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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徐建,男,汉族,1990年生,浙江省永嘉县人,浙江大学2009级法学专业本科生,浙江大学2013级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曾任《公法研究》执行主编、浙江大学博士生会主席等职。已发表《行政审判中“目的性扩张”适用的逻辑与限度》等学术论文3篇,参与编写“公法案例评述丛书”《行政法判例选析》(I)等。研究领域:行政法学。 目录 第一章 绪论 一、问题意识与研究背景 (一)问题意识 (二)研究背景 二、研究综述与术语说明 (一)研究综述 (二)术语说明 三、研究范围与研究方法 (一)研究范围 (二)研究方法 四、基本命题与思路 (一)基本命题 (二)基本思路 第二章 制度起点:行政规定的概念 一、行政规定的描述 (一)作为法律术语的“行政规定” (二)作为学理概念的“行政规定” (三)作为制度框架的“行政规定” 二、行政规定的性质 (一)行政规定的法律属性 (二)行政规定的政策属性 (三)行政规定的本质属性定位 第三章 制度定位:行政规定与法的共生关系 一、转型期国家建构的双重逻辑 (一)全能主义国家的治理逻辑 (二)现代行政国家的治理逻辑 (三)多层次规范作为国家治理的资源 二、共生关系的制度基础 (一)行政规定与法的形式区分 (二)法的作用与限度 (三)行政规定与法构成共生关系 三、共生关系下的行政规定类型化 (一)既有类型化标准及其方法 (二)制度功能标准的提出 (三)行政规定之新的类型化方法 第四章 制度功能之一:作为法缺陷弥补的行政规定 一、具备法律补充功能的行政规定 (一)法律补充型行政规定作为法缺陷弥补的制度方案 (二)法律补充型行政规定概述 (三)法律补充性行政规定的法律效果与法律地位 二、规定膨胀及作为应对机制的备案审查和清理制度 (一)法律补充型行政规定的膨胀 (二)行政主导下的自制应对机制 第五章 制度功能之二:作为法自然延伸的行政规定 一、具备法律执行功能的行政规定 (一)法律执行型行政规定之于法规范体系一致性的实现 (二)法律执行型行政规定概述 (三)法律执行型行政规定的分类 (四)法律执行型行政规定的法律效果与法律地位 二、规范体系冲突及作为应对机制的司法审查制度 (一)法律执行型行政规定的规范体系冲突 (二)作为应对机制的司法审查 第六章 制度功能之三:作为法试验创新的行政规定 一、具备法律发展功能的行政规定 (一)法律发展型行政规定与法律成长的哲学 (二)法律发展型行政规定概述 (三)法律发展型行政规定的典型类型 二、正当性危机及作为应对机制的公众参与 (一)法律发展型行政规定的正当性困境 (二)正当性危机应对:公众参与行政规定制定过程 结语 参考文献
内容推荐 徐建著的《行政规定制度逻辑研究》讲述了行政规定,即通常所说的行政机关颁发的“红头文件”。研究提出作为制度框架的行政规定概念,借助其所提供的视角,考察“文件治国”现象背后的制度基础和内在逻辑,并尝试在理论建构上完善基于“行政规定”制度现象的制度设计。在我国法治实践中发展形成的行政规定的制度现象,不是国家法治建设与行政法治的负资产,其具有内生性制度框架的价值。行政规定的制度逻辑表现为行政规定制度的定位在于行政规定与法构成一种共生关系,两者相互依赖。根据行政规定与法共生关系的相互依赖面向,行政规定按照其法律补充、法律执行与法律发展的制度功能相应分为法律补充型行政规定、法律执行型行政规定和法律发展型行政规定三个类型。实践中,这一共生关系同时也存在着两者相互冲突的面向,这需要在制度建构中加以具体应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