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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刑事合规问题是经济刑法中的重要议题,尤其是,德国联邦第五刑事法庭于2009年确立了合规官的保证人义务,自此,合规研究及实践愈加繁荣。于我们而言,在“一带一路”的战略背景下,对外经济交往频繁,难以避免地需要自觉合规,这是与西方国家展开业务往来的前提,也是降低企业风险的重要手段。因此,如何推动国内企业的合规管理成为了重要的法学课题,对此,刑法亦应有所担当。合规问题与刑事实体法、程序法中的诸多问题存在联结点,因此,该问题的研究亦具有较强的学术价值。基于此,李本灿等编译的《合规与刑法(全球视野的考察)》选取了德国、日本、美国有代表性的相关论文进行翻译,期待能够对该问题的研究有所助益。 作者简介 李本灿,1987年生,河南新乡人。现为山东大学法学院讲师。分别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京大学获得法学学士(2010)、法学博士学位(201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外国与国际刑法研究所进行博士生联合培养一年(2013.09—2014.09)。先后在《中国法学》《法学评论》《法律科学》《政治与法律》《法学论坛》等刊物上发表论文、译文十余篇,承担省部级课题两项。 目录 序言 前言:作为比较法研究对象的刑事合规 合规的基础理论 合规管理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合规计划的现状 合规管理制度的法律意义 刑事合规的基本问题 欧盟领域中的刑事合规 表象化的合规与协商治理的失败 实体法与合规 “事前规划”抑或“事后处罚”:合规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 作为企业注意义务的合规计划 法人处罚——立法论 对于单位的处罚——立足于合规计划的研究 企业犯罪与制裁制度的方式 企业的合规文化·计划与刑事制裁 论作为降低涉企犯罪损害预期值措施的刑法上要求的 企业监督(刑事合规)——界定合规责任的基本问题 合规讨论的刑法视角——《秩序违反法》第130条作为刑事合规的中心规范 企业中合规专员刑事责任的开放性原理问题 授权委托下的刑事责任 反对合规负责人的保证人义务 程序法与合规 刑事合规与内部调查——实体法和程序法上的责任风险 企业律师与合规:新类型刑事辩护人的法律地位与任务 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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