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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清宇,女,兰州大学法学硕士,苏州大学法学博士,现为兰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已出版著作两部,并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十数篇。主持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并参与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及司法部青年项目等。 目录 导论 一 我国非诉执行行政案件现状概览 二 非诉执行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标准的研究意义 三 本书的论证框架 第一章 非诉执行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标准法制现状析评 第一节 非诉执行行政案件的缘起与发展 一 非诉执行行政案件的产生 二 对非诉执行行政案件审查标准的讨论 第二节 非诉执行行政案件审查标准的立法规定 一 法律法规梳理 二 “无效性审查”标准的实质确立 三 “合法性”与“合理性”审查标准的尝试 第三节 非诉执行行政案件审查标准的实践适用 一 “无效性审查”标准的优势 二 “无效性审查”标准技术操作难于把握 三 “合法性审查”与“合理性审查”标准适用有限 第四节 审查标准中的关键词释义 一 “明显违法”与“重大明显违法”之区分 二 无效行政行为的国内外立法例 第二章 非诉执行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标准的理论分析 第一节 非诉执行行政案件的司法审查标准 一 司法审查的必要性与有限性 二 体系化的司法审查标准概念 三 非诉执行行政案件的司法审查标准 第二节 非诉执行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标准需求的基本原则 一 必要性需求:分权制衡原则 二 充分性需求:权利保障原则 三 规范性需求:正当程序原则 四 工具性需求:比例原则 五 功能性需求:行政效能原则 第三节 非诉执行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标准的设定 一 域外行政行为司法审查标准的启示 二 非诉执行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标准的设定条件 三 审查标准的多元化设置构想 第三章 非诉执行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标准(一):无效性审查 第一节 行政主体不适格的重大明显违法 一行政主体概述 二 行政主体不适格的重大明显违法情形 第二节 事实依据的重大明显违法 一 对非诉执行行政案件中“事实”的理解 二 我国非诉执行行政案件中的事实依据 三 事实依据重大明显违法的具体判断 第三节 法律依据重大明显违法 一 法律依据的范畴 二 法律依据重大明显违法的具体判断 第四节 行政程序的重大明显违法 一 行政程序法定的价值 二 我国行政执法程序的立法与实施 三 行政程序重大明显违法的具体判断 第五节行政行为形式或内容上的重大明显违法 一 行政行为形式上的重大明显违法 二 行政行为内容上的重大明显违法 第四章 非诉执行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标准(二):合法性审查 第一节 合法性审查的必要性 一 一元化审查标准的固有缺陷 二 合法性审查是多元化标准的要求 第二节 合法性审查标准的适用前提 一 与行政诉讼中合法性审查标准的异同 二 适用合法性审查标准的特定非诉案件:以公共利益为前提 三 特定非诉案件的典型类型 第二节 合法性审查标准的具体内容 一 超越职权 二 滥用职权 第五章 非诉执行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标准(三):利益衡量 第一节 利益衡量概述 一 利益衡量概念 二 利益衡量在审查标准中的缺失 第二节 利益衡量审查标准的补充性 一 利益衡量标准在非诉执行行政案件中的界定 二 利益衡量标准的边界 第三节 利益衡量审查标准的具体内容 一 审查基准为相对人所在的群体利益 二 审查内容侧重于行政行为是否合理 三 审查标尺为比例原则 余论 一 非诉执行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标准由一元向多元转换 二 非诉执行行政案件的审查方式设想 参考文献
内容推荐 《非诉执行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标准研究》由李清宇著。非诉执行行政案件应当构建“无效性”、“合法性”及“利益衡量”三位一体的体系化审查标准。以“无效性审查”为基础,在涉及公共利益的案件中增加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为避免对合法但不合理的行政行为不分情形的一概予以强制执行,还需进行利益衡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