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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杨会新著的《当事人诉讼行为论》通过诉讼行为与法律行为间的比较研究,对诉讼行为的独立性进行反思,在诉讼行为的效力、可否附条件或期限、意思表示瑕疵等方面,对诉讼行为与法律行为的共通性进行了有价值的探讨,为在民事诉讼中妥当安排程序安定与意思自治、破除诉讼行为与法律行为之间的壁垒做出了努力。同时。以处分权主义、辩论主义、诉讼促进政策为分析工具,探讨了请求、主张、举证等主要诉讼行为中法院与当事人的权限分配。与诉讼模式论相比,体现出一种更为微观、具体并具操作性的研究视角。 作者简介 杨会新,民商法硕士、民事诉讼法博士。国家检察官学院副教授、科研部主任。研究方向:民事法、民事检察。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当事人诉讼行为基础理论概说 一、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概念与分类 二、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方式 三、当事人诉讼行为的效力评价 四、当事人诉讼行为研究的新发展 第二章 处分权主义下的当事人诉讼行为 一、诉之提出 二、诉之撤回 三、诉讼和解 四、诉讼契约 五、处分权主义与当事人程序主导权 第三章 辩论主义下的当事人诉讼行为 一、主张 二、自认 三、举证 四、当事人事实主导权及其保障 第四章 诉讼促进下的当事人诉讼行为 一、诉讼促进之界定 二、适时提出义务 三、陈述义务 四、协力解明事案义务 五、诉讼促进义务与当事人主体性 第五章 当事人诉讼行为的瑕疵及其救济 一、当事人诉讼行为瑕疵概述 二、意思表示瑕疵否定说的学理坚守 三、意思表示瑕疵否定说的实务缓和 四、意思表示瑕疵考虑之必要 五、意思表示瑕疵考虑之可能 六、意思表示瑕疵的处理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一篇文章与一段时光
导语 杨会新著的《当事人诉讼行为论》全面梳理了诉讼行为的概念与分类、方式、效力评价、条件与期限等基本理论范畴,并以处分权主义、辩论主义、诉讼促进政策为分析工具,对请求、主张、举证等主要诉讼行为中如何划分法院与当事人的权限进行了深入阐释并得出了明确的结论。研究视野开阔,结构合理,逻辑性强,主线突出,论理精到。书中通过对诉讼行为基础理论问题的讨论,为在民事诉讼中妥当安排程序安定与意思自治、破除诉讼行为与法律行为之间的壁垒作出了努力。本书通过分析诉讼行为概念的历史演进指出,在构建民事诉讼法独立体系的过程中,为了强调程序安定性,诉讼行为与法律行为之间的差异被夸大,由此导致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受到压制。作为对诉讼行为独立性的反思,本书对诉讼行为的效力、可否附条件与期限、意思表示瑕疵等诉讼行为与相关法律行为的共通性进行了有价值的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