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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希默兰的故事/诺贝尔文学奖大系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作者 (丹麦)约翰内斯·延森
出版社 海峡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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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内容推荐
约翰内斯·延森著张梦真译的《希默兰的故事/诺贝尔文学奖大系》节选了约翰内斯·延森的部分经典小说,书中描写了自古迄今那些原始的、半野蛮的人们,他们仍然生活在古老的恐惧之中。在他精湛的诗作中,可以强烈地鲜明地看出,他对童年的出生地的生动有力的描写。他的文句活泼生动,表现力强,句句掷地有声,读之如沐春风。这位深深地植根于自己国土的诗人,在书中尽情歌颂了北欧的民族对自然的胜利斗争。
作者简介
约翰内斯·延森,出生于丹麦日德兰半岛西岸的希默兰,父亲是位兽医;从小学起,他就迷恋书本,尤其喜爱丹麦古典文学和北欧神话传说;1895年毕业于哥本哈根大学,弃医从文,在一份周刊上发表连载惊险小说《卡塞亚的宝物》;第二年,长篇小说《丹麦人》出版,延森成为1名职业作家。
延森曾两度到美国旅行,并写出了小说《德奥拉夫人》(1904)和《车轮》(1905)。延森最重要的作品是长篇系列小说《漫长的旅途》(1908—1922):《冰河》《船》《失去的天国》《诺尼亚·葛斯特》《奇姆利人远征》和《哥伦布》;其他作品有小说《艾纳·耶尔克亚》(1898)、《希默兰的故事》(1898—1910)、《国王的没落》(1900—1901)、《鲁诺博士的诱惑》(1935),诗集《世界的光明》(1926)、《日德兰之风》(1931)和数量众多的散文及美学论文。1944年,延森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目录
希默兰的故事
附录
延森年表
序言
颁奖辞
瑞典文学院常务秘书安德修·奥斯特林
今天,约翰内斯·延森先生亲临现场,接受了1944年
的诺贝尔文学奖。自20世纪初以来,这位伟大的丹麦作家
可谓文坛的一棵常青树,也一直饱受文学界争议。他的作
品生命力充沛,广受世人的赞誉。我为今日能向这位伟大
作家致辞而深感荣幸,这个从日德兰骄阳炙烤的荒野中成
长起来的孩子,才华横溢,让世人诧异不已,他堪称北欧
最具创造力的作家之一,他文采灿然,作品包罗万象。而
且在他漫漫科学研究的旅途中,还在历史、哲学等领域写
出了不少作品。这些创作不仅将叙事与抒情结合,还将想
象与现实交织,题材丰富多彩。
约翰内斯·延森对哲学和生物学有着狂热的爱好,而
且研究得非常深入,就连他本人也难以相信。他人生的动
力就在于那份不断征服的本能。他出生于日德兰半岛西部
的希默兰,那里是一个非常干燥的地方,从小在那儿成长
的他,对那里的民俗习惯都相当熟悉,故乡的一切已经融
入他的血液里。年少时期在那里的经历,犹如心中的一泓
清泉,源源不断地输送出清凉的泉水滋养着他。对家庭生
活的片片回忆,是他创作灵感的宝库。他的父亲也在希默
兰出生,之后成为法尔绪的一名兽医。他的爷爷则是葛莱
亚的一位老织工。这样说来,延森是一个农民世家的后代
。他在《希默兰的故事》中塑造了一群群原始人,他们身
上充满着恐怖的、野蛮的气息,好像是一幅长长的画着原
始图画的画廊。在他的诗歌里我们看到,他对自己的故乡
做了精彩的描写。
通过延森早期创作的一些作品,我们还可以发现他曾
经是一个热血青年。在哥本哈根上学期间,他非常憎恶庸
俗和狭隘,强烈支持在野党,愿意用满腔的激情为理想奋
斗。这个时候的他,显然是一个勤奋而又活跃的青年。
延森身上有着坚定的意志,内心情感十分丰富,表面
上却比较冷漠,让人不易亲近。他在丹麦待了一段时间后
,就看腻了那里的风景,对那里的事物也没了兴趣。于是
,他貌似理智又似赌红了眼睛的赌徒,把自己的未来交托
给了异国的风情之旅。他的第一次国外之旅,让他的视野
得到开阔,脑中的想象力也犹如脱缰的野马般一发不可收
。在他旅行的这段时间,科学技术和现代机械化引起了他
极大的兴趣,让他赞叹不已。他像安徒生那样,非常热爱
乘坐火车旅行,但他却很可能是第一个把这些感受用文字
表达出来的人。安徒生只是个贫困的鞋匠工人的儿子,从
小就梦想自己将来成为一个万众瞩目的明星,不过他并没
有实现自己的梦想,却成了一位著名作家。延森曾经还对
多少年后我们这如今的世界做了预言,他说,新时代将会
有摩天大厦、电影和汽车出现。他1904年和1905年分别出
版的《多拉夫人》和《车轮》,都是以美国社会为背景的
,在其中对摩天大厦等事物反复赞扬。不过,在这之后,
他又穿越到了另外一个领域里。简单来说,他不仅要穿越
时间,还要跨越空间;他不仅要为这个迅速发展、机器轰
鸣的现代社会唱赞歌,还要追溯到历史当中去,探索人类
的本源,走进那渺茫的远古时代,专心致志地探究漫长岁月留下的痕迹。
从他的一部重要作品——《漫长的旅程》中,我们可
以看见延森的内心世界。这本书一共有六册,上溯冰河时
代,下至克利斯朵夫·哥伦布时期。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民族大迁徙的事情,从北欧人南
侵一直到美洲新大陆的发现,以及斯堪的纳维亚地区民族
的世界责任。虽然延森并不承认哥伦布是他的老乡,但追
本溯源,他也算得上是位于北欧的伦巴第人的后裔——日
耳曼混合部落人。日耳曼混合部落在公元568年侵占了由拜
占庭统管的意大利,并建立了兰哥巴王国,又于公元774年
被法国打败吞并了,当时法国的国王是卡尔大帝。
在这部知名的小说里,他塑造了一个人物,就是传说
中的诺亚纳·葛斯特。公元995年至公元1000年,欧拉夫·
托利克瓦逊王挪威王在位,诺亚纳·葛斯特在当时丹麦和
瑞典两国之间爆发的战争中战死。这位勇士还曾经在宫殿
中对世人诉说了自己的身世。根据冰岛民间流传下来的故
事,他的寿命长达300年。但是在延森的作品中,他却活得
更久,并因为阿哈斯韦卢斯以“徘徊的犹太人”而为人们
所知——佝偻着腰、背着十字架的耶稣,虚弱地从阿哈斯
韦卢斯家门前经过,他非常希望能够进去养伤,却被拒之
门外。所以,阿哈斯韦卢斯遭到了惩罚,他永远只能够不
断地徘徊流浪,居无定所。他身上代表着犹太民族,四处
抛头露面,却又只能尴尬地夹杂在新老辈的人们之间。即
使时光流逝,时代变迁,他却相貌不改,依旧年轻,因为
他不属于这个时代,他是远古时代的人,是时代的源头。
在延森看来,传统是有利的、正确的,所以他的作品中处
处体现出服从传统的痕迹。有三个女性预言家,共同来到
了诺亚纳的妈妈那里,向他的妈妈请求看一看她的孩子。
其中一个预言家开口道,这个孩子会在这支蜡烛燃尽后立
刻死亡。妈妈葛洛听到这句话后,内心十分恐慌,立刻转
身把蜡烛熄灭了,并小心翼翼收藏起来。在此之后,这支
蜡烛就成了诺亚纳的护身符。之后,诺亚纳时常会在国外
点燃这支蜡烛,当烛光燃起时,他的眼前仿佛就出现了一
个深不可测的时光深渊,像大张着口,要把他吞没似的。
瞬间,生命之爱的火花又被点燃,诺亚纳也被推入了碧波
绿水的家乡。
我们无法考究这些故事传说是否可信,因为我们无法
通过理性和经验来考证。诺亚纳在延森的诗歌里,到底是
一个什么样的人?也许,他不过是延森幻想的产物,也许
他是一个具有祖先血脉、能够真切感触到在黑暗天空中的
北欧的灵魂。诺亚纳手执竖琴,一生漂泊,他这样一个人
,和作者之间是否有着某些不为人知的联系呢?延森赋予
了诺亚纳生和死,这和当下、和永存也相关系着。走过无
数的路,跨过无数的海,种种的丰富体验,结下了一颗珍
贵无比的果实,那便是丰富充沛的思想。
在延森故乡的郊区,放眼望去,到处都是高低不平的
坟墓,使得地平线也随之起伏不定。延森就是在这种地方
长大,从小看惯了生与死,自然会去探求现实和神话之间
的不同,并希望可以找到一条融合过去的影像和现实之间
的康庄大道。在他的作品中,他把一切原始质朴的、诱惑的和感触丰富的人性都置于他的故乡中去熏陶。这样做的
结果是,他身上狂躁的力量反而化为柔美动人的爱情。这
种鲜明强烈的对比,把他的作品推到了艺术的巅峰。他的
每部作品,不仅语言活泼形象,对人物也刻画得非常鲜明
,字字珠玑,句句有声,让人读来神清气爽。他的声音,
不仅代表着丹麦日德兰的声音,还使得北欧精神可以在历
史上传承下去。由于延森的天赋才能,北欧民族在文学上
又取得了一次胜利。说他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言论家,一点
也不过分。
在座的延森先生在听了我的发言后,可能心里会想,
我怎么可以在短短的几分钟时间内把他一生中的作品说完
呢?而且还丝毫没有提及他的著名作品。对此,我想说的
是,您的大作,想必在座的各位都已经如数家珍了,所以
我在这里也不用多说。这一点,其实无论是对于您,还是
对于我们,都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您是我们这个伟大的
家族中的一员,也是享有很高声望的一个,所以,瑞典文
学院决定把这份荣誉颁给作为家族一员的你,现在,我们
有请国王陛下亲自给延森先生颁奖。
导语
约翰内斯·延森著张梦真译的《希默兰的故事/诺贝尔文学奖大系》是约翰内斯·延森以日德兰半岛北部故乡风光人物为背景,把幼时听到过的各种故事和逸闻进行文学加工而写成的短篇故事集。在这些短篇小说中,他热情讴歌希默兰的农民,赞美他们日出而作、日没而息的简朴但健康的生活,同时也描述了当地剽悍粗野的民俗乡风。
张梦真译的这本书是《希默兰的故事》的节选本。
精彩页
凯伦直起身体,抬起手擦了下额头的汗水。
“没事的!”她声音沉稳,语调温和地抚慰着面前的年轻人。可是这反而使得眼前的人崩溃了似的又突然大哭起来。他瘦长的身子弯曲着,塞在过于宽大的衣服里,看起来极其怪异,到了这时,他心中仍是忍不住地害怕。
凯伦心无旁骛地往墙上涂抹黏土,还不忘仔细拍打一番好让黏土粘得更加牢固。黏土的碎屑在空中飞舞,亲吻着她略显苍白的脸颊,抚摸着她略显栗色的金色头发。还有一块儿调皮的黏土球,就这么在她的一只眼睛下面安了家。
“你能把牛牵到其他地方去吗?”
凯伦的语气随意,但却不会使对方觉得不舒服。
“别再去想刚刚出糗的事情了,没什么的!”
安东似乎还没反应过来,仍旧呆呆地站着,看着凯伦用她灵巧的双手娴熟地往墙上糊黏土,没多久她就把墙变得十分平整美观了。任何一个小得不起眼的洞都被填得很完美。安东闭了闭眼,发出一声叹息后转身离开了。
凯伦对安东是十分同情怜悯的,因为他是因为她才会被自己的父亲责打的。
凯伦和一个同在一家农户工作的年轻人感情很好,两个人互相爱慕着,但无奈的是,凯伦的父亲对此强烈反对。
这个在农户工作的年轻人名叫劳斯特,他就住在山谷的那头。
劳斯特的父亲是尼尔斯。尽管是家里唯一的儿子,劳斯特的手中却没有什么钱,是因为他的家庭穷困吗?不,大家都知道,尼尔斯先生是非常富有的,但同时他的吝啬小气也是出了名的。有人曾经看到过马车走到他家门口的时候四个轮子都冒了烟,可尼尔斯先生也绝对不会大发善心给车子上点儿油。而且他似乎隐约知道耶斯·阿纳逊事实上也是个有钱人,但嘴上还是声明说他绝对无法容忍男女之间有逾越界限的事情发生。
吃中饭时,餐桌上的气氛十分沉重压抑。耶斯·阿纳逊一人在餐桌的一头坐着,脸上仍是未消的怒火,他一面剥掉马铃薯的皮,一面又把皮放在餐桌边缘上拼命地摩擦。
大家都屏着呼吸不敢说话。
他的妻子在餐桌和厨房之间穿梭,一副十分忙碌的样子。她戴着头巾,遮掩着自己的额头、脸颊甚至于嘴,脸上除了深刻的皱纹外,看不出任何情绪。
安东吃马铃薯时,都不敢伸手去蘸点儿佐料,在咀嚼猪肉和马铃薯时,也尽量保持绝对的安静。
“你吃马铃薯为什么都不蘸黑醋呢?”耶斯·阿纳逊突然一脸不高兴地说,还用他餐具的刀柄不停地敲打着餐桌。
安东受了惊似的弹跳起来,立马在刀尖儿上插上一块马铃薯,颤抖着手挪到放着黑醋的碗上空,小心翼翼地蘸了一下。
凯伦用行为清楚地表达着对父亲的不满,她在把食物送进口中,或者咀嚼的时候,会故意露出牙齿,还弯着背吃饭以免看到父亲,还一次性地往嘴里塞进满当当的食物。
柔和的阳光从天际倾泻下来,笼罩着窗边懒洋洋的天竺葵。那条被叫作帕索普的狗,因为没有人喂它食物,正发出呜呜的哀鸣,拉扯得那条缚在它细细脖子上的铁链子也叮当作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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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2 2:5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