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埃里克·拉科夫斯基
电车难题之谜 弗朗西丝·默纳·卡姆
讲座一:谁改变了电车的方向?
讲座二:电车是如何被改变方向的?
评论
卡姆关于电车难题的研究 朱迪思·贾维斯·汤姆森
电车与可允许性伤害 托马斯·胡尔卡
解开电车难题 谢利·卡根
对评论者的回应 弗朗西丝·默纳·卡姆
考验中的电车难题之谜:——为电车难题辩护,一种解决方案与一种伦理学方法
案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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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电车难题之谜(精) |
分类 | 人文社科-哲学宗教-伦理学 |
作者 | (美)弗朗西丝·默纳·卡姆 |
出版社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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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目录 引言 埃里克·拉科夫斯基 电车难题之谜 弗朗西丝·默纳·卡姆 讲座一:谁改变了电车的方向? 讲座二:电车是如何被改变方向的? 评论 卡姆关于电车难题的研究 朱迪思·贾维斯·汤姆森 电车与可允许性伤害 托马斯·胡尔卡 解开电车难题 谢利·卡根 对评论者的回应 弗朗西丝·默纳·卡姆 考验中的电车难题之谜:——为电车难题辩护,一种解决方案与一种伦理学方法 案例示意图 人名索引 精彩页 讲座一:谁改变了电车的方向? 1 一些被称为行为效果论者(act-consequentialist)的哲学家们相信,只要更多人幸存下来属于更大的善好,那么,任何人采取行动以保全更多的人就总是正当的。而非效果论者却否认为获取这种更大善好而采取的所有行动都是正当的,尽管他们并不否认行为效果在一定程度上确实与行为正当性彼此关联。为了论证其观点,非效果论者提出了“器官移植案例”(Transplant Case):假如一位医生杀死一个健康者,那么,他就可以利用这个人的器官来获取我们假定的那种更大善好——挽救五个病入膏肓之人,而且他们中的每一个人在道德相关的所有方面都与那个健康的人相互平等。(参见示意图1。这两个讲座的相关案例示意图附在本书第103-109页。*)而我们凭借直觉就会知道,医生为了挽救五个人而杀死一个人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 但哲学家菲莉帕·富特却认为,许多非效果论者甚至也会允许在下述案例中杀死一个人以保全五个人:一个司机驾驶着一辆失控的有轨电车(trolley,富特称之为“tram”),明显就要冲向并撞死轨道上的五个人。能够避免撞死这五个人的唯一办法是司机把电车变换到另外一条轨道,并且撞死在道德相关的所有方面与这五个人中的每一个都彼此平等的另外一个人。(“司机的两项选择案例”见示意图2,水平短线代表了电车。在所有示意图中,都允许电车从所在轨道退回并变换到另一条轨道。)有些非效果论者很难理解,为什么在这个案例中允许而在“器官移植案例”中却不允许杀人,尽管它们都是关于杀死一个人以保全五个人的问题。他们认为,电车难题就是要对其中的奥秘予以阐释。(当朱迪思·汤姆森引入“电车难题”这个称谓时,她确实是用来提出如何对这两者予以辨析的问题:允许富特案例中的司机改变电车方向与不允许“器官移植案例”中的医生杀人。) 然而,这个关于电车难题是什么的建议,不应当被狭隘地理解为它仅仅关切这两个案例,而非结构类似的所有案例。例如,人们有可能面对这样的问题:尽管通常不允许为避免其他人受到威胁而去杀人,但是否允许让电车脱离轨道而滑上一个斜坡,并且冲向远离轨道的另外一个人?或者类似的其他问题:尽管不允许为避免繁华都市受到威胁而以其他方式去杀人,但是否允许改变洪水或无人导弹的行进方向,以便将其从这座城市引向人烟稀少的乡村小镇?如果只是一大群或一小群人将要受到严重损害而并非其生命危在旦夕,我们面对的就是同样的问题。为了便于论述,我要用“器官移植案例”和“电车案例”两个名称来说明这种一般性的问题。 如果按照我目前的描述来理解电车难题,那么,在更为广义的层面上,我们就可以把它看作是一项对非效果论者提出的挑战。后者以某种粗略的方式提出,当我们为了获取更大善好而伤害不具威胁性的人时,存在着一种被称为边界约束(side-constraint)的限制。它不只是获取更大善好的妨碍因素,更被认为是比获取更大善好优先的考量因素。也就是说,只有遵从了边界约束,我们才可以去获取更大善好。他们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边界约束是一组个体权利,它们要求其他人对权利拥有者承担相应的义务,并且反映了我们对人及其状况所拥有观念的重要方面,而这些是追求人类善好的基本前提。针对这种改变电车方向且因此杀死一个人以保全其他五个人的行为,假如边界约束并未对此加以禁止,那么,非效果论者所面对的这项挑战,就是要解释清楚这种对于伤害的边界约束含义是什么,它具有怎样的形式。 基于以上阐述,我们就可以理解处于电车难题讨论焦点的这些案例为什么会是虚构的、非现实的。就像科学实验一样,这些案例是被专门构想出来用以辨析和检验理论与原则的(比如,效果论者与非效果论者的理论)。因为一种理论或原则所允许的某种行为,可能是另一种理论或原则要予以禁止的。运用直觉来判断其中的哪种含义对于案例是正确的,这有助于我们在理论与原则之间作出选择和调整。(如果我们像有些人所建议的那样,少花些时间去思考有关艰难抉择的虚构案例——比如任由五个人死亡还是杀死一个人——而把更多的时间用于证明现实生活中总还有其他选择,那么,这将无法帮助我们完成这些目标。) 如果至少接受这其中的部分挑战而要解释非效果论者关于伤害的边界约束意味着什么,那么,我们就会遇到我的讲座所要处理的两个一般性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杀死一些人与仅仅任由他们死亡的两种行为之间是否存在道德差异?这就类似于,一个原本会杀死许多人的人,可能会被允许去杀死其他较少的人;而对于一个原本只是任由许多人死亡的人,我们却不允许他用杀死较少的其他人这种方式来替代。第二个问题是,在为了获取更大善好而伤害他人时,是否只针对特定方式的伤害才存在边界约束,而对其他方式则没有限制?换句话说,以某些方式伤害他人,是否并不违背对于人的恰当尊重,而以其他方式却并非如此? 这就如同侦探在疑难的凶杀案件中所提出的典型问题,即谁是 导语 弗朗西丝·默纳·卡姆著的《电车难题之谜(精)》讲述了卡姆提出并论证了她的复杂电车难题解决方案,分析了大量的其他案例。行为人在其中必须决定,当可以用较少人的死亡作为替代时,他是否可以任由另一些人去死。同时,卡姆还把两个讲座的大部分内容,用于广泛批评汤姆森的观点。而在评论卡姆的讲座时,汤姆森给出了尖锐回应。两位顶尖的知识贡献者展开的这种道德哲学讨论,确实是一次意义重大的思想交锋。它使这些讲座、评论和回应成为以后探究电车难题的无价宝藏。 序言 埃里克·拉科夫斯基 这个逐渐为人熟知的电车难题,最先出自菲莉帕·富 特(Philippa Foot)那篇针对堕胎是否符合道德但并未 给出定论的早期文章。为了进行比较分析,她神思妙想出 几种情形:一群探险者困在洪水肆虐的洞穴中,他们正要 决定是否引爆炸弹,把那条被某位同伴卡住的唯一出路炸 开口;一位法官正要绞死一个明显无可指责的嫌疑犯,以 便从暴徒手中解救更多的无辜者;一名飞行员需要作出决 定,应该让即将坠毁的飞机驶向人口稠密还是人烟稀少的 地方;一位医生为了使几个病人免于死亡,他可能会杀死 一个健康者以获取血清或身体器官;还有决定性的另外一 种情形,即一辆失控的有轨电车正冲向并要撞死五个工人 ,除非电车司机把它驶向岔道并撞死另外一个工人。富特 认为,司机应当毫不犹豫地去变换电车轨道,而那位医生 和法官却不应当夺取一位无辜者的生命。而她对堕胎问题 尚无把握。 能够理解的是,富特并未预料到后来竟有那么多期刊 与研讨会讨论她的这些事例。人们可以公正地质问投入这 么多时间与精力是否明智,或者怀疑原本是否应该更加有 益地去审视更为一般的得失权衡。然而,近四十年来,电 车难题已经成为道德哲学家头脑中非同寻常的迷思。这主 要归因于朱迪思·贾维斯·汤姆森和弗朗西丝·默纳·卡 姆这两位学者极富想象力与挑战性的工作。 电车难题是一个道德正当性问题。如何解释这样的矛 盾:认为富特的电车司机就应当或至少可以在明知要撞死 另一个工人时,把冲向五个工人的失控电车转入岔道;与 此同时又坚信,医生不能杀死一个健康者以挽救五个即将 死去的病人?依据大量的正当性原则,可以得出这些案例 看似正确的许多解答。我们对此要如何取舍? 分析电车难题的主要方法是,改变案例情形,然后在 那些令人信服地表达了更为基本之道德信念的备选原则中 ,找出一项最符合我们对于试验案例及其变体案例之直觉 反应的原则。例如,假设电车无法由司机但可以由一名乘 客来改变方向,或者假设某位旁观者个人就可以改变电车 方向。下述这种情形的变化是否有意义——即便电车变换 轨道,但除非让它冲向并撞死另外一个工人,否则它就还 会绕回来并撞死那五个工人?假如旁观者在他力所能及的 时候可以或者应当改变电车方向,并且假如他能够停下电 车并挽救五个工人的唯一方式是,把另外一个人推倒或致 使其摔倒在电车轨道上,那么,他能不能不去改变电车方 向从而把那个人置于死地呢?那个身处岔道或者要被推倒 的潜在牺牲者,是另外的一个工人,或者一位外国人,甚 或是旁观者的朋友或仇人,这有什么不同吗?而就医生来 说,如果他不以另一个人的生命为代价去帮助五个病人, 他们就会面临死亡,那么,医生是否对他们的死亡存在过 错,这重要吗?如果挽救五个病人的方式不是对另一个人 进行人身攻击,而是通过一台喷射气体的机器设备,而且 医生知道这将无可避免地毒死近旁的其他人,那么,他可 以这么做吗?随着各种情形的增加,正当性问题的轮廓也 在发生变化,调整那些道德原则以适用于案例的任务就会 变得更加复杂。 …… 当一个人能够做出的行为是,要么任由某种伤害发生 在一群人身上,要么亲自去伤害另一群人时,他应该或者 可以如何选择?对于这个问题,电车难题不仅引发了热烈 讨论,而且还让人们在哲学方法上产生了巨大分歧。构成 电车难题基础的是有关特定情形中道德责任或道德许可的 一对坚定信念。电车司机应当或可以去变换电车方向,使 之从五个人所在轨道转入一个人所处的岔道。医生不可以 为了保全五个人就从另外一个人身上摘取器官。哪项或者 哪组道德原则可以充分解释这两个信念?我们希望,我们 所认可的原则与我们的情景反应彼此一致。然而,当情形 变得愈加复杂并远离日常经验时,相关问题也就随之而来 :我们是否应当尊重我们对于案例的直觉反应,并为了证 实这些反应就去修正那些我们想要接受的原则?或者,基 于我们对原则的坚守,由于我们的反应无法令人信服地与 这些原则相互协调,我们是否就应该认为我们的反应是错 误的呢?朱迪思·汤姆森、托马斯·胡尔卡和谢利·卡根 三个人的评论,都对卡姆的伦理学方法论提出了批评。他 们认为,它过分倚重对于十分怪异或极其复杂的假想试验 案例的直觉反应。他们还出于其他理由进一步认为,卡姆 为了处理电车难题的不同情形而提出的那项原则——“可 允许的伤害原则”——与我们最为强烈的道德确信缺乏共 鸣,而如此重要的一项原则本应具有这种共鸣。胡尔卡指 出,卡姆对这项原则所隐含的因果关系的解释,稍显武断 ,也不够充分;他还认为,这项“可允许的伤害原则”的 含义违背了我们在许多战时杀人案例中的直觉反应。卡根 认为,无论这项原则的含义多么符合我们对于试验案例的 直觉,卡姆都未曾为她的原则提供令人信服的论证理由。 卡根认为,明智的做法或许是运用一种更为改良主义的方 法来处理电车难题,即依据我们深信不疑的最为根本的道 德原则,至少排除一部分特定案例的直觉反应。对于这些 方法层面至关重要的质疑和内容方面的针对性批评,卡姆 在她的答辩中都一一作出了回应。 本书并未涵盖经由富特充满创造力的构想而开创的广 大讨论空间,但它借助这个领域至关重要的几种声音,展 示了当今最为深刻的思想。 内容推荐 每年在英美九所大学举办的“坦纳人类价值讲座”,是英美人文思想界声誉至高的学术盛事。2013年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举办的坦纳讲座,探讨的主题是久负盛名的“电车难题”。《电车难题之谜(精)》即是根据此次讲座的内容整理而成。 此次讲座的主讲人是哈佛大学教授弗朗西丝·默纳·卡姆,担任评议或者说与之论战的学者包括:麻省理工学院教授朱迪思·费维斯·汤姆森、多伦多大学教授托马斯·胡尔卡、耶鲁大学教授谢利·卡根。发言阵容可谓星光熠熠。诸位发言人围绕“电车难题”这一极具争议性的伦理假设,各抒己见,激烈交锋,共同奉献了一场思维盛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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