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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梁君瑜,1988年生,广西贵港人,武汉大学法学博士,现为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曾获香港法律教育基金资助,访学于香港大学法律学院。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诉讼法与行政法,特别是行政诉讼基础理论。曾在《法学家》《清华法学》《政治与法律》《华东政法大学学报》《行政法学研究》《东方法学》《北方法学》《河北法学》等期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等课题。 目录 导言 一 选题背景 二 选题意义 三 研究现状及反思 四 论证思路及方法 第一章 诉权及行政诉权之基本界定 第一节 诉权概念之历史溯源 一 诉权概念之产生及流变 二 传统诉权概念之解读 第二节 诉权概念之现代扩张 一 纵向引申:诉权之宪法化与国际人权化 二 横向拓展:刑事诉权与行政诉权 三 纵深推进:民事诉权学说之嬗变 第三节 行政诉权之确立 一 确立行政诉权之现实意义 二 行政诉权概念之剖析 第四节 行政诉权论与相关基础理论的联系 一 行政诉权论与行政诉讼目的论 二 行政诉权论与行政诉讼标的论 三 行政诉权论与行政诉讼类型论 第二章 行政诉权之本质:“诉权层次论”的提出 第一节 实体法之诉权说的渊源及缺陷 一 学说渊源:对私法诉权说的借鉴 二 学说缺陷之分析与追问 第二节 诉讼法之诉权说的进步与不足 一 学说的产生背景及其进步意义 二 学说的观点梳理与缺陷分析 第三节 晚近其他诉权学说的理论诠释及其批判 一 苏联二元诉权说及其中国化改造 二 日本诉权“宪法议论”与宪法诉权说的兴起 三 诉权否认说与诉权论意义的当代审视 第四节 行政诉权本质学说之发展与评价 一 行政诉权本质学说之发展背景 二 行政诉权本质学说与我国当前的发展需要 第五节 观念重构:作为形式条件诉权说的“诉权层次论” 一 分析框架之重拟:实质条件诉权说与形式条件诉权说 二 对两大学说阵营之评析 三 形式条件诉权说阵营之再发展 第三章 行政诉权之构成:基于“诉权层次论”的分析 第一节 行政诉权要件概述 一 行政诉权要件之概念厘定 二 行政诉权要件之构造分析 第二节 行政纠纷可诉性 一 行政纠纷可诉性之影响因素 二 行政纠纷可诉性之确定模式 三 我国行政纠纷可诉性的判定标准 第三节 行政诉讼之原告适格 一 受行政诉讼制度功能定位所影响的原告适格 二 受“主观公权利受损”之解读所影响的原告适格 第四节 行政诉讼之权利保护必要性 一 理论纠偏:权利保护必要性的概念识别与功能阐释 二 实践检视:权利保护必要性的判定标准与欠缺表现 三 制度补强:权利保护必要性的审查与适用规则 第四章 行政诉权之保障:基于“诉权层次论”的探讨 第一节 起诉权之保障 一 改革愿景的落空:我国立案登记制之反思 二 回返起诉权保障之路:我国立案登记制之完善 第二节 获得实体裁判权之保障 一 获得实体裁判权保障现状之省思 二 诉讼要件相对集中审查程序之构建 第三节 获得公正裁判权之保障 一 组织保障:受公正的法院及法官审判 二 程序保障:依公正的程序审判 结语 基于“诉权层次论”立场的行政诉权面相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导语 本书涉及对行政诉权的本质、内容、构成要件及制度保障等问题的考察。除前言与结语外,全书共分为四章,分别为“诉权及行政诉权之基本界定”“行政诉权之本质:‘诉权层次论‘的提出”“行政诉权之构成:基于‘诉权层次论’的分析”以及“行政诉权之保障:基于‘诉权层次论’的探讨”。本书主张以“诉权层次论”来界定行政诉权之本质,并在此基础上分析行政诉权之构成要件、围绕行政诉权的具体内容来对相应保障措施加以完善。 内容推荐 本书更多地关注行政诉权之本质、内容及构成要件,而不是单纯停留在诉权保障的层面。书中各版块内容存在以下逻辑关系:通过分析行政诉权之本质,方可确定特定本质下的行政诉权内容,进而才能在探讨行政诉权的具体内容时,完整地归纳出行政诉权之构成要件,也才能针对行政诉权的具体内容充分构建起完整的诉权保障机制。全书首次提出“诉权层次论”并加以证立,同时围绕此核心命题,对行政诉权之内容、构成要件、保障机制等问题作了阐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