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环境损害的突出表现之一是环境污染,为此,我国在环境法中确立了“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很多领域收效甚微或不具有可持续性,因此,我们必须确定一个更好的解决途径。国内外的研究和实践证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已经成为环境污染治理的一种不可缺少的重要模式和手段。但是,在我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无论是在法律上、理论研究上还是在环保实践中都处于初始阶段,亟需加强,而我们的研究就是要从理论上为解决这些问题建言献策。 作者简介 冯振强,男,汉族,1977年生,河南新郑人。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2012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研究生,许昌学院法政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生态法、资源法。公开发表的论文主要有:“论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刑事法治环境”,载《广西社会科学》2010年第6期;“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中法律责任规定之不足与完善”,载《许昌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对我国生态农村法制建设及其出路的思考”,载《安徽农业社会科学》2011年第24期,等等。参与或主持省部级和地厅级课题若干。 目录 第一章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法理基础 一、我国环境污染治理历史进程简述 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阐释及其构成 三、环境契约概述 四、环境行政代执行概述 五、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环境契约、环境行政代执行的差异 六、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内涵阐析 第二章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合理性分析 一、主要国家实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因素 二、在我国实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第三章 我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践中显现的环境法律问题 一、环境法不能全面为第三方治理实践提供支撑 二、环境法中涉关第三方治理的监管制度存在不足 三、环境法中涉关污染第三方治理的许可制度无规定 四、环境法中涉关污染治理第三方的信息公开制度和公众参与制度执行不力 第四章 我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环境法冲突 一、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与环境法基本原则存在冲突 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与环境管制制度存在冲突 三、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与环境损害法律责任制度存在冲突 第五章 政府环境管制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中的应然功能分析 一、在污染第三方治理中开展政府环境管制的必要性阐释 二、污染第三方治理固有的市场本性 三、环境管制对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应然价值分析 第六章 主要国家环境法制应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经验及借鉴 一、美国应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法制状况 二、德国应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法制状况 三、英国、法国及欧盟其他有关应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法制实践 四、日本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法制实践 五、主要国家环境法制应对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启发和借鉴 第七章 我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法律问题的解决机制架构 一、做好污染第三方治理法律制度的上层设计 二、架构“倒逼”意义的污染第三方治理支撑机制 三、架构“引导”意义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支撑机制 四、架构“规范”实施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支撑机制 五、架构对污染第三方治理的监督管理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