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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饶雪漫,自由作家,生于1970年代。已出版作品50余部,作品语言优美、故事动人、风格多变,享有“文字女巫”之称。 代表作有《那些女生该懂的事》《那些不能告诉大人的事》《雀斑》《小妖的金色城堡》《校服的裙摆》《左耳》《沙漏》《离歌》《秘果》等,作品多次登上全国各地(含港台地区)畅销书排行榜,是当之无愧的青春文学领军人物。在多年的文学创作中,饶雪漫始终亲近女孩,聆听成长期女孩的心声,并于2004年开始,每年举办“我不是坏女生”夏令营,关注女孩成长问题,执笔写出真实的女生故事,成为万千女生心目中最喜爱、最信任的作家。 目录 若即若离 谁说我等不到天长 爱情一直醒着 冰激凌恋爱了 刺猬小妖的最后一夜 小寂的红色大衣 结发一辈子 附录:城市恋爱絮语
精彩页 我把嘴咧开来,做出一个史努比似的微笑,算是回答。 他轻轻地拍了一下我的头,然后我们一前一后地走在回家的路上。也是这样的天气吧,阳光给他的头发镀上一层金色,风打着旋带着夏天最后一丝热气掠过我的耳旁。我抱着书朝着他的背影做鬼脸,怀着一种莫名的晕眩开始盘算高二的日子。比如,好好学习数学,不再逃课看无休无止的言情电视剧,不再吃小摊上的零食,不再和隔壁班的女生在食堂里为了占靠窗的座位而吵架等等。 做个乖女孩,为了博文,我是愿意的。 虽然,博文与我是那么的不同,他可以将一道在我看来七弯八拐的物理题在一分钟内轻松解答,却读不懂任何一篇稍稍小资的文章。比如我获得全市中学生创作比赛金奖的那篇散文,他给我的评语就是:太散了,简直不知所云。 有一次,我逼着他和我一起听一首杨乃文的歌,那是一首我多么喜欢的歌啊。 满天星星在眨眼,他陪在我身边,轻声细语温柔的脸,看着我的眼,一枚戒指在我眼前,是他的诺言,爱我永远…… 我正听得如醉如痴希望他能和我有所共鸣的时候他忽然问我:“这首歌叫什么名字来着?” “《祝我幸福》。” “出大问题了,怎么是《祝我幸福》,应该是《祝你幸福》才对呀。这是最基本的常识,写歌的人连这点儿也不懂,这歌还有什么好听的?” 我差点没当场晕过去。 这个总是让我啼笑皆非却牵肠挂肚的孩子,我一直以为和他之间会有一些长长久久的情节。我甚至开始为他写一篇长篇小说,男女主人公分别用了我们各自的名字,汁划着在他二十岁生日的时候给他一个让他措手不及的惊喜。 从十七岁到二十岁,我曾一度以为这会是一场充溢着鲜花和甜美的旅行 可惜的是,我的小说才写了一个开头,博文就离开了我,留学去了。 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是下午的最后一堂课,我们正要进行一场数学考试,结果我交了白卷..我没有办法,面对考卷,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我真的是一道题部做不出来。我那时候连一加一等于多少都已经忘记了。 放学后博文在空空荡荡的教室里跟我说对不起。我嘲讽地笑了一下,我真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跟我说对不起,他没有对不起我什么,他的将来是他的,而我的将来是我的。我唯一的错误就是曾经将这两个将来愚蠢地混为一谈。 “你不是一直想要个walkman(随身听)吗?”他把他的waIkman递给我说,“留给你,想我的时候就听歌吧。” “你认为我会想你吗?”我仰起头来,努力地徽笑着问他。 “也许会吧。”他说。 我真想给他一耳光,但是我没有。我也没有去接他的walkman,而是很有风度地跟他说再见。他走过来拉我一把说: “走吧我送你回家。” 我甩开他说不要,我自己又不是找不到回家的路。他叹息说: “天意你真是一个容易让人担心的孩子。” 我想说你那么担心我,难道就不能不走吗? 这活是在心里的,我当然没有说出口。因为从我知道真相的那一刻起,我就明白一切都成了定局。在博文看来也许是善意的隐瞒却让我觉得羞耻难当。我固执地坐在座位上装作在做作业,听他在我身后粗重的喘息声,听他无可奈何地说:“那我先走了。” 我没答活,其实我也说不出一个字来。等到他真的走了,我的眼泪才一颗一颗地掉下来,掉在课桌上,发出闷闷的回响,淹没了一行用钢笔写的小小的字,那行字是:天很蓝,我很爱你。 那是一个天很蓝的周末的下午,他握着我的手一个字一个字写下的。写到“爱”字的时候,我还记得他停顿了一下,那种停顿真是一种充满了折磨的幸福。 那时晕头晕脑的我哪里会明白,天各一方其实只需要一个夜晚和一个白天。 博文还是留下了他的walkman,留在了我家的信箱里。只是从此,我再也不喜欢听歌,那个嗜歌如命的夏天意仿佛在一夜之间得了恐歌症,走过音像店的时候,多半是呈半跑的姿势。 自从博文走后,我们便很少联系,偶尔的一封e-mail也只是很平淡的问候。我差不多要忘记他修长的手指,阳光下孩子般的笑容,和那些下了晚自习后一起回家的夜晚,在那棵开满不知名的白色大花的树下,他曾经给过我的恍惚的拥抱。 罢了。 年少的爱情,总是如此的不值一提。 还有三天就是高三了,假期显得冗长而无奈,不过我并不盼着开学。整个下午,我都在亦舒的故事里沉浮,如果故事里有令我想起他的细节,我就会毫无出息慌里慌张地跳过去。这样的阅渎多少有些居心叵测吧,说是不想却又不可避免地牵出许多往日的叵『忆来。 我想合上书却好几次欲罢不能,直到老叶敲响了我家的门。 老叶是我爸爸的同事,住在我家隔壁。她喜欢穿大花的衣服,说活的嗓门很大。见了我,她指着门口的一大箱子书说:“天意,我知道你喜欢看书,你来挑挑,你不喜欢的我就全卖掉了。” …… P9-12 导语 饶雪漫著的《若即若离》是一本长篇小说.女生天意自从喜欢的男孩子博文去世以后一直暗自心痛,难以释怀,又无辜陷入女友叶细细和于枫的纠葛,烦恼的她开始喜欢在阳台倾听隔壁大男生凌夏的歌唱,他和他乐队那一首清新温情的歌给了她微妙的抚慰,而凌夏也对富有文学天赋、纤细敏感的天意有了一种悄悄的爱怜,在若即若离的情感交往中,妈妈的粗暴干涉,叔叔的包容理解,还有家教老师罗琳的生动指引,让天意的十七岁交织着眼泪和欢喜。可是,如愿上了大学的女孩在音像店里发现了凌夏的专辑名字就叫《天意》。 内容推荐 《若即若离》是饶雪漫爱情小说二十年的精选,讲述的是天意与凌夏之间的爱情故事。女生天意自从喜欢的男生博文去世之后,一直暗自心痛难以释怀,又无辜陷入女友叶细细的情感纠葛。烦恼的她开始喜欢在阳台倾听隔壁大男生凌夏的歌唱,凌夏的歌声给了她微妙的抚慰,而凌夏也对富有文学天赋纤细敏感的天意有了一种悄悄的爱怜。可是,一次误解让天意和凌夏各奔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