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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这本由李强著的《法律文化研究的方法论问题--兼评马克斯·韦伯的法律社会学》引入了马克思·韦伯的法律社会学,对法律文化研究的方法论问题进行了研究,揭示中西方法律文化研究中的方法论困境并探讨了解决这些困境的出路。 作者简介 李强,女,1978年6月生,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法律部副教授。2000年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法学理论专业);2006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法学理论专业)。2007年5月至2014年8月任教于华侨大学法学院,2014年9月调入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法律部任教至今,主要从事法理学、法律思想史和法律社会学等方面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目录 导论 问题的提出与论述框架的确定 第一章 法律社会学中的法律文化研究 一、西方学者的法律文化概念和法律文化研究 二、非西方学者的法律文化概念和法律文化研究 第二章 作为一种法律文化研究的韦伯法律社会学 一、韦伯关于“公法”与“私法”的划分 二、韦伯关于法律的社会学定义 三、韦伯关于法律制度的类型学分析 四、韦伯关于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 五、韦伯法律社会学与法律文化研究的相关性——“正当性”理论 第三章 法律文化研究的方法论困境 一、法律文化研究的方法论争 二、韦伯法律社会学的方法论基础 三、法律文化研究中的价值判断问题(法学研究的价值立场) 第四章 韦伯的理想类型与法律文化研究的方法论出路 一、韦伯社会学中的理想类型方法 二、韦伯法律社会学对法律文化研究的启示意义 三、“法律文化研究”视角下韦伯法律社会学的限度 尾论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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