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地方立法概述
第一节 地方立法的概念、特征和沿革
一、地方立法的概念
二、地方立法的特征
三、地方立法的沿革
第二节 地方立法的原则
一、科学立法原则
二、民主立法原则
三、依法立法原则
第三节 地方立法的作用
一、获得更多符合本地实际的法制资源
二、为本地改革探索提供法制保障
三、把本地改革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
四、提升公众法治素养和依法治理水平
第四节 地方立法的要求
一、不抵触
二、不越权
三、有特色
四、可操作
第二章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体制
第一节 地方立法体制概述
一、立法体制的概念
二、决定和影响立法体制的因素
三、立法体制的特点
四、地方立法主体
第二节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主体
一、设区的市地方立法主体的概念和特点
二、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的两类主体
第三节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限及相关事项
一、立法法关于地方立法权限的原则规定
二、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限
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可以设定和规定的行政处罚、
行政许可、行政强制事项
四、设区的市地方立法不得涉及的事项
第三章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程序
第一节 地方立法程序概述
一、地方立法程序的概念和内容
二、地方立法程序的作用和意义
第二节 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案的提出
一、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的要求
二、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的主体及处理程序
三、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的主体及处理程序
四、地方性法规案的撤回
第三节 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案的审议
一、代表大会审议
二、常委会审议
三、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
四、统一审议
五、搁置审议和终止审议
第四节 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案的表决
一、表决的原则和方式
二、重要条款单独表决
三、表决未获得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案的处理
第五节 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的报批和公布
一、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的报批
……
第四章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立项
第五章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调研
第六章 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起草
第七章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论证与听证
第八章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技术
第九章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清理
第十章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评估
第十一章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监督
第十二章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能力建设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