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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工业化和现代技术应用的一个副作用是,人类社会因之暴露于一些新型的健康、环境威胁。与此同时,从社会心理而言,在享受了经济发展的繁荣之后,公众对这些威胁的容忍度也在下降,他们希望借助集体行动,更加有效地控制自身的命运。现实与社会心理的叠加给行政法提出了新的课题:一方面,面对风险,政府不应当无所作为,广泛地扩张安全保障职能成为现实的选项;另一方面,面对潜在的威胁,行政机关往往需要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实施干预,这导致决策不可避免地受到质疑。由此,面对广泛的、以不确定性为基本特征的健康、环境风险,需要适当修构行政法的理论,方能建立政府回应的正当基础。赵鹏著的《风险社会的行政法回应(以健康环境风险规制为中心)》即是基于这一问题意识,从现代风险社会与国家安全保障职能扩张、风险行政在国家风险治理体系中的地位、政府干预风险的限度、风险规制中理性和民主两项基本价值之间的紧张等方面讲行了讨论。 作者简介 赵鹏,男,法学博士,1981年2月生,四川广元人。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曾在哈佛大学法学院担任访问学者,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网络法、风险规制理论。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北京社科基金、最高人民检察院、科技部、住建部、财政部、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委托的项目二十余项,在《中外法学》、《清华法学》、《比较法研究》、《环球法律评论》、《当代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 目录 序言 引论 一、为何研究风险 二、为何以健康、环境风险为中心 三、行政与行政法的影响 第一章 风险社会与国家任务变迁 第一节 风险与风险社会 一、风险的概念与双重面向 二、风险社会理论 三、风险社会理论对我国的适用性 第二节 国家健康、环境安全保障任务的扩张 一、国家安全保障职能的扩张 二、健康、环境议题的崛起 第二章 风险行政的兴起:惩戒与预防重心的变迁 第一节 民事、刑事责任制度控制风险的困境 一、责任与安全 二、传统法律责任制度在现代社会的困境 三、法律制度缺陷与“有组织不负责” 第二节 传统法律责任体系的调试及其限度:以刑法为例 一、通过刑罚的风险控制:功能与挑战 二、风险刑法:对挑战的回应 三、刑罚的限度:风险刑法的风险 第三节 行政性风险规制活动的兴起 一、从通过责任的间接控制直接性的行政控制 二、风险规制:行政任务的变迁 第三章 政府干预风险的限度:安全与自由的辩证 第一节 不确定性与决策的合法性危机 一、现代社会风险的不确定性 二、不确定性的一个例证 三、不确定性引发的决策危机 第二节 传统消极防卫的立场及其挑战 一、预防危害的传统模式:危险防卫 二、风险社会对传统模式的挑战 第三节 风险预防原则的兴起 一、风险预防原则的起源 二、风险预防原则的发展 三、风险预防原则的构成要件 四、风险预防原则作为法律原则 第四节 防止过度干预:风险预防原则的检讨与修构 一、安全与自由的辩证 二、风险预防原则的检讨 三、修构风险预防原则 第四章 理性与民主:风险规制法治化的要义 第一节 科学与政治:影响风险规制的因素 一、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风险规制的基本制度 二、科学与政治:理解风险规制活动的两个维度 第二节 确保理性与民主:风险规制法治化的要义 一、理性与民主:风险规制的两种理论模型 二、理性与民主的融合:走向审议式民主 三、法律的作用 第五章 正确对待科学:厘清科学、政策与偏好的纠缠 第一节 科学评估风险:风险规制的事实基础 一、风险评估:借助专家判断风险 二、科学性:风险评估的规范要求 三、风险评估的哲学:事实与价值的分离 第二节 政策、偏好对风险评估的影响 一、质疑风险评估:政策、偏好影响客观性 二、政策、偏好影响风险评估的例证 第三节 寻求诚实的代理:用制度规范风险评估 一、如何对待服务于监管决策的科学 二、完善风险评估法律制度的建议 三、寻求诚实的代理 第六章 有效监管风险:行政的变革 第一节 安全保障的常态化:从事件预防到风险规制 一、对突发事件的预防 二、预防的“事件”视角和“风险”视角 三、从“事件”预防到“风险”规制 第二节 治理能力的提升:体制机制的变革 一、监管机构:机构职能配置的科学化 二、监管工具:确保监管工具选择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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