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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E伯爵著的《异乡人》是一本当代科学幻想小说。 纽约一家网络公司的普通程序员戴维·杨格在公司茶水间毫无预兆地“穿越”到一百多年前的美国西部,幸运的是,他在一个叫洛德镇的地方遇到了同样“穿越”而来的中国人吴有金,回到未来成为他们唯一的目标。然而,在一百多年前的西部蛮荒世界里,毫无线索的他们想找到回去的方法根本无从下手。 更大的威胁是,他们还被迫卷入了白人和印第安土著的斗争、西部野蛮淘金者和警察的周旋,甚至牵扯进一个危及生命的巨大阴谋,而这个阴谋的背后则直指穿越的秘密。然而,就在他们发现这个秘密并为返回自己的时代努力时,他们的身份和目的也被发现了…… 作者简介 E伯爵,原名罗琳。重庆作家协会会员。资深编辑。网络大神级作者。 多以东西方神话故事为背景创作幻想、推理类作品,在杂志上发表中短篇小说。已出版长篇小说《天鹅奏鸣曲》《七重纱舞》等书,备受好评。 目录 正文
序言 科幻原本应该这么轻松有趣 拉兹 一本书让编辑来写序言,是不太合适的,编辑 理应做一些幕后的工作。但因为和作者是老朋友的 关系,加上《异乡人》这本书是我在E伯爵动笔伊始 就磨着要过来的,作序竞成了不能推却的义务。不 过,由于身为编辑的特殊原因,倒是可以借此机会 ,谈一谈对这本书和科幻小说的一些理解和思考。 这几年科幻出版很热,热得很多作者、编辑以 及读者都有些无所适从,热得市面上突然就出现了 很多“奇奇怪怪”的科幻图书——这里的“奇奇怪 怪”当然是比较委婉的说法,其中一部分是指小说 的质量,另一部分则是指小说的宣传方式——比如 言必称“硬科幻”并与《三体》作比较。当然,在 现在的环境下,虽然不能说无可厚非,却也是无可 奈何了。 面对这样的变化,读者只能擦亮眼睛、做好功 课,顺便祈祷好运;而作为科幻编辑,只能祈祷鱼 龙混杂之下,能够诞生出更多种类的科幻小说.而 不是所有作品一味地挤“硬科幻”这条独木桥,甚 至只是把‘硬科幻”当成标签、用于攀附《三体》 做吆喝。 科幻小说是类型文学,但和其他类型文学一样 ,它不应该是冰冷单调的钢本色,而应是百花齐放 的绚烂多彩。更何况,科幻并不像历史、言情或者 其他某些类型文学一样,是一种特定的故事元素, 科幻更多的是一种表达方式或者说背景色调,因此 可以拥有更加宽广的风格空间。换句话说,科幻其 实是并未发生的现实,是现实世界在更多时间节点 和更多空间节点的投影,因此本来就应该而且可以 包含其他所有类型文学。从这个角度看,把以虚构 的科学技术为主要特色的一类科幻称为“硬科幻” 并当作某种分类标签当然未尝不可,但现在很多人 显然不是这样,他们是把“硬科幻”当成了宣传点 ——在他们心里,“硬科幻”似乎天然地拥有一种 不知从何而来的虚妄的优越感。且不说把科幻简单 粗暴地分为“硬科幻” 和“软科幻”是否科学和必 要,单纯强调“硬科幻”这件事本身就是狭隘的。 事实上,从历史上看,真正被更多人接受的作为文 学而非娱乐商业的科幻中,所谓的“软科幻”成就 可能更高。一味强调“硬科幻”既是对科幻的不尊 重,更是对科幻不了解的反映。 正因为这个观点,我历来是反对所谓“披着科 幻皮的××”这种说法的。类型文学从来不是分门 别类的中学课本,往往互有交叉,甚至不同类型文 学之间的碰撞,更能激发出绚烂的火花。从发展历 史看,科幻小说也从来不是与其他类型文学水火不 容的。文学史上公认的第一部科幻小说——玛丽· 雪莱创作的《弗兰肯斯坦》(又译《科学怪人》)就 是典型的恐怖小说;对科幻小说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的爱伦·坡更是一位恐怖小说大师;举世闻名的阿 瑟·柯南·道尔不但是侦探小说史上最重要的作家 之一,也是科幻小说史上一位非常重要的作家。科 幻小说的产生和发展,始终有恐怖小说、冒险小说 、奇幻小说、推理小说、爱情小说等各种类型文学 的陪伴和扶持。不同类型文学之间的碰撞、交织以 至融合正是推动各类型文学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 当然,这种碰撞、交织乃至融合不可避免地有主次 之分,或偏重于科幻,或偏重于其他,但因此就说 那些科幻处于相对次要地位或者没有浓墨重彩描述 的小说就是“披着科幻皮的××”进而鄙视之、抵 制之,完全可以说是无知者无畏甚至数典忘祖的“ 科幻原教旨主义”了。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不同类型文学的交叉对 创作的要求不是降低了而是提高了,因此也产生了 相当一部分质量不佳的小说。对于这种情况,我们 当然遗憾,但不能因此就去辱骂抗议,你可以不看 不买,更可以批评批判,但不能因此说这是一条错 误的道路。此外,由于近年来科幻出版的热潮和市 场的青睐,一些的确不是科幻小说的作品略施粉黛 便以科幻小说之名出版、宣传。对于这种小说,同 样可以不看不买,可以不认同这种商业操作手法, 却不能说它们因此就不是科幻小说了—一它们只不 过不是你心中的科幻小说或者我们心中的科幻小说 ,但它们中并不乏优秀之作,也的确丰富了科幻小 说的内涵。 经过数十年清贫而寂寞的坚守,中国科幻终于 迈出科幻圈,向外走了一小步,但也只是刚刚迈出 科幻圈向外走了一小步。而一旦迈出这一步后,除 了坚守传统这一不可或缺、不能丢弃的类型之外, 与其他类型文学的融合将是不可避免的发展方式, 甚至是越来越常见、越来越重要的方式。对此,真 正的科幻迷应该以开放和成熟的心态坦然接受,毕 竟我们心里能够容下无数个宇宙。 其实,各种类型的科幻小说得到充分发展,正 是一个国家科幻文学繁荣的反映之一。没有“披着 科幻皮的历史小说”,就没有《星球大战》;没有 “披着科幻皮的恐怖小说”,就没有《异形》;没 有“披着科幻皮的爱情小说”,就没有《时间旅行 者的妻子》……即使中国科幻小说得到了充分发展 ,各种类型的科幻小说也是必需的,包括那些“科 幻元素”并不突出的科幻小说。更何况,中国科幻 还远远没有发展到可以高傲地“清理门户”“闭关 锁国”的程度。 因此,对于不同类型文学的交叉和融合,我的 态度不但是不反对,而且是鼓励的,只有这样,才 能吸收各种类型文学的优势和特长,产生更多的创 意,诞生更丰富多彩的世界,功利一点说,才能吸 引更多的成熟作家甚至名家参与到科幻创作中来— —这也正是我从E伯爵那里要来《异乡人》的最重要 的原因。 对很多知道伯爵的读者来说,她的作品一直都 是以推理小说或者奇幻小说为主,但《异乡人》并 非是蹭科幻出版的热潮。事实上伯爵很早之前就创 作过很多科幻小说,在《科幻世界》上发表过短篇 作品,出版过科幻长篇,跟我一起合作过科幻电子 杂志,她创作的中篇科幻小说《吞噬鱼》更是深深 地打动了我。但跟很多跨界作家一样,她创作的这 些科幻小说和传统科幻作家创作的科幻小说具有明 显的内容、风格乃至气质差异,这也是很多其他类 型文学作家创作了科幻小说而不为传统科幻读者所 知的原因之一。但在今天,在这个中国科幻终于迈 出“科幻圈子”迈向更广阔世界的今天,是时候让 他们跟更多科幻读者见面了。 不过,选择《异乡人》还是有些冒险。它不但 不是传统的科幻小说,即使站在不同类型文学跨界 的角度看,科幻的部分也是非常“弱”的:而且, 熟悉马克·吐温的半自传体游记《苦行记》的读者 能够轻易看出《异乡人》与这部名著气质风格的相 似之处:从故事的发生地和时代,到淘金狂热下的 百态众生,再到充满历史感的西进运动、种族歧视 ,甚至连章节标题的格式,《异乡人》都进行了刻 意的模仿。但我仍然很欣赏这部作品,因为作者模 仿的只是形式,相似的背景设定更是激发故事中人 物困境的必要条件,更能产生荒诞的喜剧效果,从 这个意义上讲,这其实是一种独特的创作技巧,也 是隐藏在整部书中的“梗(哏)”。这种背景和形式 上的“拟态”显然是成功的,能够给科幻读者带来 全新的感觉,特别是西进运动、淘金时代、华人劳 工、种族歧视等等熟悉又陌生的元素,在疏离感和 好奇感之间取得了恰到好处的张力平衡。作者推理 小说和奇幻小说的创作经历,则让整个故事的情节 性更强,人物形象也更加鲜明。此外,不管是人物 对话还是情境描述,随处可见的马克·吐温式幽默 更是让阅读变得轻松起来。在这部书中,你不用担 心人类的未来,不用担心什么怪兽或者天灾,不用 担心科技会被坏人利用,只要看着两个误入19世纪 的现代宅男在美国西部荒野中窘迫地冒险,在紧张 的担心和没心没肺的调笑中和他们一起摸爬滚打, 经历阴谋,收获友情,直到最后一刻来临时舒心一 笑。 是的,笑,可能是阅读这部作品时最常见的表 情。或许是并非“科幻作家”的原因,包括伯爵在 内的跨界作家并没有背负被传统科幻作家视为天职 的多少有些沉重的思索,对他们而言,创作科幻小 说只是记录一个个或紧张或有趣的故事,更容易轻 装上阵,创作本身就是一件充满了乐趣的事情。这 种有些“玩乐”的心态在国内的科幻小说创作中并 非没有,却很少被当成“值得宣扬的事情”,但这 其实正是创作力的重要源泉——即便不是最重要的 。 科幻创作还有一个不同于其他类型文学的重要 特点,那就是其更加彰显的亚文化生活影响,因此 对某些科幻桥段、科幻概念和科幻人物的共鸣—— 也就是玩“梗”——成为科幻爱好者心有灵犀的重 要乐趣。美国作家恩斯特·克莱恩的《玩家1号》可 以说是有史以来玩“梗”的集大成之作,并通过史 蒂文·斯皮尔伯格执导的电影《头号玩家》将“梗 ”的乐趣传递到科幻爱好者之外的一整代人。一个 显而易见的事实是,这种玩“梗”只有在轻松恣意 的心态下才能最流畅地融入故事,让人兴奋的是, 在《异乡人》中你能同样感受到这种发现“梗”、 懂得“梗”的巨大乐趣。除了前面说的关于《苦行 记》的“梗”,各种关于科幻、西部、动漫的“梗 ”更是随手拈来,我甚至怀疑《异乡人》可能除了 是《玩家1号》之外最多“梗”的科幻小说之一,找 “梗”也成了本书不同于其他原创科幻小说的另一 个有趣的特点。 总之,这部融合了西部小说、推理小说、幽默 小说和科幻小说的跨界作品,能真正让你耳目一新 、会心一笑。
导语 《异乡人》是一本科幻版的《苦行记》,讲述现代宅男在美国西部的窘迫冒险。它是一部融合了西部、推理、幽默、科幻的跨界小说。 作者E伯爵是幻想、推理小说作家,重庆市作协成员。文字风格多变,擅长以故事背景来转化语言风格,情节平缓、流畅,感情含蓄。 精彩页 戴维的大脑CPU暂时停顿了,他就像突然死机了一样站在原地,直到扑鼻而来的血腥味将他重新激活。 他手脚发抖,胃部翻腾,双眼发直,但居然还没晕过去。他大概只犹豫了一秒钟,接着发出了这辈子最响亮、最果断的惨叫。 这声音简直惊心动魄,徘徊的秃鹫从中听出了“别惹我”这样明确的警告,遗憾地叫着飞走了。 而戴维转身就跑,一边跑一边叫妈妈,他已经放弃了矜持,放弃了自尊,要是那该死的节目组想要的是这种镜头那就随他们吧,他现在唯一的念头是离开这里,回到他安全的电脑桌前。 他觉得自己跑得过长耳野兔,跑得过郊狼,肾上腺素在给他加油鼓劲儿,他大概有直追博尔特的天赋。但实际上他在这十几秒中只跑了不到五十码,并且随即就听到左耳边传来嗖的一声响,脸颊感觉一阵剧痛。 一支箭擦过他的脸栽进了面前的沙地。 戴维回过头,看见红色的岩石丘陵上突然冒出来几个人影,赤裸着上半身,皮肤是纯净的古铜色,脸上画着五彩图案,戴着鲜艳的羽毛头饰,穿着鹿皮裤,还背着长长的弓箭。 印第安人,西部片的必备要素之一。骁勇善战,冷酷无情,爱好是剥人头皮钉在自己的皮带上。 戴维拿不定主意是跪下高举双手还是继续往前冲,但他很快决定执行前一个动作。 那几个印第安人中有一个走到岩石的边缘处,向着他拉开了弓,即便戴维还搞不清楚状况也能看得出他准能射中自己:那个印第安人个子比其他人都要高,身材健壮,脸上和身上都涂满了油彩,他的羽毛头饰也更华丽,看上去像个领头的。 “别杀我!”他用英语叫道,同时后悔没学过一点儿印第安原住民的短语,比如‘行行好”“求求你”“我是好人”,或者“我爱你”也行。 但那个印第安人似乎听见了他的祈求,放下了弓箭,戴维还没来得及松口气,又看见他猛地抬起手,松开弓弦,箭头呼啸而来。 完蛋了!戴维的泪水夺眶而出。 但箭头越过他飞向更远处。岩石上的印第安人发出呼哨,纷纷转头消失在斜坡那头。 与此同时,戴维听到一阵清晰的马蹄声传来,夹着阵阵枪响。 他根本没胆子回头,立刻向前一扑,抱住脑袋贴在地上。 马蹄声越来越近,震动传到他的身体上,他闻到了尘土飞扬的味道,还有溅起的小石子儿打在身上。戴维一辈子都没有像今天这么虔诚地当个基督徒,他起码颂扬了耶稣的圣名一百遍,还赞美了耶和华一百零一遍,甚至连圣母他也没忘记。要是为他主持洗礼的牧师还活着(上帝保佑他的灵魂安息),一定会高兴得抹眼泪。 枪声和马蹄声忽大忽小地在他耳边响着,中间夹杂着污言秽语的谩骂和印第安人特有的呼哨。 最后呼哨渐渐远去,枪声也停止了。 戴维依然在瑟瑟发抖,直到有人跳下马,抓住他的领子把他提起来。 “嗨,小子,你尿裤子了吗?”那个人问道,口音很奇怪。 戴维狼狈极了,他灰头土脸,面无人色,眼镜也摔得不见了,脸上挂着眼泪鼻涕,简直是“废物”这个词最好的注解。 “他吓傻了。”另外一个人说道,口音也不像美国人。 “好吧,”第一个人蹲下来,平视着他,“告诉我你的名字,小子。你是跟他们一起的吗?” 他跷起大拇指朝着那堆尸体的方向。 戴维撩起T恤抹了把脸,终于找回点神志。他面前这个人身材宽厚,长着一张标准的西部牛仔的脸,古铜色的皮肤,浓眉大眼,满脸胡茬,歪着嘴笑并且露出雪白的牙齿。他穿着棕色的外套,粗布长裤,裤子的大腿内侧缝着鹿皮,腰间的宽皮带上插着两把巨大的手枪。裤脚扎进了两只长靴里,靴跟上镶着马刺和锁链。 “你是谁,先生?”戴维哽了一下,问道,“你救了我?” “先生?”他嘿嘿地笑着,递给旁边的人一个眼色,“听起来你像是念过书的?我是德拉克·卢卡斯警长,本地的治安官。是我救了你,没让你可怜的头皮跟着那堆红野人跑,所以老老实实地告诉我你的名字和身份。” “戴维,戴维·杨格……警长。”他终于发现这人胸前挂着的银色五角星。 “你是犹太人?” “我不知道,至少我爸爸不是。”戴维顾不上质疑他有种族歧视。 “那么,戴维,你跟那边的人是一起来的吗?” 他还是在问尸体的事情,看起来很认真,如果他不是奥斯卡影帝,那就意味着他真的是个警长。真人秀节目是请不起奥斯卡影帝的,戴维这么认为。 所以他犹豫了,他不知道怎么回答才能让这位警长明白他是个完全无辜的路人,并且一门心思想要回到自己的写字楼去——他发誓一定勤恳工作,绝对不再偷偷地玩游戏。 最后他舔了舔嘴唇,小心翼翼地说:“警长先生,我想问问,今天是几月几号?” 卢卡斯警长皱起眉头,仿佛这个问题冒犯了他。但他随即又同情地看了看戴维,那目光就像在看一个傻子。 “5月20号。” “是哪一年呢?” 这下的确是在看傻子了。 “1870年。” 戴维想了很多种可能,但是居然漏掉了最最荒谬的一个——他穿越了时空。 这位程序员开始心跳加速,呼吸急促,脸色从苍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