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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18年最新修订)》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保障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部门规章。 最新的《规定》由公安部令第125号颁布,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新设定的制度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2006年8月24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同时废止。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5号) 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三章 回 避 第四章 证 据 第五章 期间与送达 第六章 简易程序和快速办理 第一节 简易程序 第二节 快速办理 第七章 调查取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受 案 第三节 询 问 第四节 勘验、检查 第五节 鉴 定 第六节 辨 认 第七节 证据保全 第八节 办案协作 第八章 听证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听证人员和听证参加人 第三节 听证的告知、申请和受理 第四节 听证的举行 第九章 行政处理决定 第一节 行政处罚的适用 第二节 行政处理的决定 第十章 治安调解 第十一章 涉案财物的管理和处理 第十二章 执 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罚款的执行 第三节 行政拘留的执行 第四节 其他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十三章 涉外行政案件的办理 第十四章 案件终结 第十五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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