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沙娜,女,满族,浙江杭州人。1931年3月生于法国里昂,1937年随父母回国。是我国著名的艺术设计教育家和艺术设计家、教授、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
1945年至1948年在甘肃敦煌随其父(著名画家常书鸿)学习敦煌历代壁画艺术。1948年赴美国波士顿美术博物院美术学院学习。1950年冬回国。1951年在清华大学营建系工艺美术教研组任助教。在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后,于1953年调入中央美术学院实用美术系任教。1956年中央工艺美术学院成立,任染织美术系讲师、副教授、教授。196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任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副院长,院学术委员会主任。1983年至1998年1月任中央工艺美术学院院长、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当选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七、八、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第八、九届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中国美术家协会第五届副主席,首都第一届女教授联谊会会长。1960年曾被评为全国文教战线“三八红旗手”,1982年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曾任国务院学术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第五届执行委员,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理事,欧美同学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