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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短篇小说在毛姆的创作中占有重要地位,安东尼·伯吉斯就曾评价他写下了“英语文学中好的短篇故事”。《人性的枷锁》《刀锋》等长篇小说使毛姆名闻世界,而他的短篇则以编织故事的精湛技巧,对人性和社会生活的敏锐洞察,为其赢得了更多读者,成为一种全球现象。 1951年,毛姆出版四卷本短篇小说全集,共收录91个故事,并亲自确定篇目和顺序,为每一卷撰写序言。1963年企鹅出版社在此基础上推出新版,自此被认作标准定本,多次重版。本书即译自2002年企鹅版全集。 毛姆作品中文译本繁多,短篇小说多以精选集形式出版。本次计划推出的《毛姆短篇小说全集》(四卷本)将首次以精彩译文再现毛姆短篇作品的全貌。《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毛姆短篇小说全集Ⅰ)(精)》为第一卷。 作者简介 毛姆(1874—1965),英国小说家,散文家,戏剧家,出生于法国巴黎。 十岁时,父母已相继去世,遂被送往英国肯特郡,与叔父一起生活。1892年起,在伦敦的圣托马斯医院学习医科,同年,发表了首部小说《兰贝斯的丽莎》,广受好评,遂弃医从文。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加入法国红十字会,后受英国军方指派,在瑞士和俄国开展情报工作。曾多次赴南太平洋和远东地区旅行,许多小说因此颇具异域情调。晚年撰写了许多回忆录和文学批评,至八十五岁时方才搁笔。 主要小说作品: 《人性的枷锁》(1915) 《月亮和六便士》(1919) 《叶之震颤》(1921) 《面纱》(1925) 《刀锋》(1944) 目录 序 雨 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 火奴鲁鲁 午餐 蚂蚁和蚱蜢 家 水塘 麦金托什 表象与现实 昂蒂布的三个胖女人 生活的真相 舞男舞女 幸福的夫妻 斑鸠之音 狮皮 不可征服 逃跑 上帝审判台 全懂先生 幸福的人 一个浪漫的年轻女子 事关尊严 诗人 母亲 格拉斯哥来的人 赴宴之前 路易丝 承诺 珍珠项链 怯懦 译后记
序言 这是我短篇小说集的第一卷。很年轻的时候,我也写 过几个故事,但现在读来太过稚嫩,我还是选择不再将它 们重印了。有几个是在早已绝版的书中,还有几个散落在 不同的杂志里;它们被忘掉最好。这个集子里第一个故事 《雨》是我1920年在香港写的,但最初有想法是1916年冬 天去南太平洋的一次旅途之中。我最后一个短篇写于1945 年的纽约,当时在文档中偶然发现的一条简短的笔记给了 我灵感,但那条笔记却能追溯到1901年。以后我应该不会 再写短篇了。 作者要将一定数量的短篇归拢成一本书,最大的困难 莫过于安排它们的顺序。如果故事长度相仿,也发生在相 同的地点,那就省力得多,因为更容易形成一个脉络。作 家将自己的作品交到读者手中,如果他能将其中的材料安 排出一个脉络来,那即使读者不察觉,他心中依然可以为 此而得意。长篇小说的脉络自然是显见的,它总归有开头 ,有中间段落,再加上一个结尾;其实要说的话,一个构 思精良的短篇应该也是如此。 可是我的短篇长度相差太大。有的短到只有一千六百 字,有的却是它十倍不止,比如有一个故事就写了足足两 万多字。世界上大多地方我都曾驻足过,不管在哪里创作 ,不管停留时间的长短,总有另一个或更多故事的材料会 出现。我写过悲惨的故事,也写过好笑的。这么多的故事 ,长短不一,发生在这么多不同的国家,本身又气质迥异 ,要将它们结集时权衡好轻重或者整理出勉强可称之为脉 络的东西,诚然不易。更何况你还要将读者所可能遇到的 麻烦降到最低。虽然写作并非是为了获得更多的读者,但 写完之后,一个作者总渴望被更多人阅读,而要达成这一 目的,他就必须尽力让他写下的文字更易读。 出于这个想法,我尽量在一组长故事之后安排一组短 故事,有时候短到只有五六千字;而为了让读者不用突然 从中国跳到秘鲁,再突然跳回,我也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 将同一地点的故事放在一起。这样我希望不管我把读者带 到哪片遥远的土地上,他都能或多或少感知自己身在何处 。
导语 中文世界“毛姆短篇小说全集”计划,一个可能更懂毛姆的译本——毛姆以短篇小说最为见长,这些故事悬念自然,结构精湛,风靡世界,伯吉斯就曾评价毛姆写下了“英语文学中最好的短篇故事”。理想国版短篇全集为国内迄今的独译版本,译自毛姆亲自作序标准定本,力求在汉语中再现毛姆不动声色的娴熟狡黠和机智犀利,将毛姆“用半页就让你落进他氛围里”的阅读快感尽量复制给中文读者,不失其原有的魅力。本书是它的短篇小说集的第一卷。 后记 真要说起来,最早应该算是上了香港一位董先生的当 :中学时的特长是熟读各种董桥文集,一直认定这世上写 英文是没有人写得过毛姆的。翻找当年的笔记有些吃力了 ,但网上随便搜一搜就有证据掉出来。“我少年时代死命 背诵毛姆不少句子:英文老师迷恋毛姆,学生不敢不亲近 毛姆。”“她的信写得真是典雅,带着一点毛姆英文的气 韵,新人类不屑也不能练出这样的功架。”“有的时候当 我自己写文章想要经营一种比较English的东西的时候,我 闭上眼睛也会感觉到它。” 后来本科真的转去念英文,董先生那句“我带着床头 那本毛姆短篇小说集第四册出门”也要学——英文系简陋 ,资料室就是这套Vintage四册的毛姆短篇集居然只有一和 四,当然同学是不知道的,我不断续借永远贴身留着。最 难忘的阅读体验基本都带着场景。记得那时在上海某个偏 僻的学校里等一个姑娘,换公交换得也只有在那样的岁数 、怀着那样的动机才忍受得了;找了间破j目的教室读毛姆 ,一个故事读完去了趟“盥洗室”,回来的走廊上气氛迷 离极了,觉得从窗口斜斜垂进来的都是伊比利亚的光,随 时拐角处会款步走出一个新近丧夫的公爵夫人。那次读的 就是这卷里的《事关尊严》。 毛姆真的适合带着出门,因为他的短篇可以用半页就 让你落进他的氛围里。从那时起,一直怀着一个文学理想 ,就是解答:他这到底是怎么弄的——或者再好大喜功一 点,毛姆到底好在哪里。我以为我只要继续好好学习,终 有一天答案会自己偷偷生成在我的屏幕上。 可后来不就出事了么。就是越读书越发现怎么他们好 像都不太看得上“老威利”,而且都是我最喜欢的批评家 说话最难听。最早是埃德蒙。威尔逊(Edmund Wilson), 说毛姆下笔全是陈词滥调,最后你赞叹的是作者居然有本 事可以没一件事能表达出新意来。戈尔·维达尔(Gore Vidal),虽然我当时印象更深的是他说十七岁已经读完了 所有的莎士比亚和毛姆,但他也同意威尔逊,称毛姆为陈 词滥调大师和颇为廉价(half_trashy),克里斯托弗。希 钦斯(christ()phet。Hitchens)说,毛姆写作用功,日复 一日论斤按两地产出三流文字。而最低点是大四精读课本 上一见如故的随笔作家约瑟夫’艾普斯坦(Joseph EIDsteln),图书馆里找出本文集,目录里赫然是一篇: Is It All Right to Read somerset Maugham?真的就到 了这个地步,语气近乎求饶:你们就让我稍微读一点毛姆 吧。 当然,好话的份量也不轻。这篇文章写在毛姆刚刚公 版(总感觉卖书网站上刷新一次都能发现新译本)的时期。 封面封底上这样的话也见得多了:马尔克斯说毛姆是他最 喜欢的作家之一;奥威尔说现代作家里毛姆对他影响最大 ——“毛姆到底好不好?”这其实是个文学史的题目。活着 的时候是全世界名气最大、赚钱最多的作家,“新批评” 指导文论的那一段,宣扬文本自治,提毛姆倒反而不丢人 ,毕竟奥斯维辛发生了,他也算象征着文学入世,心怀天 下。但现代演化成后现代,可能是德里达上台读论文的六 十年代之后,一切缥缈起来,大家开始同意威尔逊所谓毛 姆写的不是“真正的文学”了,因为他写的不够“相对” ,不够“主观”——居然想观察世界,居然想揭露灵魂, 怎么会有这么荒唐的想法呢?但哪种小说更正宗吵再响也没 有用;不管小说家打定主意要干吗,总还是得一句一句读 吧? 毛姆写过,“我等待的批评家是这样一个人,他能解 释为什么我缺陷这么多,却这么多年来拥有这么多的读者 。”其实我当时就或多或少猜了出来,译了这么些个中短 篇之后更加相信,窍门是那个叫“阿申登”(Ashenden)或 者“毛姆”的叙述者。他的故事我最喜欢的几乎开篇都像 便签簿上截下来的小品文或者旅行笔记,正当你被放松, 想上前跟他搭话的时候,这家伙转身从兜里掏出一块什么 东西,说:“你瞧我在路边捡到了什么?”结果这个“什么 ”是世上最光怪陆离最撩人心弦的故事。 这当然首先是一种文学手法,让读者本能地觉着故事 更亲近可信,但它似乎在毛姆这里也成了某种比喻,象征 着作者的乐在其中。格雷厄姆‘格林(Graham Greene)说 ,读毛姆停不下来,不是为了他笔下的人物,不是“氛围 ”,不是文笔,而是逸事秘闻有种内在的力量。毛姆享受 那种传递八卦的乐趣,他想把自己放进去,不仅为了让你 听故事更认真,而且他自己也恨不得成为那个投入的听众 和游客。当年那本把毛姆比作莫泊桑的书,说这两人都世 故,知道什么东西是“广泛有趣”的;09年的那本《毛姆 的秘密生活》(丁he.Secret Lives of somerset Maugham).说毛姆“心思敏锐,最擅揣摩观众想要什么” 。他当然知道我们想要什么,因为他就坐在我们之中。 毛姆被引用最多的一句话可能是:“我清楚自己的位 置:二流作家的最前列。”其实呢,这句话毛姆从来没有 说过。是威尔逊那篇文章出来之后(里面提到他“确信”毛 姆是“二流”),两年后就有人不带出处地“报道”毛姆说 了这句话。直到1980年特德。摩根(Ted Morgan)的传记 精彩页 雨 Rain 又到了快睡觉的时候,第二天起来就能看见陆地了。迈克菲尔医生点了烟斗,倚着栏杆在天幕中寻找南十字星。在前线经历了两年战火,受了次大伤,恢复得又比预计慢了许多,能到阿皮亚静静修养最起码十二个月,他心里高兴,还没到达就已经觉得好了一些。因为有些乘客第二天要在帕果帕果。下船,晚上有场小型的舞会,机械钢琴的声音刺耳,直到现在依旧在耳朵里嗡嗡作响。甲板上倒终于清静了。斜对面他妻子坐在长椅上,跟戴维森夫妇聊天;他走了过去。等他坐定在灯光里,取下帽子,你才看到鲜艳的红头发,头顶心还秃了一片;皮肤也是红的,长了些雀斑,正好和头发相配。迈克菲尔医生今年四十,瘦得脸都凹了下去,人很有板有眼的,喜欢讲道理;说话声音低沉,带苏格兰口音。 他们和来传教的戴维森夫妇这两天走得有些近;不过这种海上的亲密关系倒不一定是趣味相投,更多的只是因为避不开彼此罢了。他们问最重要的纽带是都看不上那些没日没夜在抽烟室里打牌喝酒的人。不过迈克菲尔太太想到她和丈夫是戴维森夫妇唯一愿意来往的人,倒觉得很有面子;即使是医生自己,虽然人很拘谨,但也不糊涂,自不自觉地也承认这是对方看得起他们。晚上回到船舱,他也只是因为好辩,才放任自己对着妻子挑剔几句。 “戴维森太太刚才在说,要不是有我们,他们都不知道该怎么熬过这段旅程,”迈克菲尔太太一边说着一边利落地把自己的假发取了下来,“她说我们真是船上他们唯一肯来往的人。” “传教士而已,又不是什么大人物,居然也装模作样。” “这哪里叫装模作样。我倒很理解她的意思。戴维森夫妇是有教养的人,要他们跟吸烟室那帮粗人打交道的确不太舒服。” “他们那个宗教的创始人倒不像他们那么瞧不起人。”迈克菲尔医生说道,自己也笑了出来。 “我反复提醒你,不要拿人家的宗教开玩笑,”妻子回他,“还好我跟你性情完全不同,亚历克,你从来见不到别人身上好的地方。” 他淡蓝色的眼睛朝妻子斜斜瞥了一眼,却没有反驳她。和妻子相处多年,他已经明白要生活祥和,最好还是把结束语留给对方说。他脱衣服快,钻进上铺的被子里准备读书读到睡着。 第二天上甲板的时候已经快靠岸了,迈克菲尔的眼神里充满了渴望。银色的沙滩不宽阔,斜斜地靠着背后的群山,山坡上满是植被,从山顶往下都苍翠欲滴。椰子树又绿又茂密,一直长到海滨,树丛中你可以见到萨摩亚人的草屋,和几座闪耀着白光的小教堂。戴维森太太走过来站在他身边。她全身都穿着黑色的衣服,脖子上挂了条金链子,底端晃着一个小十字架。她身材娇小,棕色的头发没什么光泽,但发型很精巧,无框的夹鼻眼镜后面蓝眼睛又大又有神。她的脸有些长,像绵羊,但看上去一点也不蠢笨,反而让人觉得机警之极。她行动也敏捷,像小鸟一样。她让人印象最深的一点是她说话,音调很高又刺耳,且没有抑扬变化,落进耳朵里单调得让人心烦意乱,如同风钻无情的轰鸣。 “这对你来说,就像回家一样吧。”迈克菲尔医生说,笑得似乎很勉强。 “你不知道,我们的岛地势更低,和这种不一样。那是珊瑚岛。这些是火山形成的。我们还有十天的路程。” …… P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