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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E.T.西顿,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l860年出生于英国海边的一个小镇。在他五岁时,举家迁往加拿大,并在当地买了一大片土地,从事农牧生涯。 当时,这地方一片荒凉,有很多野生动物生长于此,而生长在这里的西顿,也深深地爱上了这里的各种动物。 过了四年,他们全家人迁到了多伦多市。西顿从小就喜欢绘画,所以一搬到多伦多,就进入一所美术学校读书,十八岁时,以优良的成绩获得了金牌奖。 不久,西顿前往伦敦学画。并顺利地考入了英国皇家美术学院深造。 在美术学院里,西顿一方面埋头研究绘画,另一方面研究野生动物的生态。 从皇家美术学院毕业后,西顿回到了加拿大,仔细观察自然界的各种景观。 西顿二十三岁时,前往纽约闯天下。他的才华很受世纪杂志社的总编辑赏识,聘他为世界百科全书插图的专栏作家。从此,西顿就踏入社会,独立谋生。 他也常前往加拿大、美国各处的大平原旅行,观察各种野生动物的生态,或作素描、或作观察记录,再依据收集来的各种资料,写了很多动物故事,发于各种杂志上。西顿发表的动物故事描绘入微,栩栩如生,使读者深感兴趣,因此,他的著作一篇又一篇地发表,且好评如潮。不久就成了文坛上很活跃的作家。 1930年,西顿在美国西部的新墨西哥州买了一大片土地,建立一个西顿村,和妻子定居于此。他希望把这地方的自然景物原原本本地保留下来,成为一所自然博物馆。于是,他又在这个西顿村的中央盖了一所房子,里面布置了许多有关动物的图画、书籍和一些印第安人的文物,供游人自由参观。西顿一直住在这所“自然博物馆”里。 西顿于1946年走完了他的人生旅程,享年86岁。 西顿一生爱护野生动物,和它们一起生活在大自然的怀抱里。 西顿死后六十多年,人类的文明越来越进步,大自然的原始状态却越来越遭到破坏,这个时候重读西顿动物小说,是一件有着深远意义的事。 后记 20世纪初,加拿大产生了几位世界上伟大的动 物故事讲述家。马格丽特·马歇尔·桑德斯和“加 拿大诗歌之父”查尔斯·G.D.罗伯茨便是其中的 两位。前者的小说《美丽的乔》(1894)迄今仍然 受人欢迎,后者的动物故事比他的诗歌还要畅销。 然而,他们俩都没有赢得过类似欧内斯特·汤普森 ·西顿那样的国际声誉,西顿的作品《我所知道的 野生动物》——也许除了吉卜林的《丛林故事》— —是世界上最受人喜爱的描写自然界里动物的故事 集。 西顿是个与众不同的人物。尽管许多传记作家 都把他描写成这样一个人——在一意追求自己认为 正确的东西时表现得虚荣、固执而又自私,然而这 些传记作家也一致同意:他也能够做到豁达大度。 西顿曾多面树敌,然而即便是他的敌人,也不得不 承认他作为一名环境保护学家、社会活动家和作家 的重要性。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在社会正义问题 上,他比他的大多数同时代人进步得多。例如,他 曾经极为担忧一些传教士的善意之举和安置印第安 人的孩子在寄宿学校里上学的做法会摧毁印第安人 的文化和自尊。西顿在一个世纪以前就表现出了这 种关切,后来的事实恰巧证明了他的远见卓识。 西顿崇尚印第安人的管理制度和社会组织,这 就促使他成立了一个组织,名叫“印第安人森林知 识学习小组”,主要为下层社会服务。它起初是专 门为男孩子设立的,西顿很快加以扩大,也吸收女 孩子。值得注意的是,这个组织并不提倡成员间的 竞争,虽然他们期望每个孩子都各自努力,充分发 挥自己的专长。学员自己设计自己的服装,工作起 来也量力而行。西顿甚至还写了一本名叫《印第安 人森林知识草案》的书,概述了他的组织规则。他 的组织在美国收到了马到成功的效果,而试图引入 英国时,成效却不那么显著。在让孩子们模仿印第 安人这种事情上,英国人没有美国人那么热心。西 顿与贝登堡。勋爵协同合作,因为当时贝登堡已经 建立了一个组织训练童子军。贝登堡采纳了西顿的 大多数观点和游戏方法,但同时引进了竞争机制、 准军事机构和服装以及军事术语。两个人斗争了好 多年,最后不幸的是,贝登堡的小小的童子军战胜 了西顿具有社会意识的印第安森林知识学习小组。 然而,人们将西顿铭记在心,主要并不是由于 他作为社会活动家方面的成就,而是因为他作为一 个博物学家所做的工作和那些描写野生动物的动人 的故事。除此之外,他对生态学的讲述也非常受到 瞩目,他的动物故事也总是在道德动机的激发之下 写成的。 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原名欧内斯特·伊万 ·汤普森,1860年生于英国的南希尔兹,在十四个 孩子中排行第十二。1865年,他全家移居加拿大, 欧内斯特先在安大略的林赛生活,随后又在多伦多 长大。据说他小时候聪明过人,但是性情暴躁,爱 慕虚荣,渴求赞美与荣耀。他很年轻的时候就开始 研究多伦多以及周围地区的大自然——十五岁的时 候,他开始汇编自己的加拿大鸟类索引,这一项目 虽然必要,但也表现了西顿作为一个业余爱好者的 自负。他开始了他的绘画生涯,在多伦多和伦敦学 习。他非常憎恨父亲,一有机会他就离开家,跑到 已经在马尼托巴的卡伯里安家落户了的哥哥阿瑟那 里去。在去那里以前,就像另外一个英国出生的博 物学家格雷.沃尔夫一样,他改了名字。这样,他 变成了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西顿”表明他 的远祖是苏格兰贵族,也有助于满足欧内斯特的高 傲意识。 也许正是西顿的命运感促使他完成了自己毕生 的事业,他那些描述自然生物的详尽的笔记本、他 的插画、那些详细的说明,使他成为他那个时代最 杰出的博物学家,虽然他并没有受过科学的训练。 从1882年至1885年,他在马尼托巴的卡伯里群山中 度过了几年最幸福的时光。在那里,他是个长发披 散、衣衫褴褛的怪人,他带着画夹和笔记本出没于 群山之中。趁农夫们干活儿的时候,他煞费苦心地 数一只鸟身上的羽毛:总共4915根。 马尼托巴那一段时期之后,他写了自己几部最 有名的著作。他出版了四卷本的《猎物主传》,并 配有1500多幅描绘细致而又准确的插图。他写了一 篇题为《马尼托巴的鸟类》的论文,这篇论文为珀 西·艾·塔弗纳的《加拿大的鸟类》提供了重要的 参考依据。他还发表了一篇经典性的描述自然的文 章《一只松鸡的一生》。1892年,马尼托巴政府任 命他为“省博物学家”,这虽然是个虚衔,但是给 了西顿以前的业余身份所不能给的名望。最重要的 是,他凭借这些年的经验,写了几部极好的著作, 如故事集《温尼伯的狼》和《沙丘牡鹿的踪迹》, 还有集子《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此书奠定了他 的声望,并且确立了他以后的人生道路。 《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出版于1898年,获得 了巨大的成功。它使西顿获得了一定程度的经济独 立,并且为他赢得了西奥多·罗斯福的友谊。据说 ,鲁迪亚特·吉卜林正是受到此书的启发而写出了 他自己的《丛林故事》。 西顿在他开宗明义的序里直截了当地声称:“ 这些 目录 序 喀伦泡之王老暴 银斑,一只乌鸦的故事 豁豁耳,一只白尾兔的故事 宾狗,我的爱犬的故事 泉原狐 跑侧对步的野马 巫利,一只黄狗的故事 红颈毛,唐谷松鸡的故事 跋 作者大事略
精彩页 有一次,一个牧人听见了老暴耳熟能详的战斗呼号,便蹑手蹑脚地溜过去,发现喀伦泡的这群狼正在一块洼地上围攻一群牛。老暴远远地蹲在一个土岗子上,“白姐”和其余的狼正拼命要把他们相中的一头小母牛“揪出来”,可是那些牛紧紧地挤在一起站着,牛头朝外,以一排牛角阵对着敌人,要不是有一头牛面对这群狼的又一次冲击而怯起阵来,想钻到牛群中央去,这个防线是无法突破的。狼群只有这样趁虚而入,才把相中的那头小母牛咬伤了。可那头小母牛还远远没有失去战斗能力。终于,老暴似乎对他的部下失去了耐心,于是他奔下山岗,大吼一声,向牛群猛扑过去。经他这么一冲,牛群便张皇失措,阵线立即土崩瓦解了。他接着飞身一跳,冲进牛群当中。这一下,牛群就像一颗爆炸了的炸弹的弹片,溃散开来。那头被相中的倒霉蛋也逃开了,可还没跑出二十五码远,就叫老暴逮了个正着。他抓住小母牛的脖子,竭尽全力把她猛地往后一拉,将她狠狠地摔在地上。这次打击真有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小母牛被摔了个脑袋杵地,后蹄朝天。老暴自己也翻了个跟头,但他马上就站起身来,他的部下扑到这头可怜的小母牛身上,一刹那工夫就结束了她的小命。老暴把这个倒霉蛋撂倒之后,并不跟大伙儿一起去杀死她,好像在说:“瞧,你们干吗就没有一个能马上把这事儿处理掉,偏偏要浪费这么多时间?” 这时,那个人一路吆喝着骑马赶来,这群狼便照例撤退了。此人有一瓶马钱子碱,他飞快地在死牛身上下了三处毒,下完就走了。他知道这群狼还要回来吃牛肉,因为这是他们亲自杀死的动物。可是第二天早晨,当他回到原地想看看中了毒的倒霉鬼时,他发现这群狼虽然吃过牛肉,可是把所有下过毒的部位都小心翼翼地撕扯下来,扔在了一边。 在牧人中间,对这只大狼的恐惧心理逐年加剧,悬赏他的脑袋的赏金也逐年提高,到最后竟达到一千美金,这肯定是一笔前所未有的捕狼赏金,就是悬赏捉人,许多都达不到这个数目。一个名叫坦拿利的得克萨斯牧人,受到这笔赏金的诱惑。一天,他策马向喀伦泡山谷疾驰而来。他有一套专门捕狼的优良装备——最好的枪、最快的马,还有一群大狼狗。他曾经带着他的狼狗,在锅把儿形的平原上捕杀过许多狼,所以他现在深信不疑:不出几天,老暴的脑袋就会挂在他自己的鞍头上了。 夏天的一个清晨,他们披着灰蒙蒙的曙光,气势如虹地前去打狼了。没过多久,那群大狼狗就欢声雷动,传来喜讯:他们已经找到猎物的踪迹了。走了不到两英里,喀伦泡的灰狼群就闯进了视野,这场追猎顿时紧张激烈起来。狼狗的任务只是牵制住狼群,好让猎人策马赶来击毙他们。在得克萨斯的开阔平原上,这一般是容易做到的;可是在这儿,一种新的地形发挥了作用,也说明老暴是多么善于选择他的阵地。喀伦泡河岩石嶙峋的峡谷和众多支流把大草原切割得支离破碎。此刻,老狼王马上朝最近的那条支流跑去,过了河,就把骑马的猎人甩开了。然后,他的狼群分散开来,狗群也就被引开了。可是当他们在远处重新集结起来时,狼狗却一下子聚不齐。这样一来,狼就扭转了寡不敌众的局面。他们便杀了个回马枪,不是把追猎者杀死,就是把它们咬成重伤。当晚,坦拿利清点狗数,发现狗只回来了六只,其中两只还被扯得浑身稀烂。后来,这个猎人又做了两次尝试,想拿下这颗狼王头,可是,这两回跟头一次一样都是空手而回。在最后一次追捕中,他那匹最好的马也摔死了。因此他气急败坏,放弃了追捕,一甩手回得克萨斯去了,留下老暴待在该地,比以往更加猖狂。 P6-9 导语 E.T.西顿著的《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译文名著精选)》是一部描写真实野生动物的故事集。作者通过塑造那些天赋不凡又带有悲剧色彩的野生动物形象,向我们表达了一种思想——我们和动物同属一个家族。作者所写虽然都是些灰狼、乌鸦、兔子、猎犬、狐狸等动物,但他们和人类一样有情有欲,拥有某些与人类共通的东西。这些动物的一生总围绕着生存竞争而不可避免地走向悲剧结局,令读者产生共鸣与同情。 序言 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当加拿大的大多数作家 都在死心塌地地追随英国的文学传统时,写实的动 物故事却作为加拿大一种真正的“土特产”脱颖而 出,在随后的半个多世纪内又得到蓬勃发展,其影 响波及全世界。 加拿大三面临洋,幅员辽阔,森林茂密,河流 纵横,大大小小的湖泊星罗棋布,面积大于我国, 而人口稀少,至今尚不足两千六百万。这样,比起 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来,加拿大人与大自然的关系 显得更为密切。由于地广人稀,各种自然力至今仍 在大部分地区起着主要作用,城市又离森林很近, 所以,加拿大的美术、小说、诗歌都热衷于描绘大 自然。动物则是大自然的组成部分。加拿大的土著 居民至今还有以渔猎为生的,当然,他们长期以来 跟野生动物有着难解难分的关系。欧洲人来到加拿 大后,一开始主要从事皮货交易,自然还是以野生 动物为基础。无论是猎取它们满足衣食之需,还是 捕杀它们获取利润,无论是捕杀还是保护,都要对 它们有充分的认识。所以加拿大人善于写动物故事 ,也绝非出于偶然。 描写动物的故事由来已久,因为人类与动物有 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古代的神话传说中就不乏动物 故事,后来又有伊索乃至拉封丹的动物寓言故事, 中世纪有过《列那狐))之类的动物史诗。18、19 世纪英国作家又为少年儿童创作了大量的道德动物 故事,美国人安娜.休厄尔的《黑美人》是这类动 物故事中的一部杰作,而加拿大人马歇尔·桑德斯 (Marshall Saunders,1861-1947)的《美丽的乔 》(1894)写的是一只狗的苦难的一生,有意模仿 《黑美人》,也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可以说它是加 拿大人写的第一个赢得国际声誉的动物故事。当前 风靡全球的《米老鼠和唐老鸭》也是动物故事。然 而上述各类动物故事里的动物只不过是披着动物外 衣的人,这些故事的作者只不过是在利用动物,而 不是在描写动物。 而加拿大作家西顿和罗伯茨却别开生面,创作 出大量的写实动物故事。这里所说的写实的动物故 事是指以小说形式写成的动物传记,它是在对动物 的科学观察和深刻认识的基础之上写成的。这种动 物故事里的动物是地地道道的动物,不再是徒具动 物外形的人。然而,这些动物也不是机械似的动物 ,受盲目的本能支配,而是具有理智的生灵,只不 过那种理智并不是人的理智。这些动物故事的情节 也仅仅是荒野里的生死搏斗,如果有人与它们作对 ,通常人总是胜者。所以西顿在《我所知道的野生 动物》。里说,野生动物的一生总以悲剧告终。更 富有诗人情调的罗伯茨则说,在野生动物中间,死 亡总是追随着欢乐。 无论是西顿,还是罗伯茨,他们笔下的动物一 般都不讲话,至于他们的交流方式,西顿在《豁豁 耳,一只白尾兔的故事》里做了如下说明: 诚然,兔子没有我们能听懂的那种语言,但是 他们有自己的一套方法,他们通过声音、记号、气 味、胡须的触碰、行动以及能起到语言作用的示范 等办法来传达思想。千万不要忘记:虽然在讲述这 一故事时我把兔子的语言意译出来,可是我可不说 他们不曾说过的话。 西顿(1860-1946)出生在英国,六岁时和家人 一起来到加拿大。他从小就热爱大自然,悉心观察 、研究大自然里的飞禽走兽。他是个博物学家、社 会活动家和作家,他尤其欣赏印第安人的政治组织 机构。他的《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于1898年出版 后获得了极大的成功。这本书使他在经济上获得了 独立,并使他赢得了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的友 谊。据说英国作家吉卜林的《丛林故事》也是在这 本书的启发之下才写成的。 如同传统悲剧描写的都是重要人物的重大事件 一样,西顿动物故事的主人公也是“天赋不凡的个 体”,因为只有这种悲剧性的受害者才能引起读者 的同情。这种不凡的个体往往是体格出众、才智超 群的天生的领袖,是一个代表悲剧命运的最合适的 主人公。通观((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那里有 可怜的老英雄、号称“喀伦泡之王”的老暴,他比 其他的狼个头大,智谋多;乌鸦“银斑”是群鸦中 最聪明、最强壮、最勇敢的;白尾兔毛丽是一名真 正的“母亲英雄”,因为她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来 拯救自己的儿子;“跑侧对步的野马”是一匹完美 无瑕的马的形象,是大平原上古往今来最高尚的动 物,哪一匹马也没有像他那样强壮而又难以捉摸; 松鸡“红颈毛”是一窝中最大、最壮、最漂亮的。 西顿把他们的行为描写得十分高贵,从而确立他们 的悲剧形象。奋不顾身的老暴遭到不可避免的悲剧 结局,因为他的伴侣被人杀害时,他不想只身逃往 异乡。“银斑”和白尾兔毛丽都毫无保留地把自己 的智慧传授给子女。虽然“好爸爸在松鸡世界里难 得一见,但‘红颈毛’却是一个模范父亲”。母狐 “泼妇”设法把自己被人捉获的幼崽毒死,因为她 不忍看见他的自由被人剥夺。同样,“跑侧对步的 野马”异常珍视自己的自由,一旦被人抓获,就设 法跳崖自杀。主人精心喂养的黄狗巫利虽然对人的 虔诚“就连世界上最英明伟大的人也想不到”,最 终却在咬碎了主人女儿的双手之后,惨死在主人多 利的柴钩下。“我”的爱犬——宾狗机智敏感,是 令人钦佩的良种,在作者被自己设下的捕狼机夹住 、差点儿葬身狼口之时,宾狗勇敢地救了他的命, 但宾狗还是死于中毒。 西顿采用第三人称叙事方法,使读者感到信服 。他描写的都是一些真实的动物,而不是徒有动物 外表的人。他展示动物的心理时,强调的是仇恨、 寂寞、饥饿、痛苦这些最基本的感情,而不是更为 复杂的人类的思想情绪。他抓住动物的生存斗争这 个关键,突出动物的个性,避免笼统的叙述。他的 文笔简练,语言朴直,无论是传递信息还是构成紧 张的戏剧冲突,效果都十分明显。西顿是位多产作 家,仅动物故事就写了三十来本。他还擅长绘画, 自己给自己的书画插图。 当今的地球上,野生动物越来越少,人却越来 越多,也许人类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容易认识到动物 的魅力。正因为如此,《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的 不朽价值就显得更加突出。 蒲隆 2006年3月
内容推荐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译文名著精选)》是伟大的动物故事讲述家加拿大作家E.T.西顿的一部广为流传的动物故事集。秉承动物写实故事这一加拿大文学“土特产”的独特传统,西顿在这部举世闻名的集子里描写了8只天赋不凡的动物个体:狼王“老暴”,乌鸦“银斑”,白兔“豁豁耳”,爱犬“宾狗”,泉原狐,野马,黄狗“巫利”以及松鸡“红颈毛”。通过这群有情有欲的生灵与大自然及人类的生存搏斗的描绘,展现了每个动物的悲剧命运。这部集子所坚持的道德寓意,即野生动物也应该有自己的权利,充分展现了西顿的现代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