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推荐 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与参考丛书编选组编的《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例指导与参考/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与参考丛书》从执行案件办理司法实践中反映的各种疑难问题着手,整合近6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审判指导与参考中的执行案例资源,总结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的思路与经验。通过同类指导性案例梳理与比较,为执行实务提供指导和参考,有助于提高执行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同时也为执行理论研究提供案例资料,为司法工作者提供公司法律适用的具体指导,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同种案例的司法处理结果预见。 目录 执行异议案件 一、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1.孙昌明与江苏威特集团有限公司、盐城经济开发区祥欣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纠纷案/3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书面异议被驳回后,应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或者执行异议之诉维权 2.钟永玉与王光、林荣达案外人执行异议纠纷案 执行异议是否成立,应根据案件执行异议具体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 3.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与抚顺市艳丰建材有限公司、郑克旭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 质权属于担保物权,足以排除另案债权的强制执行 4.李建国与孟凡生、长春圣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 企业或个人以承包、租赁为名借用建筑工企业资质之实的,不适用法律对执行过程中对承包人或承租人投入及收益的保护的规定 5.付金华诉吕秋白、刘剑锋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 在不动产产权人未依法变更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中关于不动产归属的约定不具有对抗外部第三人债权的法律效力 6.李某诉银行、王某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 在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审理中,可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判断 7.河南华宸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郑州市市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齐礼闫信用社、郑州豫东置业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申请再审案/70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中,应对案外人提交的《房屋买卖协议》或者《以房抵债协议》的真实性予以审查 8.再审申请人南宁市万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广西海潮农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邕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审被告深圳市有荣配销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 在适用《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对买受人利益进行特别保护时,应当严格审查不动产买卖协议的正当性,以及该条所规定的要件是否具备 9.上诉人陈亮与被上诉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昆山红枫房地产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 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真实意思是建立借款关系时,其仅作为债务履行的一种非典型担保方式,两者之间系民间借贷关系而非房屋买卖关系 10.上诉人金育平与被上诉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被上诉人昆山红枫房地产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 借款人与出借人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是为保障出惜人的融资债权实现的,并非存在真实的商品房买卖关系 11.再审申请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与被申请人贾建军、姜亥军及原审第三人刘涛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 基于以房抵债而拟受让不动产的受让人,在完成不动产法定登记之前,不能据此产生针对交易不动产的物权期待权 12.再审申请人张静与被申请人高天云、一审第三人张佳勋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 …… 执行复议案件 执行监督案件 执行协调案件 其他执行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