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认我很肤浅,我认为俊男就是要配美女的,我宁愿自己生活得辛苦点疲惫点,也不愿意让一个我不喜欢的女人只是因为有钱而随意控制我的人生,我知道我终将会毁在自己固执的幻象里,可是说穿了,什么又不是幻象呢?我不相信,在一个偌大的城市里,我会找寻不到一份令我心甘情愿的幸福。
飞机从洛杉矶起飞时天已经全黑了,仿佛一直是在暗夜里飞行,我记不清飞了多长时间,漫长的旅途加上东西半球的时差,生理感觉与压抑的心情早已令我疲惫不堪,当我走出机场大楼乘坐出租车驶向旧城区时,整座城市依然被扣在漆黑的天幕下。
当一个人身心俱疲的时候,才会知道,除了家乡,没有什么地方能够心甘情愿地接纳你,不管你认为自己曾经有多么了不起。
只不过离开一个月的时间,可当我终于又看到了那些自小熟悉的街道,看到那么多似曾相识的路人,闻到车窗外扑面而来的汽车尾气夹带着尘土的味道时,我几乎忍不住要喊出声来:“津海!我回来了!”
2006这一年,我二十四岁,Kelly三十岁。是的,我逃婚了,独自一个人从洛杉矶回到故乡津海,我把我的新娘Kelly抛弃在了美国。
Kelly是一个特别富有而且长相尚可的大家闺秀,她个子不高,身材丰腴,是那种三十岁之后就会发胖变形的女人,这种类型的女人并不是我最心仪的。但是我心里清楚,如果我可以得到她,那么我的后半生将会比我能够想象出的富足还要富足。
离开美国,离开Kelly,回到了津海,究竟是什么令我放弃幸福放弃前途呢?或者说回到家乡我为了寻找什么?可笑的是我却说不清楚,甚至连一个模糊的概念也没有。
我让司机顺着外环线把我一直送到以前住过的租期未到的旧公寓,这两排三层小楼有个充满活力的名字叫作“青年公寓”,据说二十年前楼里住的都是青年,经过时间的摧残,现如今人老屋旧、物是人非,我租这里唯一的理由就是因为房租低廉。
我暂时的家在三楼,门是一扇锈迹斑斑的防盗门,防盗门上面的纱窗已经积满灰尘密不透风了,防盗门后面是一扇绿色的木门,掏出钥匙打开两扇门之后,顿时一股强烈的潮气从屋内窜了出来,开门通了一会儿风之后,我才能走进这间公寓。
我住在这里有三年时间了,从大学三年级的时候就租了这间屋子,一室一厅,不到四十平方米,房子还可以,南边有窗户,不是太阴暗,好在屋里只有蟑螂没有老鼠,每月三百块钱的租金还是很便宜的。
我走进卧室,把潮湿的床单撩起来,一只蟑螂被惊动了,从枕头上快速地爬过去。我坐在床上,随手把旅行包放在床头柜上,旅行包里立刻发出“咚”的一声响,我记起包里有一瓶葡萄酒,是我离开Kelly时她送给我作留念的礼物。
那是一瓶82年的Lafite,据说法国波尔多的1982年是个难得的好年份,收获的葡萄特别好,所以该年份的葡萄酒在全世界收藏者中得到一致好评,此年出产的葡萄酒身价倍增,但是这瓶名贵的红酒对于我来说,那只不过是一瓶用葡萄发酵出来的酸涩的液体而已。
我用小刀子把软木塞起下来,嘴对嘴一口气喝了大半瓶,说实话我没尝出好喝来,也许是我从没适应过洋酒的那种怪味道,不过喝了这么多酒之后,脑袋开始晕乎乎,我倒在床上,眼前浮现出Kelly那圆圆的脸,她为什么在我临走时非要送我一瓶酒呢?或许82年不仅是葡萄的丰收年,还因为82年,我也出现在了这个世界上,是悄悄地出现的,还不如一瓶酒值钱。Kelly是在故意讽刺我吗?管她呢,但我心里也十分清楚,在我离开Kelly的豪宅时,Kelly依然死心不改地爱着我。
酒精在我的体内发挥了作用,令我的大脑一阵清晰一阵迷糊,清醒的时候我会想起很多人和事,比如我考上大学时的喜悦,比如大四下学期注定碰壁的求职,比如毕业后放弃绝无胜算的考研,比如我见到Kelly之后的情景,比如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是啊,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我的名字叫顾直,生肖狗,二十四岁,毕业于津海大学文学系。
一个人的痛苦都是自寻烦恼,而我的烦恼来自于我读的那些书,上大学时,我很喜欢长时间泡在图书馆里,如历史书、戏剧论、文学论,还有宗教理论等等,甚至连一些残留下来的诗集都被我挖掘出来读,其实有很多书当时的我根本看不懂,但我还是有模有样地读下去,那时候对知识的渴望和对学问的贪心程度,以前从未有过,大概以后也不会有了。
于是乎,我变成了一个怀揣梦想的人,一个人要是有了梦想就容易执著,就容易固执,就容易一意孤行。
胡乱的大量阅读让我多了不少谈资,有个大学同窗很喜欢跟我探讨文学艺术,他的名字叫鲁宾,和我一届,专业是视觉艺术。
要说鲁宾应该比我更前卫,他喜欢那种先锋的、后现代的文学戏剧作品,而那些作品中往往充斥着危险的情色、血的复仇,还有无尽的绝望。似乎鲁宾就喜欢这些阴森和虚无的气氛,他告诉我,在某些方面来说,当文化烂熟开始腐化之后,接下去衍生出的作品就应该是这种面貌,孤独、忧郁、不安,普通人想避开而鲁宾却被那种虚无的东西所吸引,我认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鲁宾生活太富足的关系,所以他才执迷于思考架空的问题,也许只是因为另类好玩而已。P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