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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面向行政任务的听证程序构造》旨在回答的一个问题是:在行政任务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背景之下,何种听证程序的架构,更有利于行政任务目的的实现。通过对现有行政听证制度的梳理可以发现,脱胎于英美法国家抗辩式庭审过程的听证程序,在被移植于行政过程时出现了适用上的困境。“司法型”听证程序所营造的“正式化”陷阱,束缚了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也难以和行政任务的多样化需求相匹配。为此,需要脱去行政听证程序的“司法化”枷锁,将听证还原到以“意见交换”为主要内容的沟通过程。 作者简介 石肖雪,法学博士,现任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讲师。美国Vanderbilt University联合培养博士、访问学者,另赴美国芝加哥大学、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等进行访问。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数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一项,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国家ji、省部级项目多项。 目录 序言 第一章 绪论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现状 (一)行政程序的功能与价值研究 (二)我国行政听证制度研究现状 三、研究方法 (一)现有制度的实证分析 (二)文献梳理及规范分析 (三)国内外制度理论与实践的比较分析 四、基本命题与整体架构 第二章 历史梳理:“司法型”听证的“正式化”陷阱 一、域外行政听证制度 (一)美国行政听证制度 (二)英国行政听证制度 (三)日本行政听证制度 (四)德国行政听证制度 二、我国行政听证制度 (一)地方行政程序规范中的听证程序 (二)行政行为类型化基础上的听证程序 三、现有行政听证程序的适用困境 (一)听证程序的形式来源:抗辩式庭审过程 (二)“司法型”=“正式化”? 第三章 作为沟通过程的行政听证程序 一、听证的目的:以沟通实现行政过程的正当性 (一)行政权正当性的参与模式 (二)行政过程中的交往理性 (三)听证程序理性证成的限度 二、听证概念的去“司法化” (一)外延:三个层面上的听证 (二)内涵:听证程序以“意见交换”为基本内容 三、听证程序的构成:基础性构成与功能性构成 (一)行政听证程序的构成要件 (二)基础性构成:最精简的沟通过程 (三)功能性构成:形成不同的沟通类型 第四章 行政听证理想类型:个案裁决—政策形成 一、理想类型分析方法 二、行政听证理想类型的提出 (一)行政听证理想类型产生的现实背景 (二)行政听证理想类型的基本含义 三、作为理想类型的两种沟通过程 (一)沟通目的:互利互惠与共同目标 (二)主体地位:消极防御—积极形成 (三)互动方式:对抗型—协调型 (四)沟通结构:一元封闭—多元开放 第五章 个案裁决型听证程序的构造 一、程序主体 (一)听证人:中立性兼顾专业性 (二)参加人:利害关系性为主 二、程序过程:两方对抗 (一)信息提供 (二)意见交换 (三)信息反馈 三、程序效力:强拘束力 (一)听证案卷的强拘束力 (二)听证报告拘束力的有限性 (三)程序重开问题 四、程序公开:有条件的可不公开 第六章 政策形成型听证程序的构造 一、程序主体 (一)听证人:专业性兼顾中立性 (二)行政机关作为政策草案制定者 (三)参加人:以代表性为主 二、程序过程:多方协调 (一)信息提供 (二)意见交换 (三)信息反馈 三、程序效力:弱拘束力 (一)听证程序的弱拘束力 (二)听证程序与其他论证方法的衔接 (三)程序重开问题 四、程序公开:应当公开 (一)听证议题和会议信息公布 (二)听证过程公开 (三)听证结果公示 第七章 重新审视经验状态下的行政听证程序 一、理想类型与经验类型 (一)理想类型与行政行为型分类 (二)理想类型与行政执法—行政决策型分类 (三)理想类型与正式—非正式型分类 二、理想类型的经验范例及其变形 (一)个案裁决型听证及其变形 (二)政策形成型听证及其变形 三、理想类型分析视角下的混合类型:以规划许可相关程序为例 (一)案例基本情况梳理 (二)规划许可程序中的“公地悲剧” (三)一种可行的解困方法:德国计划确定程序 四、从司法审查面向到行政过程面向 (一)回眸:走出行政行为形式论的困局 (二)展望:迈向积极的非形式主义路径 第八章 结论:作为一个分析框架的行政听证理想类型 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