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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迁徙记(精)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安宁
出版社 作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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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内容推荐
安宁著的《迁徙记(精)》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沿着作家迁徙的足迹,从安静田园,到青葱校园,再到广袤草原。收录了获得首届华语青年作家奖的散文《走亲戚》和安宁“乡村三部曲”中的散文佳作,以及正在创作中的系列校园散文新作,非常全面地收录了安宁的散文精品。本书既是讲述一个人的迁徙旅程,也是描绘一个人的精神迁徙史,更是作家对于当下迁徙变动成为常态的“流动者”的观察笔记。
作者简介
安宁(真名王苹),巨蟹座女子,80后人气作家。文风犹如个性,兼具柔软温情与犀利幽默。已出版长篇小说与作品集20部。代表作品:《蓝颜,红颜》《试婚》《聊斋五十狐》《见喜》《呼伦贝尔草原的夏天》。曾获2009年度冰心儿童图书奖、2009年度北京市政府优秀青年原创作品奖等多种奖项,另有繁体版在台湾等地发行。生于泰山,读于北京,居于青城。外语学士,文学硕士,电影学博士。曾任中学外语老师,出版社编辑,现为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影视戏剧系老师、副教授。
目录
自 序
第一章 长在田园
炊烟四起
草木乡村
庭院喧哗
闲人二三
第二章 读在校园
风吹麦浪
年华骚动
鲁院日记
第三章 行在草原
草原之夏
草原之冬
北方以北
后 记
序言
我常常想,我为什么会从山东,行至内蒙古,并定居
在北疆这片大地?在此之前,乡村长大的我,从未想过会与
草原产生交集。我并不是一个喜欢四处旅行的人,大部分
时间,我都宅在房间里,读书,或者写作。但我却一直走
到了中国的最北部,体验了零下三四十度的酷寒,和夏日
草原上万马奔腾的辽阔。我想了很久,最后,将其归之于
命运。
人类当然没有鸟儿的自由,可以无牵无挂地,从漫天
大雪的北方,飞往春意盎然的南方。我们背负了太多的责
任与压力,生命中那些理想的去处,到最后,常常成了虚
无缥缈的空想。我们囿于一处,如果不是神秘的命运之手
在身后推动,前往陌生之地定居,或许,是一件拿不起更
放不下的大事。我常常庆幸,大多数时候,我都能坦然面
对生命中的变动。从泰山脚下,行至孔子故里,再至孟子
居处,而后泉水之城,皇城根下,又因偶然事件,定居塞
外之城,并因家人关系,每年都前往呼伦贝尔草原。我不
是一个记性太好的人,那些因为旅行而路过的城市,并不
能浸润我的灵魂。它们常常以浮光掠影、转瞬即逝的模糊
印记,从我的生命中消失。唯有至少一年以上的定居,某
地的风土人情,才会植入我的记忆,并最终成为我生命中
的一部分。
是的,这本书中的每一个地方,都是我用心生活过的
,它们是我人生中的一段旅程。如果不是写作,我很少会
对人提及这些独属于我个人的生活。我从最近七年创作的
散文中,精选出这些文字,它们大致勾勒了我前半生的时
光,从安静田园,到青葱校园,再到广袤草原,每一步,
都有沙子嵌入肉体的疼痛。这些疼痛,构成了我对过去的
不舍与留恋。人类的迁徙,总是伴随着不停舍弃的悲伤,
究其根本,不过是我们没有鸟类的豁达。从一个家园,前
往另一个居所,在迁徙之中,我们所历经的那些人,还有
结识的那些生命,一株花,一棵树,一只小狗,或者一片
荒漠,都以记忆的方式,汇人生命的河流。有些人走了,
有些村庄旧了,有些居处物是人非,每一点变动,都冲刷
着我们与过去丝丝缕缕的勾连,到最后,原本忘记的一切
,重新回到面前。
所以作为一个写作者,是幸福的,你可以用文字的方
式,将过去一一收纳。这七年,是我的写作之中最为重要
的七年,我开始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又应怎样抵达。于是
我创作了乡村三部曲,从《我们正在消失的乡村生活》到
《遗忘在乡下的植物》,再到《乡野闲人》。我还分别对
《聊斋志异》《笑林广记》《阅微草堂笔记》进行了古典
爱情的解读,并在《呼伦贝尔草原的夏天》中,完成了对
于草原生活的观察,又不停歇地开启了从本科到硕士再到
博士的漫长读书生涯的校园捕摹。
每个写作者都有双重人生,一重现实,一重文字。我
很少去翻阅自己所写下的这些文字,它们会像蝴蝶的翼翅
,触动阳光下静寂的人生,甚至惊起滔天的巨浪。就像在
校对此书的过程中,我想起许多的旧事,又好奇地试图打
开其中的一扇窗户,看一眼它们是否依然完好。结果,当
然让我悲伤,我忘了当我前行的那一刻,一切也都悄无声
息地发生了变化。
我将过去的三十多年,安放在这本书中。
然后,我便可以继续上路,永不停歇。
是为序。
导语
安宁著的《迁徙记(精)》精选了作家安宁自2010年以来具有代表性的散文,包含选入2015年中国散文排行榜、获得首届华语青年作家奖的散文——《走亲戚》,同时收录了《我们正在消失的乡村生活》《遗忘在乡下的植物》《乡野闲人》《呼伦贝尔草原的夏天》中的散文佳作,全面集中地展现了作家的创作成就。书中所选作品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从田园到校园再到草原。此书既是一个人的迁徙旅程,又是一个人的精神迁徙史,更是作家对于当下迁徙变动成为常态的“流动者”的观察笔记,也是从乡村到城市的一代人的精神成长史。
后记
我对每一个行经过的地方,都深怀着爱,从始至终。
我对每一个擦肩而过的人,也都保有着眷恋,不管我们渐
渐疏离,还是终成陌路。这是一本献给过往的书,从童年
的孤独,到青春的惆怅,再到而今的从容。我必将珍藏它
们,犹如珍藏那些闪亮的细节,素常的问候,或者一声温
暖的晚安。
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所有包含着温度的记忆,都一定
与一段生活有关。浮光掠影的旅行,只会如草茎上的露珠
,日头一出,便瞬间蒸发。我记得一个朋友,在深夜里,
因旧日伤口隐隐作痛而忽生绝望;我什么也不说,只悄无
声息地陪着,似乎这样,隔着遥远的距离,我便能够帮朋
友分担那些人生中无法对抗的虚无。我还记得一只流浪的
小狗,它被人轧断了右腿,我抱它回家,帮它包扎伤口,
并用一个星期的时间,慢慢等它康复。后来,它不知跟什
么人走掉了,但我却永远记得它向我求助时,那哀伤无助
的眼神。是那样的哀伤,让我的一小段生命,自此有了它
的参与。而少年时庭院里的高大梧桐,则一直将绿荫,遮
蔽了我整个的青春。关于梧桐,我所能回忆起的,全是有
蛐蛐呜叫的夏日夜晚,我躺在席子上,透过阔大的梧桐树
叶,注视着叶隙间闪烁的星光。我一直幻想着,其中的某
一颗星星,会滑落下来,悄无声息地载起我,飞往神秘的
太空。这样的幻想,总是可以让我忘记很多尘世的烦恼,
譬如父母的打骂,家庭的困窘,或者无休无止的大人间的
争吵。我借由这样虚幻的出逃,一天天成长,一直到离开
故乡,迁徙多地,并终能自由飞翔。
我热爱不停息地迁徙,大约,恰是源于少年时的种种
惶恐与惊惧。我很少在这样的迁徙之中,有过太多割舍的
疼痛。我几乎不保存别人送我的礼物。但这并不表明,我
的心底没有眷恋。相反,我一直用文字表达我对过去的追
忆与珍藏。所以我迷恋散文,因为它最大限度地,保存了
记忆的真实,将过去还原为饱满的细节,或者闪闪发光的
珍贝。
我一直觉得,走过许多地方的人,都有一颗慈悲宽容
的心。人生的变动与转折,并没有让他们变得脆弱、阴郁
,或者冷漠。那些行程中的山川、河流、植物、过客,在
某一个夜晚的回忆中,散发出温润的光泽。所有的悲欢,
也富有生命的起伏。你只需安静地面对,生命,也便具有
了存在的温度。
就像此刻,我为这一本跨越七年的书,写下最后的一
段文字。
精彩页
秋天一到,村子里便有一种怀孕女人马上临盆的焦灼的幸福感。昔日炊烟袅袅的平静生活,忽然间被打断了。站在大街小巷里八卦别人家私生活的大嘴女人们,也调转舌头,开始朝自家男人开炮。开炮目的当然是为了督促男人磨刀霍霍向庄稼,而不是没有闻到秋天的气息,依然在胖婶家的麻将桌上流连忘返。
其实不用女人们唠叨,男人们也知道大展身手的机会到了。秋收的时候,娘们能干啥呢?不过是烧水做饭推推板车。当然,女人们根本就不服气,并认为自己是十项全能,什么都能做的。比如掰玉米吧,男人们掰一垄沟的时间,女人们也差不多能跟他们齐头并进,落不下多远。就连被认为是秋收时累赘的小孩子,也自有用处。所以整个秋天,全村老小都是沸腾的,好像那高粱顶上喝醉了酒的穗子,被风一吹,就更加站不稳,于是一直倾斜下去,快要触到地了,才忽然间又直起来,看一眼这成熟的、芬芳的、醉醺醺的晃动的大地。
和村里所有的人家一样,我们家早早地就分了工。我管烧水,姐姐负责做饭,父母去掰玉米,砍玉米秸,收割黄豆,并将玉米黄豆运输回家。而后全家老小一起上阵,扒玉米皮,编玉米,将玉米提到平房上晾晒。我喜欢烧水,不仅仅因为烧水的时候,可以趁势将一块从人家场院里偷挖来的地瓜烤熟,还因为我能一个人在家里烧蚂蚱吃。姐姐是不屑这些幼稚的把戏的,只要我烧开了水,完成了父母交给的任务,她也就不再管我,让我化作院子里的一只蟋蟀,或者一个蜗牛,一朵喇叭花,尽管悄无声息地活着就是了。我擅长将一个生地瓜,变成外焦里嫩的烤地瓜了。我会在烧水之前,就将炉灰给掏挖干净了,而后把地瓜放在炉子底下,将捡拾好的朽木或者树枝点燃了,便可以坐在炉子旁边,等着水嘘嘘地冒着热气自己烧开了。在烧水的时间里,我会将捉来的蚂蚱暂时放在罐头瓶子里养着,喂它点水啊豆角啊之类的吃的喝的,以便一会儿可以肥肥壮壮地供我享用。当然,那蚂蚱一定是田间地头号的蚂蚱王。它们绿油油的肥硕的身体,一看就是喝足了一个夏天的露水,只等着秋天有力气在砍伐干净玉米的田地里,奋力地蹦出人的掌心,或者车轮的碾压。
假如我只顾得玩蚂蚱和翻烤地瓜,而没有及时地将水烧开,并送到地头上去,给父母泡茶喝,那一定会招来父亲的一顿恶骂。如果我的嘴头子上还留着黑色的吃地瓜留下的印记,那就更惨了,几乎会有被累得满头大汗的父亲给暴打一顿的危险。所以我再怎么贪玩和贪吃,也还是会记得自己的正职是烧两暖壶水,提到自己家地头,并给父母倒茶杯里。再将空的暖瓶提回来,继续烧水。一路上我会在忙碌的满载着玉米的板车流里,回味反刍一下刚刚烤吃了的地瓜的香甜,和那只很不幸被我吃掉的蚂蚱的肉味。蚂蚱的肉也就一块指甲那么大,不够塞人的牙缝,但我却吃得津津有味,将那块肉嚼得烂烂的,充分品味着每一丝清香,并回忆下片刻前蚂蚱在火里发出的滋滋啦啦的响声,这才一咽唾沫,将肉也一起吞了下去。
我每次都会走神,以至于常常走过了自家的地头,或者会被拉板车的大人们吆喝:快让开点,别挡道!这孩子怎么不懂事呢,都忙得火烧眉毛了,她还那么清闲!这话有时候会被长舌妇传到父母口中去。如果母亲忙得根本无暇关注这些琐事,那么这一灾也就算是过去了。可是如果母亲恰好上了心,知道我干活心不在焉,就会在看到我的时候,骂我一顿没有眼色,明明对面哪个老娘们的车开过来了,我还不知道避让,小心脑袋给镰刀削掉了!我从来都不会辩驳什么,而且知道母亲根本没有时间多骂我,很快父亲就会在地的那头叫起来,催促她赶快将掰下的玉米捡拾成一堆,等着父亲的下一车来装。我瞅准机会,见机就溜走了。
第车玉米被倒在院子里之后,我也就别想烤地瓜了。即便烤完了,也没有时间去吃。我被迫坐在玉米堆旁,有些无奈地叹口气,便开始了我的剥玉米的职业生涯。
一整个秋天,我好像都在剥玉米,无休无止地剥着。尤其是夜晚,天已经凉了,露水打湿了我的鞋子,连头发上都好像落满了霜,我也困倦得快要变成玉米里的一个虫子,蜷缩着睡过去了,可是父母一阵因为疲惫而产生的争吵,还是让我强打起精神,一个一个地剥下去。天上的月亮慢慢成了好看的月饼一样的圆,不再是羞涩的蒙了面纱的少女。我抬头看着夜空上饱满的月亮,听着一家人悄无声息地剥玉米的响声,觉得自己快要沉入梦里去了。梦里有什么呢,我也不知,只一心一意地想着走进去了,就是世界上快乐的事情。甚至中秋节的那一晚,香台上供奉的我念叨许久的月饼和苹果,也不再留恋和想念。直到母亲忽然间注意到了我的存在,对着磕头打盹的我叹一口气,然后放行道:快回屋去睡觉吧!我正一边剥着玉米一边在梦里神游八极,无意中听到这句话,即刻从湿漉漉的玉米皮中跳了起来,轻飘飘地进了房间,爬上床,头刚刚靠在枕头上,便沉沉地睡过去了。
秋天总是让人觉得萧条。地里的大豆啊玉米啊地瓜啊,一收割完毕,整个村子就变得空旷起来。风冷飕飕地吹过来,要将一切都扫荡干净的架势。我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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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9 2: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