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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在法庭、医院和警察局里,在护照、许可证和通行证上,照片被频繁地用于档案、证据和记录。那些置于镜头前的事物与摄影影像之间的对应联系被理所当然地建立了起来,似乎照片就可以断言一种压倒一切的真实,证明那些曾经存在过的现实。然而,照片作为此种“证据工具”,它所拥有的此种“证据之力”又是如何且在何时被确立并被接受的?哪种类型的照片能够以这种方式被生产和使用?哪些组织和机构有权赋予它这一地位?这涉及哪些摄影表征的概念,又会产生何种结果?通过对摄影进行严格的历史和体制分析,约翰·塔格著的《表征的重负(论摄影与历史)/拜德雅视觉文化丛书》从摄影记录与现代国家(涵盖卫生、市政、司法、社会控制等)的关系着手,展示了被织入国家机器与社会网络中的摄影所扮演的各种角色,呈现了现代国家和社会的“规训实践”与作为“观看实践”的摄影的相互关系。作者将摄影纳入现代国家的创生与社会控制的视野中加以考察,书中的观点植根于他对现代国家的发展和扩张的历史性把握。他在书中所展现的问题意识,显示了福柯思想对摄影史研究的重大影响。 目录 插图目录 总序 致谢 导言 1 影像的民主:肖像照和商品生产 2 证据、真理和秩序:摄影档案和国家发展 3 监控手段:照片即法律证据 4 法律现实:照片即法律财产 5 上帝的卫生法:19世纪晚期利兹的贫民窟拆迁和摄影 6 照片的传播:新政改革和纪实修辞 7 工作活页:关于摄影、历史、表征的笔记 参考文献 索引
导语 《表征的重负(论摄影与历史)/拜德雅视觉文化丛书》由约翰·塔格著。“有图”就一定“有真相”吗?摄影史研究的必读作品,带你探寻照片与真实。 所谓真实的东西,是使得照片不只是纸片的东西——使得照片有意义的东西。对此,我们应关注照片赖以激发幻觉、制造意义、产生影响的东西,关注其承载的影像所属的话语系统。 照片之所以可以作为证据,并不取决于自然的或既存的事实,而是取决于社会的、符号的过程。罗兰·巴特所说的“证据力”是复杂的历史产物,是照片在某些体制实践和特殊历史关系内运作的结果,而对此的研究要求我们摆脱美学的或现象学的语境。何物构成证据的问题具有自己的历史,这一历史暗示了确定的技法和程序、具体的体制机构、特殊的社会关系,也就是权力关系。我们必须把照片证据的历史嵌入这一更为宽泛的领域。 你不妨自问,尼斯湖水怪(类似的东西很多)的照片在何种条件下是可接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