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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2018年3月,生态文明正式写入宪法,也因此对生态环境政策、制定和法治的深入改革与实施落地提出了更高要求。本书在此背景下写作而成。具体分为总论(共三章)和各论(共九章)两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对生态文明基本制度和重大政策的范围作了界定,对其过去几年的发展特点作了归纳,梳理了生态文明体制基本制度和重大政策改革的关键举措。 第二章以2035年为目标时间节点,多角度开展生态文明基本制度和重大政策改革的方向研究。 第三章以2035年为目标时间节点,对生态文明基本制度和重大政策的创新思路、创新重点与重大任务开展研究。 第四章主要阐述生态文明理论的系统构建与发展创新。从历史和哲学的角度分析,提出正视现实的环境与发展问题,定好位,站得更高、视野更广阔,以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措施建议。 第五章从生态文明的角度研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热点问题。 第六章从生态文明的角度研究规划政策和制度的创新与发展。 第七章从生态文明的角度研究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的相关问题。 第八章从生态文明的角度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和气候变化应对的政策和法律建设。 第九章从生态文明的角度研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体制改革和法治建设问题。 第十章从生态文明的角度审视生态环境的法治保障问题。 第十一章从生态文明的角度论证生态文明入宪的问题。 第十二章从生态文明的角度审视生态环境执法和司法的问题。 第十三章从生态文明的角度审视生态环境督察追责问题。 作者简介 常纪文,1971年4月20日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首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博士后,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现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湖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人文经管学院兼职教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常务理事,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法院环境审判咨询专家。曾赴德国马普研究所、日本早稻田大学、日本一桥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泰国最高行政法院等机构访问、交流。曾参与2014年G77+中国气候变化会议、2015年巴黎气候变化智库会议和2019年“一带一路”巴黎论坛。 曾参与《物权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立法工作,参与《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的起草工作。参与圆明园水质改善工程、松花江水污染事故处理、甘肃祁连山生态破坏事件追责的专家咨询活动。参与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研究、论证、解读与第三方评估工作,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晚间新闻》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重要媒体数百次报道或者刊登其对改革的解读。多次参加中办和国办组织的专家咨询活动。 先后参与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前期研究、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规划、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研究、论证或评审工作。先后给省部级单位作学术报告30余次,给地市级单位作报告100余次。2014年3月20日,应全国政协邀请,在俞正声同志主持的立法协商会上作重点专家发言。2017年5月8日,在中南海为中共中央办公厅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学术报告。 先后出版《生态文明的前沿政策和法律问题》等著作7部,主编《环境法学》《国际环境法学》等著作10余部,在《法学研究》《人民日报》《美国国际法期刊》等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80余篇。有关学术研究成果被《自然》杂志、美国《时代周刊》等报道。 2010年9月当选为首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11年获得十大感动社区人物称号。因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理论首倡的法学创新贡献,2016年7月获得全国人大环资委、环境保护部等授予的“绿色中国年度人物”(2014-2015)称号。2017年8月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首届十大杰出法学博士后提名奖。 目录 第一部分 总论 第一章 生态文明基本制度和重大政策建设与改革的现状和挑战 第一节 生态文明基本制度和重大政策概述 第二节 生态文明基本制度和重大政策的建设与改革现状 第三节 生态文明基本制度和重大政策的建设成绩与经验 第四节 生态文明基本制度和重大政策建设的问题与挑战 第五节 生态文明基本制度和重大政策改革需稳中求进 第二章 生态文明基本制度和重大政策面向2035年的发展方向与走势 第一节 以成效为导向看新时代生态文明基本制度和重大政策的发展方向与走势 第二节 以问题为导向看新时代生态文明基本制度和重大政策的发展方向与走势 第三节 以发展为导向看新时代生态文明基本制度和重大政策的发展方向与走势 第四节 以目标为导向看新时代生态文明基本制度和重大政策的发展方向与走势 第三章 生态文明基本制度和重大政策面向2035年创新的思路、重点与重大任务 第一节 生态文明基本制度和重大政策体系面向2035年创新的思路与重点 第二节 生态文明基本制度和重大政策体系面向2035年创新的战略方向 第三节 生态文明基本制度和重大政策体系面向2035年创新的重大任务 第二部分 各论 第四章 生态文明与理论构建 第一节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丰富和发展 第二节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内涵与时代贡献 第三节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贯彻和落实 第五章 生态文明与体制改革 第一节 河长制的法制基础和具体实施 第二节 省以下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 第三节 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体制和机制构建 第四节 环境保护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的信用管理 第六章 生态文明与规划发展 第一节 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 第二节 雄安新区的科学定位与绿色发展路径 第三节 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保规划的制定 第四节 长江经济带的绿色协同发展 第五节 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和严守 第七章 生态文明与美丽乡村 第一节 美丽乡村建设的政策和机制 第二节 乡村振兴中的生态文明考量 第三节 乡村振兴中的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 第四节 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 第八章 生态文明与蓝天白云 第一节 《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情况 第二节 喷水干扰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的责任追究问题 第三节 区域雾霾治理的认识论和方法论问题 第四节 区域雾霾治理需要来场“大革命” 第五节 区域大气污染侵权的法律救济问题 第六节 气候变化应对的中国贡献与策略 第九章 生态文明与固废管理 第一节 “无废城市”建设方法的科学合理选择 第二节 垃圾分类的“小事”需要大统筹 第三节 固废跨区域运输处置监管制度和机制的健全 第十章 生态文明与法治保障 第一节 中国生态环境法治的总体实效与主要经验 第二节 中国生态环境法治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三节 促进中国生态环境法治工作的总体建议 第十一章 生态文明与立法完善 第一节 生态文明入宪的问题 第二节 《生态文明促进法》制定的基本问题 第三节 《长江保护法》制定的主要问题 第四节 《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的难点和亮点 第十二章 生态文明与执法司法 第一节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的环境执法和司法 第二节 野生动物走私与中国的法治应对 第三节 环境保护的形式主义及其防治 第四节 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第十三章 生态文明与督察问责 第一节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现状与法制改进 第二节 甘肃祁连山生态环境事件的责任追责 后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