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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谢潇著的《日本借地权法要义》的研究对象是日本民法上经典的“债权物权化”现象——日本借地权。日本借地权,即以建筑物的所有为目的之地上权或者土地租赁权,不过通常来说,借地权因实践原因而主要体现为土地租赁权。尽管土地租赁权在民法典体系中隶属于债权,但作为弱势一方的借地人却对土地租赁权的物权化怀有合理期待。因此,日本立法者顺应社会变迁,逐渐对借地权予以物权化改造;与此同时,基于利益衡量之考虑,日本立法者也创设出定期借地权这一新型借地权类型,并对普通借地权的法律效力予以缓和,从而得以平衡借地人(土地承租人)与贷地人(土地出租人)之间的利益格局。 作者简介 谢潇,男,重庆大学法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民商法学硕士,厦门大学民商法学博士。主要从事民商法学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已在《法制与社会发展》《比较法研究》《政治与法律》《民商法论丛》《私法研究》《保险研究》《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 目录 引言 第一章 日本借地权的概念 第一节 日本民法上的地上权 一 地上权的法律性质 二 地上权的取得 三 地上权的存续期间(不涉及《借地法》与《借地借家法》) 四 地上权的效力 五 地上权的消灭 第二节 日本民法上的租赁权 一 租赁权的社会功能 二 租赁权的法律性质 三 租赁权的取得 四 租赁权的效力 第三节 日本民法上的借地权 一 地上权与土地租赁权的区分与融合 二 借地权名义下土地租赁权性质的理论变迁 三 雅努斯的两面:借地权概念中的结构性耦合 四 借地权的构成要件 第二章 借地权的法制沿革 第一节 民法典施行以前的借地关系 一 明治维新之前的借地关系 二 明治初期的借地关系 三 普阿索纳德(ボァソナ一ド)民法典草案与借地 第二节 民法典施行以后《借地法》出台以前的借地关系 一 日本现行民法典与借地 二 1890年《地上权法》 三 1909年《建筑物保护法》 第三节 从《借地法》到《借地借家法》 一 1921年《借地法》的出台 二 1941年《借地法》之修正 三 1966年《借地法》之修正 四 1991年《借地借家法》的颁布 第三章 借地权的取得 第一节 依契约而取得的借地权 一 合意的方式与内容 二 借地契约的当事人 第二节 非基于契约而取得的借地权 一 法定地上权 二 依《罹灾都市借地借家临时处理法》取得的土地租赁权 三 依《都市再开发法》于区分所有建筑物用地上成立的地上权 四 依取得时效而产生的借地权 五 土地所有权人滥用土地返还请求权场合中借地关系的成立 第四章 借地权的存续、更新与消灭 第一节 借地权的存续期间 一 法定存续期间 二 约定存续期间 三 借地上建筑物的命运与借地权的消长 第二节 借地权的更新 一 《借地法》上的更新权制度 二 《借地借家法》上的更新权制度 三 借地权的消灭 第五章 借地权的效力 第一节 借地权的对抗力 一 日本民法上的不动产登记对抗模式与对抗力 二 借地权的对抗要件 三 借地权对抗力之登记问题 四 不具备对抗要件的借地权人的救济 第二节 借地法上的特别权利 一 地租等增减请求权 二 建筑物买取请求权 第六章 定期借地权 第一节 定期借地权的概念与形成 第二节 定期借地权类型 一 一般定期借地权 二 事业用定期借地权 三 附有建筑物让渡特别约定的定期借地权 结论 附录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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