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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蔡志萍主编的《法官智典(立案与诉讼服务卷)/天津法院审判指导丛书》坚持党的领导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在编写中着眼于回应和解决具体问题。书中选编的问题,主要有两大来源:一是来源于日常工作中下级法院的请示,二是来源于全市三级法院范围内的问题征集。我们通过对问题来源、实践意义和争议焦点进行探讨,对入选价值进行研究,排除部分已有明确定论和涉及自由裁量权的问题,对个别较为宏观的问题,又提出进一步具体化的修改建议,最终从近200个问题中筛选出156个有价值的问题作为入选题目。 全书共分五章。第一章立案,主要包括如何依法认定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如何保证审判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正确厘清人民法院主管的界限,如何审查起诉和确定案由等内容。第二章管辖,主要涉及如何准确把握法律规定的管辖规则等内容,具体包括约定管辖、法定管辖和指定管辖。第三章诉讼费用和诉前保全,主要包括如何区分财产案件与非财产案件进而合法合理地收取诉讼费用,如何依法审查诉前保全和当事人提供的担保等内容。第四章和第五章是诉讼服务和涉诉信访,主要内容包括如何提升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各项功能与诉讼服务水平,如何正确处理涉诉信访等。 目录 第一章 立案 第一节 主体资格 问题1:公司陷入僵局状态后起诉人不掌握公司印章是否可以提起诉 讼,应诉方不掌握印章是否能以公司名义应诉? 问题2:民事案件原告起诉时无法提供完整的被告信息,如何处理? 问题3:合同案件中,原告以规避管辖法院为目的,创设管辖连接 点,增加非合同相对方的其他主体为被告,如何处理? 问题4: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未清算即注销企业法人,原告能 否以股东或出资人为当事人? 问题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 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是否应列为当事人? 问题6:当事人起诉要求确认户籍登记行为违法或者要求撤销户籍 登记行为的,应以公安分局为被告还是以派出所为被告? 问题7: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利人在申请执行前死亡,其部分继承人 申谙法院强制执行是否可以立案? 第二节 主管范围 问题8:刑民交叉案件中,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起诉民事法律关系中 除犯罪嫌疑人之外的其他主体,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该 民事案件是否受理? 问题9:当事人提起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为被告 的不履行《民法总则》规定的指定监护人职责或者临时监护 职责的案件,是否应当受理?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还是作 为行政案件受理? 问题10:因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引起的纠纷哪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 范围? 问题11:民事案件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中部分符合起诉条件,部分不 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经释明后当事人拒绝修改,应如何 处理? 问题12:涉及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的民事纠纷是否应予受理? 问题13:相邻关系纠纷中涉及“违章建筑”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问题14: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哪些争议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问题15:合同中有约定仲裁条款时,人民法院是否一定不予受理? 问题16:公司股东以其股东身份对公司与其他当事人民商事合同纠 纷的生效判决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是否受理? 问题17:人民法院当场能够判定当事人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不 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但当事人坚持起诉或要求出具书 面裁定的,是否应当接收材料并出具不予立案裁定? 第三节 立案审查中的其他问题 问题18:如何认定一事不再理? 问题19:如何在立案审查中判断“重复起诉”? 问题20:当事人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审查? …… 第二章 管辖 第三章 诉讼费用和诉前保全 第四章 诉讼服务 第五章 涉诉信访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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