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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新预算法实施后,关于融资平台债务问题在立法上有了新动向,对融资平台举债融资行为的法律规制也发生了根本性转变。预算法在制度上彻底剥离了融资平台为政府融资的职能,融资平台不得再为地方政府举借债务。辅之以债务清理甄别程序,融资平台债务被划分为地方政府债务和企业债务,明确划清了这两种债务的偿还责任。地方政府债务和企业债务风险在成因、表现形式、风险管理机理等方面存在显著性差异,刘蕾著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防控法律机制研究》从债务规模控制、债务资金运行、债务处置、债务风险预警和债务监管五个方面研究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防控二元化法治路径。 作者简介 刘蕾(1984一),女,陕西西安人,西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南京大学法学博士,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后,入选西北大学首批青年学术英才支持计划,主要研究方向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法律制度。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博士后基金面上资助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十余项。在《光明日报》(理论版)、中国法学(英文版)、《财经理论与实践》、《西北大学学报》等报纸期刊上发表论文十余篇。 目录 绪论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三研究思路 四研究方法 五创新之处 第一章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防控法律机制的 基本理论 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及其债务属性的法律界定 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的成因及类型 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防控法律机制的理论基础 与制度框架 四我国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防控的规范性 基础 第二章 对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的评估 一从地方政府债务角度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评估 二从企业债务的角度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评估 第三章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规模控制法律机制 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规模控制的法律机理 二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控制的制度规范 三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规模控制中存在的 法律问题 四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规模控制的法律途径 第四章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资金运行管理法律机制 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融资法律规制 二地方政府债券法律制度 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资金支出管理法律制度 第五章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处置法律机制 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法律属性的认定 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纳入预算管理的法律问题 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存量债务置换中的法律问题 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建项目增量债务的法律处置 五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违约的法律处置 第六章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预警法律机制 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预警体系 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法律机制的域外考察 三我国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预警法律机制的现状及 完善措施 第七章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监管法律机制 一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监管主体及其法律 职能 二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监管中存在的法律 问题 三地方政府债务监管法律机制的域外考察 四完善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监管法律 机制的举措 结语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防控的二元化法治 路径 一预算管理框架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的法律 途径 二公司治理框架下企业债务风险防控的法律途径 附录 美国50个州宪法关于政府债务管理的规定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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