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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面临的最基础问题。欧爱民著的《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论》从党内法规的属性特征入手,厘清党内法规的独到之处,从两者的一致性与差异性两个方面,阐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的形成机理。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文本,运用数理分析法、类型化分析法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归纳为并行关系、交叉关系、一体关系,阐述每一关系类型的内涵、特征、适用范围。在此基础上,建构每一关系类型的衔接协调基准,即并行关系的党务国务区分基准、交叉关系的双重区分基准、一体关系的谦抑基准。 作者简介 欧爱民,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校社科联副主席,二级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员,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兼任湖南省政协常委、湘潭市人大代表、民进湖南省委常委。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湖南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湖南省高校学科带头人等。主要从事党内法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教学科研工作,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课题20余项,在《中国法学》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出版专著6部,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湖南省社会哲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等多项,曾当选“2009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的法治人物”。 目录 序言 第一章 党内法规的基本特征 一 党内法规调整范围的特征 二 党内法规调整对象的特征 三 党内法规调整方式的特征 四 党内法规权益配置的特征 五 党内法规规范效力的特征 六 党内法规法治原则的特征 第二章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一致性与差异性 一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一致性 二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差异性 第三章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的类型化 一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的类型化建构 二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并行关系 三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交叉关系 四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一体关系 第四章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的协调及其基准框架 一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的协调 二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的协调理论及其评述 三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协调基准的体系化 第五章 并行关系的协调基准:党务国务的区分基准 一 党务国务的广度区分基准 二 党务国务的深度区分基准 第六章 交叉关系的协调基准:双重判断基准 一 弱交叉关系的双重区分基准 二 强交叉关系的双重区分基准 第七章 一体关系的协调基准:混合性党规的谦抑基准 一 混合性党规谦抑性的必要性 二 混合性党规的谦抑性基准:双重判断基准 后记 参考文献
导语 欧爱民著的这本《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论》共分七章,内容包括:党内法规的基本特征;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一致性与差异性;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的类型化;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的协调及其基准框架;并行关系的协调基准:党务国务的区分基准;交叉关系的协调基准:双重判断基准;一体关系的协调基准:混合性党规的谦抑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