人物。我唯恐如此径直打量,会被他误以为有意结交,于是赶紧顾视左右,皆因自家更喜独坐一隅心中浮想,尤其是忽见对方眼光一闪,不觉心生警惕。此人虽说面相和善,却又带着一副精明冷酷的神气,保不定是个阴险狡诈、心怀鬼胎之徒哩。 过了半日,又有一位须发如银的老者款步走上台阶,身穿一件黑绒镶边的褐袍,拖着两条阔袖,头戴一顶黑方帽,虽未佩有官徽标识,却是仪表堂堂、气度不凡,两道白眉下双目如电,拄着手杖立在当地,正朝四下打量。 我心想如此高龄长者被撂在一边不得入座,未免有失礼数,于是连忙起身相邀。老者拱手一揖,从旁坐下。我二人一面饮茶,一面客套寒暄几句,老者自称姓狄,曾任刺史之职,如今已然致仕。 彼此交谈一阵后,我发觉此翁竟是如此学识渊博、品味高雅,谈诗论文愈发起兴,问或又观望一番池边行人,不知不觉便过去了大半日。 我听那老者说话时带有山西口音,便趁着谈兴稍减之际,询问他与太原狄氏可有渊源。太原乃是山西省府,早在数百年前的大唐时候,狄家曾经出过一位名垂青史的忠臣良相,名字叫作狄仁杰。 老者一听这话,忽地目光灼灼,手抚长髯,含怒说道:“不错!老夫确是太原狄家之后,先祖中得有狄公这般杰出的人物,自然甚感荣耀,谁知竟也生出许多烦恼。只因每每在饭铺茶坊中受用茶饭时,不时便会听见旁人议论先祖,说到狄公在朝廷任职时的政绩轶闻,大体倒还属实,并且官修正史中自有传略行述可资查证,然而一旦提及他早年担任地方县令时的经历,有些无知无识之辈便会信口开河。虽说狄公确因破获过许多疑案而声名远播,但是此类街谈巷议,却多数不尽不实,甚或荒诞不经。狄家自有狄公办案的详录,代代相传,已有数百年之久。奈何出门在外时,这些假捏而成的妄言常会飘入耳中,令老夫气闷不已,有时竟至吃喝未毕便拂袖离去。”说罢摇头叹息,还气恼地用手杖连连戳地。 …… P1-4 导语 本书以中国唐代宰相狄仁杰为主人公,描述狄公在州、县及京都为官断案,为民除害的传奇经历。全书故事纷纭,案情凶险,情节扣人心弦,谜底逼人追索。作者笔下的狄公迥异于中国传统公案小说的“青天大老爷”,他有独到的办案风格重效率而轻缛节,讲操守而又善变通,重调查推理,而不主观妄断。狄仁杰断案如神,被西方读者称为古代中国的福尔摩斯。20世纪50年代此书英文版一经面世,即在欧美引起轰动。至今已译成10余种文字。 序言 笔者的中国古代公案小说《狄公案》。英译本面世后 ,有读者要求我继续搜寻其他同类中国小说。不过,此类 书籍如今相当稀少,很难再找出一部能同时满足东西方读 者的作品来。事实上,《狄公案》一书是个例外。通常说 来,在风格与内容方面,中国公案小说与现代侦探小说有 着很大区别,以至于对如今的东方读者而言也是索然寡味 ,对西方读者则更甚。 从另一方面来说,在中国古代公案小说中,包含着许 多机智精彩的情节和有关探案的内容。因此,如果自己动 手创作一部中国风格的侦探小说,并运用从中国古代小说 中发掘出的素材,我认为将会是一个有趣的尝试。 笔者之所以致力于这一尝试,主要是为了向当代中国 和日本读者表明一点,即采用中国传统风格,同样可能写 出一部令当今东方读者喜爱的侦探小说来。在中国和日本 的图书市场上,如今到处充斥着西方三流惊悚小说的拙劣 译本.而本国原有的公案小说几乎被人遗忘,鉴于此种状 况,这一尝试则更具价值。我完成了《迷宫案》的英文手 稿后,鱼返善雄(Ogaeri Yukio)教授将其译成日语,1951 年由东京讲谈社出版,名为《迷路之杀人》,日本著名侦 探小说家江户JlI乱步还为此书作序。在此之后,我写出了 中文本,1953年由新加坡南洋出版社出版,名为《狄仁杰 奇案》,两种版本在中国和日本均得到好评。受此鼓舞, 我又写出了两本狄公案小说,即《铜钟案》与《湖滨案》 ,两书的中文版与日文版如今尚在准备之中。 在达到了主要目的之后,我又想到或许西方读者也会 对这种新式侦探小说产生兴趣,于是决定出版《迷宫案》 英文版。另有一个动机,则是由于西方作家常常在侦探小 说中加入中国因素,因此我想或许读者会有兴趣看到在地 道的中国背景之下,中国人将会是何等面貌。 本书的后记中有关于背景与中文资料来源的介绍。在 此只需说明一点,笔者从中国古代典籍中借用了三个故事 ,重新组织后写成了一部情节连贯的小说,以中国古代著 名判官狄公为中心人物,并借用了中国古代公案小说的某 些典型特色,比如在开篇的楔子中透露出书中重要事件的 某些线索,用一组对句作为篇章回目,运用中国小说的特 殊结构,即判官同时办理多个案件,等等。总而言之,尽 可能保留中国小说的风格与氛围。 本书的故事发生在公元六世纪时的兰坊,这是一个虚 构而成的中国边陲城镇。书中附有中国式全城地图,笔者 本人还亲手绘制了十几幅中国明代风格的插图。 本书中的所有令人满意之处,都应归功于创作出这些 故事的中国古代作家,而所有不尽人意之处则都应归咎于 笔者本人。 高罗佩 1956年春,海牙
内容推荐 《迷宫案》是狄公案小说中很特别的一本,1952年,在台湾学者张立斋教授的帮助下,高罗佩在新德里完成了此书的中文自译本。小说讲述公元670年,狄公调任兰坊县令,破获丁护国密室被杀一案,倪守谦遗嘱一案,白兰失踪一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