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迪拉德创作的《听客溪的朝圣》是最近30年美国自然文学领域影响最大的作品,被认为是《瓦尔登湖》之后最重要的面向自然与心灵的沉思。在美国亚马逊自然文学类作品当中常年排名前三(与《瓦尔登湖》《沙郡年记》并列)。有许多评论家认为,这本书更胜于梭罗的《瓦尔登湖》。另外一些人则说,它足以媲美法布尔的《昆虫记》。 作者笔下的大自然是丰沛而美丽的,像“鸟飞既不经意又随兴,如同茎的卷曲,或是一颗星星亮起 ”,空中的鸟、地上的植株、宇宙中的星星,笔笔皆随意,却处处充满了精细的美。作者眼中所见,却常在心中作更为博大幽深的联想,从一只飞蛾,她如是描绘:“那只爬行的大眼纹天蚕蛾湿湿的心脏里面是否有一个细胞,细胞内有一个特别的分子,分子里面有一个氢原子,而围绕着原子核的是一个狂乱、距离很远的电子,这个电子若分裂成两半,里面是一座森林,正摇摆着。”
《听客溪的朝圣》是美国作家安妮·迪拉德以一整年的时间对弗吉尼亚州蓝山听客溪进行独自考察后得出的成果,与梭罗在瓦尔登湖的经历类似,作家本人把这一过程称为“朝圣之旅”。一年的时间之中,作家观察和体验植物/动物/天气现象等等,从中发现天地运转的奥秘,并以诗化的语言呈现。作为一本观察与描述大自然的著作,《听客溪的朝圣》最具特色的地方,是抛弃了高高在上的观察者角度,作者本人选择与大自然融为一体,在所有生命平等,不对大自然进行干预的前提之下,获得了独特的生命体验。作家最终的诗化表达,很容易让人想起《道德经》中“天地以万物为刍狗”的“天地之道”。
在美国,此书一出版被誉为“最有影响力的当代自然文学的范本”,“代表了最优良的写作”的自然文学经典,评论界认为“比《瓦尔登湖》更具胆魄”,使得作者在29岁那年因此而夺得普利策文学奖。
二月一日,人人都在谈论燕八哥。燕八哥当初是一艘客轮由欧洲带来的。有一百只特意放生在中央公园里,今天那成千上万无数的燕八哥就是那一百只的后代。据艾德温·韦·蒂尔说:“它们会来到这儿,全是因为某人异想天开。那人叫尤金·西佛林是个富有的纽约药商。他有项奇特的嗜好,就是要把威廉·莎士比亚作品里所有提到过的鸟,都引入美国。”那些鸟在新的国度里适应得好极了。
约翰·库柏·波伊斯 住在美国的时候,写到山雀偷吃一群燕八哥的面包屑,那是他最爱的一种鸟。这种鸟在这儿倒不是那么受欢迎。燕八哥不像很多其他的鸟,单独地生活在密密的灌木丛里,这儿一只那儿一只,蜷着身子睡觉,它们成群结队地栖息在一起。它们有特别喜欢的栖息之处,年复一年,到了冬季就飞去;显然维吉尼亚州西南部就是它们的迈阿密海滩。在威恩斯波罗,燕八哥都栖息在科耶那泉(Coyner Springs)附近的林子里,而当地居民一刻也不能在外面逗留,甚至出去晒衣服也不行,因为太臭了—— “臭得你晕倒”,又有鸟粪,还有虱子。
燕八哥是出了名的难以“控制”。话说一名男子受不了屋子附近一棵大桐叶枫上栖息的燕八哥。他说他试遍各种方法驱赶,最后举枪对准其中三只,并射杀之。有人问他此法是否奏效,他想了一下,前倾身子,偷偷地说:“对那三只很有效。”
弗吉尼亚州的雷德福市(Radfrod),多年前也有阵小小的骚动。雷德福的燕八哥就好像马身上的苍蝇,会停在难以驱赶的地方。野生动物学家估计,雷德福有十五万只燕八哥。居民抱怨鸟儿吵闹、发出臭味,留下无可避免的粪迹,还可能引起一种由灰尘传染的新滤过性病毒性传染病。最后,一九七二年一月,各种官员和生物学家群集一处商讨解决之道。考虑了各种可行之法后,决定用泡沫杀死燕八哥。方法是,若某天晚上气象预告说温度将骤降,就用水管向栖息中的燕八哥喷洒一种特殊的泡沫清洁剂。清洁剂会渗入鸟儿不透水的羽毛,弄湿皮肤。气温下跌,鸟儿也会跟着下跌,悄悄地给冻死。
什么事都还没发生,报纸上已经操练起来。每一座山上上下下的每一个疯子都慷慨激昂。当地的野鸟协会喊着要见血——燕八哥的血。燕八哥到底抢了本地鸟的食物和地盘。其他人则声讨雷德福市长、弗吉尼亚理工学院野生动物局、报纸编辑和所有雷德福的读者,以及其他所有的人,试问它们若冻死在一堆泡沫里,会做何感想。
野生动物局仍依计行事。所需器具十分昂贵,也没人确定此法是否有效。果然,喷洒燕八哥那晚,气温降得不够低。准备消灭的十五万只燕八哥里,只死了三千只。有人计算,这整出戏,市民的花费是每只死鸟两块钱。
这就是雷德福市燕八哥的故事了。不过呢,居民并没有马上放弃。他们左思右想,瞎忙一通,给燕八哥来个短期缓刑,然后又想出了新法子。不久,有一天鸟儿在日落时分回到栖息地,野生动物管理员已经在那儿等着了。他们举起装有多重强力火药的猎枪对空发射。砰,枪声大作;鸟儿放心安睡。诸位专家坐回办公桌,烦恼不堪。结果他们搬出了最后的武器:燕八哥求救信号的录音。再度失败。录音带里“哎唷哇呀”救命之声连连;鸟儿鼾声连连。这就是雷德福燕八哥的整个故事了。鸟儿至今猖獗。
我们山谷里的燕八哥也很猖獗。它们在喂鸟屋下面的草地上,阴沉地走来走去。其他人显然千方百计不去喂它们。燕八哥早睡晚起,所以大家天还没亮就偷偷把谷子和板油拿出去,给早起的鸟儿,一听见燕八哥来了就赶紧拿进来;日落后,燕八哥都安全地回到栖息地去了,他们才又将谷子和板油摆出去。我才不在乎是什么东西去吃饲料。
隆冬时节;寒冬,如此寒冬,久久不去。冬天里我在户内绽放,如一朵不该开花的连翘;我闭户乃为开展。晚上我阅读写作,一些一直不懂的事都弄清楚了;一年里其他时间里种下的东西如今收成。
屋外,所有东西都开朗了。冬天轻松地让万物轮廓分明,重新撒种。每一处的小径都清爽了;秋末和冬天,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能攀爬峭壁,前往卢卡斯果园,绕着长满了树的采石场水塘走一圈,或沿着听客溪的左岸往下游走。林子里是几英亩的枯枝;我可以一直线地走到墨西哥湾。当树叶落尽,脱衣舞也就跳完了;一切都静默无言,历历可见。每一个地方皆天空开阔,景深拉长,墙壁变成窗户,门都打开了。现在我看得见山上橡树下,白家和葛家住过的房子。卡汶溪紧挨着马路的两岸,原来草木茂盛,也早已疏落成一片朦胧瘦枝,我也可以看到马伦和珊蒂,穿着蓝外套带狗出去跑步。山丘皆瘦骨峋嶙,只见肩膀、关节和腿骨。夏天所隐者,冬天显露之。有藏在树篱笆里的鸟巢,在胡桃树和榆树上,好多东一个西一个的松鼠窝。
今天一轮下弦月挂在东边的天空上,好一抹粉笔印。其表面的阴影和天空本身的蓝色色调以及明暗度都相仿,所以最中间的部分看起来是透明的,又好像给轻微地磨损,如同袜子足踵那部分。没多久之前,根据艾德温·韦·蒂尔的说法,欧洲人相信雁鸟和天鹅在那儿过冬,在月亮上白白的海里。太阳正西沉。日渐寒而山色暖,一抹热热的霞彩投在大地上,色泽渐暗渐深。达·芬奇说“去观察,观察暮色里,还有阴天里,街上男男女女脸上荡漾着的可爱和温柔。”我看过那些脸孔,在阴天里;我也看过晴朗的冬日里,日落时分,一些房子,很普遍的房子,外面的砖墙是烧着的煤炭,而窗户是火焰。P52-53
一个小孩子困了的时候,你说:“来,让我们猜谜语。”他的眼睛就会重新亮起来。小孩子最爱猜谜语,等成人后便只喜欢现成的谜底。宇宙是个大谜语,那些终其一生目光炯炯的猜谜者必定保有一颗赤子之心。
安妮·迪拉德的书《听客溪的朝圣》就是一双孩童的眼睛:观看、惊讶、揣测、赞美、恐惧……她在弗吉尼亚蓝岭的山谷里住了半年,就像梭罗住在瓦尔登湖边,大自然是她的教堂和大雄宝殿,所有神要对人说的话都在闪烁明灭、生生死死的万物里。她的眼睛比梭罗要年轻,所以她看到的万物更华丽、热闹、节奏明快。如果说梭罗的《瓦尔登湖》是肖邦的《夜曲》,那《听客溪的朝圣》就是肖邦的《玛祖卡》或《华尔兹》。安妮·迪拉德的眼睛忽而是显微镜,侦察昆虫的表情,忽而是天文望远镜,遥望星系的聚散生灭。这本书里缺席的是我们视野里最常见的那个东西——人。在我们平庸的日常生活里,我们
一个小孩子困了的时候,你说:“来,让我们猜谜语。”他的眼睛就会重新亮起来。小孩子最爱猜谜语,等成人后便只喜欢现成的谜底。宇宙是个大谜语,那些终其一生目光炯炯的猜谜者必定保有一颗赤子之心。
安妮·迪拉德的书《听客溪的朝圣》就是一双孩童的眼睛:观看、惊讶、揣测、赞美、恐惧……她在弗吉尼亚蓝岭的山谷里住了半年,就像梭罗住在瓦尔登湖边,大自然是她的教堂和大雄宝殿,所有神要对人说的话都在闪烁明灭、生生死死的万物里。她的眼睛比梭罗要年轻,所以她看到的万物更华丽、热闹、节奏明快。如果说梭罗的《瓦尔登湖》是肖邦的《夜曲》,那《听客溪的朝圣》就是肖邦的《玛祖卡》或《华尔兹》。安妮·迪拉德的眼睛忽而是显微镜,侦察昆虫的表情,忽而是天文望远镜,遥望星系的聚散生灭。这本书里缺席的是我们视野里最常见的那个东西——人。在我们平庸的日常生活里,我们见到陌生的虫子只会惊叫,但是没兴趣了解它的名字和家族;看到一朵花只会傻傻地赞美,管它是什么科什么目呢。我们精明的眼睛全用来识别人:看人脸色、观其举止,判断是否对己有利,在人的世界里,我们心无旁鹜,举头三尺皆是虚空。
其实我们是生活在万物中,宇宙间诸多奥秘,常是曲径通幽,一个秘密可以把我们变回孩子,好奇心会让我们永远年轻。
《听客溪的朝圣》在某种层面上很像中国的《庄子》,“道无终始,物有死生”,“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庄子》你如果调皮地掀开他那个“道”的大帽子,就会看到那么多有趣的拟人化的山川草木、飞鸟鱼虫。一只脚的夔羡慕很多脚的炫,炫又羡慕无脚的蛇,蛇又羡慕无形无影的风,莲蓬然从北海吹到南海。在庄子那里,万物皆是象征,是通向终极“道”的千门万户。在安妮·迪拉德那里,“道”有另一个名字叫做“God”,你可以通过大自然的和谐优美、赏心悦目接近袍,唱起赞美诗;也可以通过大自然的残酷、弱肉强食,杀戮、毁灭靠近袍,这时唱着的是哀歌,如《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光明黑暗、已知未知、有序混乱、生命死亡是太阳与芦苇共同的宿命,而我们人是“一根能思想的芦苇”,我们用思想彼此照亮。你没去过瓦尔登湖,但梭罗带你心驰神往,只需要花三十块钱买一本他的书。我也没有去过弗吉尼亚的蓝岭,读完《听客溪的朝圣》,借安妮·迪拉德惊鸿照影的慧眼,目睹了那里的一切。
于云南大理
回想十多年前翻译《听客溪的朝圣》,是十分愉快而又有些吃力的经验。当时白天要教书做研究,只能在晚上翻译,所以,每晚吃过晚餐,便进入房里,埋首书中,仿佛每晚相约和安妮·迪拉德约会。情人约会,要分离时快乐而又不舍,我每晚也带着满足而又不舍的心情合上书,等待次日的会面。
翻译《听客溪的朝圣》之所以愉快,是因为这本书虽是散文,却充满诗意。迪拉德的处女作是本诗集,而《听客溪的朝圣》是她的第二本书,这第二本书的文体虽然改变了,却依然是以诗人的眼睛和诗人的手所写成的。此书二十五周年纪念版的后记中,迪拉德自己曾说:“最重要,而且具救赎意义的,我希望(这本书)看起来很大胆。它过于大胆,而且譬喻大胆,这是个优点。”确实,这本书中的诗意大半呈现在作者使用的譬喻中,例如:“此时风已轻微,变成暮色里柔和的空气,吹皱了水的皮肤。……微风吹起,是极其细微的气息,但是你在精神之狂风的力道中屏着气,兀自扬帆前进。”又如:“观看的秘密就是乘着太阳风,扬帆而去。应当磨利并开展你的性灵,直到自己就是一张帆,锐不可当,清晰透明,只需微风,即扬帆而去。”以及:“我是一座喷泉的喷口,溪水不断注入;我是灵气,秋风中的一片叶子;我是雪片般的肉、羽毛、骨头。迪拉德擅长将她所阅读到或是观察到的大自然现象融入她所思所想,亦善于将毫不相干的事物串联起来,有时固然失之抽象,但也因而使她的文字产生强大的张力,使她的语言充满了速度感和动感。
此外,迪拉德喜以一两句简短的话做为章节的总结,借此平衡先前长篇大论的“滔滔雄辩”或是巨细靡遗的观察和描绘,读者因此得以暂歇一口气,而不致于头昏脑涨地迷失在她的文字阵仗中,并心满意足且平静地与作者一同为这个章节画上旬点。佳例甚多,例如《冬天》这一章的结尾:“睡吧,蜘蛛和鱼儿;风不止,然屋坚固。躲起来吧,燕八哥和大鹬鸟;向风低头。还有《错综复杂》中这样的收尾:“你是一只燕八哥,我曾见你穿越一株长叶松,。”
迪拉德之所以用喻大胆,乃是因为她自己在《后记》中所说的:“我毫不畏惧上帝而冲了进去;二十七岁的时候我以为自己拥有一切该有的放逸,来与世间最伟大的主题交锋。我毫不畏惧人而冲了进去。我以为也许有那么九个、十个僧侣会读此书。”这段话不但显示年轻作者勇于挑战的尝试,也说明《听客溪的朝圣》并非一般描绘大自然的书。毋庸置疑,作者喜爱大自然,喜爱观察大自然,也喜爱阅读有关大自然的各种书籍,但她不仅止于观察和描绘。观察之余,她最想要的是解惑。这本书中处处是问号,字里行间似乎总是在向上帝大声质问:“为什么?”在第一章,迪拉德就引用《古兰经》中安拉所言:“天与地与其间万物,汝以为吾戏作乎?”接着,作者自己问道:“这创造出来的宇宙,展向无从想象的空间,含藏无从想象的丰富形体,它到底是什么呢?还有空无,那令人发晕、无始无终的时间,又是什么呢?”这是《听客溪的朝圣》的第一个大问题。
如果说,在宇宙万物中我们见识到上帝的瑰丽和奇妙,与此同时我们也见识到大自然的“残酷”:草蜻蛉吃掉自己的卵、大眼纹天蚕蛾因翅膀僵硬飞不起来而驼着背在车道上爬行、青蛙瞬间被巨型田鳖吸干、各式各样的寄生虫无以计数。这一切皆令人无以理解。这究竟显现了神的大能还是神的冷漠?这是《听客溪的朝圣》的另一个大问题:“我们是人;我们获准和造物者打交道,而我们必须为创造仗义执言。神啊,看你把这个生命弄成什么样,看那悲伤,那残酷,那简直该死的耗费!难道,这样荒谬地,真的是为了这个,我才在这个无意识的星球上,和我那些无辜的同类玩垒球玩上一整个春天,就为了锻炼投球的手臂吗?”也因此批评家论及此书,常提到“神义学”。
《听客溪的朝圣》的作者不但发问,也尝试回答,这形成了此书的另一个特色,那就是“夹叙夹议”。迪拉德提出了问题,再细细观察大自然并且遍览书籍,而后提出见解。例如,在《解开那结》这一章,她观察褪去的蛇皮而下此结论:“时间就是那相续不断的连环,是那无头无尾、鳞片不断重叠的蛇皮。……我们所寻找的力量,似乎也是个相续不断的连环,……神似乎一直滚动下去,就像神话的连环咬尾蛇。没错,神正如无头无尾的连环,无始无终地存在,永恒不断地创造。而且,神之所以为神,即在于其不可知的超越本质,所以,有关这世界的种种,有关神的创造,迪拉德终究是找不到答案的。即使到了最后一章,她依旧在提问,依旧不解:“还是说,美本身就是繁复地制成的诱惑,是所有东西中最残酷的骗局?”面对大自然中荒谬离奇的现象,作者只能怀疑神创造了宇宙之后,是否“潜逃”了,使得一切出了差错:“就我们看来,好多事情都出了差错。差错多到了我必须考虑另一条岔路,那就是,创造本身因为其自由的本性而无可怪咎,只有人类的感受乖离地出了错。”
确实,这些问题的答案或许就是《当下》那一章所提到的“我执”:所有宗教都晓得,阻隔在我们和创造者之间的,即我执——同时也让我们和其他人类互相分离,这是进化所赠与的一份苦涩生曰礼物,把我们两端都截断。而去除我执的方法,就是活在当下,活在迪拉德所谓的“纯真”“我所谓的纯真,是我们纯然沉浸在某一样东西的时候,精神上的忘我状态。此时心灵既开放而又全然专注。”我相信,我们之所以喜爱《听客溪的朝圣》,正是因为作者经常带着这份纯真徜徉于大自然中,并以开放而专注的心灵观察周遭或动或静的万事万物。无论大自然是美丽还是残酷,无论神是善是恶,迪拉德以这本书,以她细腻而又活泼“大胆”的文字,带我们一同前往听客溪朝圣:“从上游到下游,欢欣鼓舞,头晕目眩,跳着舞,和着那一对赞美的银色号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