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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范凯文,1976年生,山东临沂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法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后,太原理工大学政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司法裁判、法律方法、法庭现象学、法官认知等,已在《社会科学战线》《科技与出版》《浙江社会科学》《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等核心期刊(CSSCI)和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篇,承担省部级课题若干项,出版专著一部。 目录 序言 摘要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第二节 研究综述 第三节 研究目的与研究方法 第四节 论题的基本内容及其结构 第五节 相关概念的界定 第二章 裁判理由的独立价值:发现与论证的根据 第一节 问题:裁判依据能否自治 第二节 行动理由:事实与规范的连结 第三节 理由提供:实践理性的追求 第三章 发现与论证:司法过程的系统性考量 第一节 直觉:科学研究与法律适用的交集 第二节 发现过程:围绕形式主义的论争 第三节 论证过程:裁判正当化的规定 第四章 融贯性:理由论证的准则考量 第一节 导言 第二节 形式与实质的结合 第三节 理由与后果的勾连 第四节 克制与能动的互动 第五节 结论 第五章 对话、修辞与逻辑:理由论证的方法考量 第一节 对话 第二节 修辞 第三节 逻辑 第四节 以理由为基础的方法 第六章 结语:理由论证的新语境 参考文献 后记
内容推荐 裁判理由是法官为裁判说理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司法正义的当然要求,是防止法官恣意裁判与专断的保证。然而。裁判理由不等于裁判依据,它必须经由发现和论证才能获得。范凯文著的《裁判理由的发现与论证》所要处理的是法律推理的核心问题——裁判依据是否自治,以行为理由于事实与规范之间的连结作用和实践理性的追求,阐述裁判理由的独立价值,为法官的发现与论证寻找根据。针对司法过程中发现与论证的二阶构造,作系统性考量,考查法官直觉与发现、发现与论证的关系。继而提出,发现与论证实为一体,只因阶段目标的不同,各自拥有不同任务。发现对目标依据的获取,其有效性和正确性都依赖于论证活动。论证只有遵循融贯性原则才能为发现目标提供合理性和正当性,当然它们也依赖恰当论证方法的选择与配合。因此,裁判理由是法律方法的基础与目标,没有裁判理由将无以形成裁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