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坤、王展著的《著作权法体系化研究》主要针对著作权法学理论的缺陷,综合运用符号学、信息学和系统论,从建构科学的作品概念出发,同时基于民法基本原理,针对著作权法上几个方面的重要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通过科学化和民法化双轮驱动,以此来建构著作权法理论和制度体系,实现著作权法的体系化。全书主要分为六章:
第一章主要研究著作权法的产生和发展的规律。阐述著作权行政特许制度和现代著作权制度之间的差异,重点论述著作权立法保护的两大理论基础,并以此探究不同模式著作权制度之间差异的根源。另外。本章还集中研究《大清著作权律》的立法模式及历史影响。
第二章主要研究著作权法上最为核心的概念——作品。本章分析了传统的作品概念存在的各种缺陷,综合利用符号学、信息学和系统论,建构了科学的作品概念。本章探讨了作品的各种分类,特别是对表演作品、电影作品、合作作品、单位作品、软件作品等著作权对象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在科学建构作品概念基础上,论述了作品独创性的层次及其对作品可版权性的影响。本章最后一节以北大方正和广州宝洁“飘柔”倩体字案件为分析对象。对作品、独创性等概念进行实证分析。
第三章主要研究著作权的内容。包括:对著作权概念进行科学界定:论述著作权两种性质的权能——著作用益权能、著作辅助权能:论述邻接权制度,特别是提出一种新的人格符号财产权制度;提出建构著作权用益权制度的可能性和必要性,认为这是著作权人对他人设定的、类似于用益物权的一种权利,需要完善相应的著作权用益权登记和公示制度。此外,本章还分析了著作权的时间限制、法域限制以及著作权权利穷竭等方面问题。
第四章论述著作权保护问题。本章主要是论述了作品功能和作品要素与著作权保护范围之间的关系。认为从功能分析角度上看,著作权法仅仅保障作品的精神功能得以实现。从要素分析角度上看,存量知识以及增量知识中的公共知识均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现行的思想表达二分法和公共知识分析方法均难以有效地确定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最后一节对以色列耶路撒冷法院判决的、著名的死海古卷案件进行实证分析。
第五章主要研究反剽窃制度问题。认为劳动说、人格说、激励说和文化发展利益说是人们规制剽窃行为的几种可能的理论依据。这些理论依据各有所长,各具其短。不同的理论依据对于剽窃概念、剽窃种类以及剽窃行为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承担方式等具有重大的影响。相比较而言,文化发展利益说更能切合剽窃行为的本质,更有助于惩治学术不端行为,应当成为反剽窃的主要理论依据。在文化发展利益说的基础上,本章对剽窃行为的对象、种类、本质以及法律定性,剽窃行为的法律责任以及例外情形等。进行集中论述。
第六章为著作权立法论。本章主要是依据前五章的研究成果,提出一个《著作权法立法(草案)》及立法说明。该草案一方面对作品、著作权、邻接权等传统的著作权法概念进行了全新的阐释;另一方面又对知识、著作用益权能、著作辅助权能、人格符号财产权、存量要素、增量要素等新创的概念进行界定。在具体制度方面,也依据本书确立的理论体系和研究,进行细化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