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爸说我要学古筝,不想学piano了。爸好像也没怎么反对就同意了。我现在偶尔想起还觉得当时决定是不是太草率了。钢琴课我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就开始上了,而一上初中,说不练就算放弃了吗?但我不后悔。
That afternoon,放学了,我在车站wait for the bus。Acrossfrom the station,我发现新开了一家琴行。那一条街上,出租演出服装的店、蛋糕店、小吃店、书店、音像店、文具店个个都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有时我和同学们去那条街瞎逛,抱怨店里东西太贵,店主总是一副苦相:妹妹哎,这房租多贵你不知道啊!
突然,一阵拨动我心弦的音乐正铮铮流淌出来。那种音乐是我的钢琴表现不出来的。我似乎正在看一部黑白的老片子,而那架古筝是彩色的,或许正好有彩色的阳光流动到古筝上,光的粒子随着音乐的节奏飞舞,从而吸引了我。
小学的时候,我曾在书上看过一则joke:
阿姨问小明:“小明,告诉阿姨,你生日是哪天呀?”
小明说:“5月31日。”
阿姨装作惋惜的样子说:“哎呀,要是你妈晚生你一天就好了。June 1st,International Children's Day!”
小明说:“谁说不是呢,我妈生我的时候也不和我商量一下。”
这则joke平淡无奇?那就再看一个传说:
亚瑟王欠一个又老又丑的女巫一个很大的人情,女巫不想要其他回报,只想和亚瑟王最高贵的圆桌武士之一,他最亲近的朋友加温结婚。加温同意了。
婚礼当天,加温一如既往的谦和,而女巫却在庆典上表现出她最坏的行为:她用手抓东西吃,打嗝,放屁,让所有的人感到恶心,不舒服。
当众人散去,加温从容地走进新房。出现在他面前的新娘是一个他从没见过的美丽少女!美女说,因为当她是个丑陋的女巫时,加温仍然对她非常好,所以她便可以在半天的时间里拥有美少女的一面。她问加温:“请做选择题。你是希望我白天面对你朋友家人时美貌、黑夜独自面对你时丑陋,还是希望我白天ugly,黑夜独自面对你时pretty?”
加温很绅士地说:“这由你自己选择。给女人最大的尊重,就是让她们自己选择。”
新娘高兴地说:“我选择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我都是美丽的!”
……
别以为我一想到美女、骑士呀,就把古筝忘了。学钢琴是我爸妈的选择,学古筝才是我的选择。
我进了琴行,没人在弹古筝。那冲出琴行,抵达我耳膜的古筝曲子,只是一张碟片的功劳。我摸着一架古筝的琴弦,它高贵的样子打动了我。一个貌似琴行老板的人走了过来,他轻声问:“喜欢?”我点点头。他随意拨动了几下,有一种杀伐之音冲我胸前一撞,《十面埋伏》。
他说,平时古筝老师不在,要到周末授课的时候才来,你有空可以先来听听课。
这下我才注意到琴行就他一个人打理。一进大门,前后摆了六架古筝,后方正中央的墙上挂着几个葫芦丝,还有一张放大的照片,三个男子在对着我微笑,右边那个男子正是琴行的老板。旁边有个照片说明,说的是某届葫芦丝大赛的金奖获得者和评委的合影。
琴行也摆放着钢琴和小提琴,件件乐器看着都让人赏心悦目。人的一生太有限了,要是能多活一百年,几种常见乐器都能学会该多好。钢琴之类的乐器有时把我们带入玄幻之中,也许能够在星际与星际之间来回震荡;古筝之类的乐器把我们带到过去,我相信古老的东西是有灵性的,它见证了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的生生死死。
我又回到古筝边,琴行老板没有亦步亦趋地跟过来,说些暗示我买古筝之类的话,这就是卖琴的和卖房子的区别吧。他任由我轻触琴弦、抚摩琴身。我想象着自己已然能弹奏古筝的画面,但另一个画面似乎又是在弹奏钢琴。
那时我妈天天督促我弹钢琴,而我爸似乎早知道我会放弃似的。我曾听见我爸在劝我妈:“我们让萌萌学钢琴,又没有指望她将来靠这个吃饭,只是给她增添一个爱好而已,她专心她喜欢,我们支持她,以后再大些给她买架好点的钢琴也可以。她要是不喜欢不愿意练,强迫她,她不舒服,你自己也难受。”
我妈说:“就你能说。你惯着她吧,今后她一无所长又该埋怨我们当年没有严格要求她了。”
我爸说:“顺其自然吧。”
那是我第一次有机会知道大人的心思。妈平时逼我很紧,没想到也不是铁板一块。从那以后,我试着热爱弹钢琴,辜负父母我也于心不忍。我会在我爸我妈在外面受了气回来,不高兴的时候,把他们拉到钢琴前,弹些轻松的曲子。可学一首新曲子就没有那么其乐融融了,本来自以为不错了,可一听其他同学一弹,就知道自己还差得很远。我似乎天天都在围绕着跑道跑啊跑,可就是追不上前面的同学。我不喜欢这种状态。
有好几次,我趴在钢琴上委屈地哭了。我不敢发出声音,拼命压着嗓子。但妈似乎总能发觉,她走过来,看着我,用手温柔地把我那已经滑到脸颊的泪珠擦掉。
第二天,一做完作业,她依旧督促我快点去练琴,一副要是我动作再慢点,她就会发脾气的样子,好像已经忘了昨天我的那些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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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中学英语辅导类书籍种类繁多,这对学生的学和教师的教都是大有裨益的。这本书的出版,绝对不是想凑凑热闹。自走上讲台以后,我一直在思考怎样让学生学得更有兴趣,一怎样让他们少走我曾经走过的弯路。思考的结果是我决定写书。过去写文学类书稿历来是应出版社之邀,我只要在规定的时间拿出质量高的稿件就行了。现在自行去找出版社难度陡然增大,没有王国军先生的引荐,我想我这本小书是断然无缘与读者见面的。在此对王国军先生和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一并致谢,并由衷感谢马长山先生为我作序,心怀感激。
本书《班级里的那点事——与英语单词的初次碰撞》中的学习方法和技巧来自于我亲历的成功经验和从无数本单词学习记忆方法书中淘金总结的经验,主要是借助一个个故事来呈现单词记忆。我希望这些故事不bad,更别worse,甚至别被我的学生认为是worst而拒绝翻阅。
故事的主角我原计划写成dolphin据说它是最聪明的海洋动物。有语言专家甚至认为只要训练它,它也会说英语。
让动物作故事的主角,故事会显得有趣,但学生是否会觉得动物的世界与自己的生活还是有距离?鉴于此,主人公换成了初一的学生。
他们在成长。我能随他们一起成长,这让我心存感激。那些热爱读书的同学我和他们保持着联系,还有个想法,就是他们和我共同来完成这个系列的创作。这样在他们的学弟学妹看来,学习方法更有指导性,故事更有原创性。
在闪小说集《推开那扇门》的自序中,我提到了我曾经漂泊的生活:“为生活计,我变换了工作,变换了城市,但始终怀里揣着一支笔。现在我常告诉我的学生,成绩好的学生与成绩差的学生最主要的区别,就是是否懂得坚持。”现在我仍认为这是我的经验之谈。在英语学习中,是否懂得坚持是学好英语的重要基石。
在我读师专期间,睡在我对面上铺的兄弟叫刘殿军,如今他在四川峨眉山市当英语教师,他是我经常给学生提到的典范。刚入学的时候,刘殿军的英语听说能力都不太好,但此人是英语学习的许三多,对英语学习不抛弃不放弃,夜半时分还戴着耳机收听VOA或BBC的慢速新闻节目。我们之所以知道,不是他的耳机出了毛病,而是此君从大二开始有了说梦话的习惯——用英语说梦话。我们宿舍中有好事者曾经尝试与梦中的他进行交流,说中文他是不理你的,说英文他会有反应……在这本书里,有一节“林佳译:今晚做个什么梦”就再现了我对刘殿军当年做梦事件的回应。
刘殿军老师当年坚持了两年每夜听英语新闻,英语水平突飞猛进,让整个外语系刮目相看;我自2009年搬了新家后,距离市图书馆仅有10分钟的路程,因此充分利用市图书馆的资源,坚持每月看6本书,每周看两本《译林》《英语沙龙》之类的杂志,且笔耕不辍,现如今已有数百篇作品发表。
我希望我的读者都坚持自己的理想,这样我们离成功才会越来越近。
第一章 陷人危机
(一)李孟非:第一张音标图
(二)徐萌:弹古筝?学英语
(三)Miss Wang的西瓜红挎包如是说
第二章 试图突围
(一)林佳译:不可战胜的真理
(二)冯小刚:马路边捡个钱包
(三)李孟非:非诚勿扰
(四)梁马:Rush Hour
第三章 青春前期
(一)万玮强:MP5
(二)梁马:English Corner
(三)郑盛槐:不只是背单词
(四)李孟非:跟海伦·觊勒的teacher学英语单词记忆
(五)徐萌:神秘主义者
第四章 与梦的竞赛
(一)林佳译:今晚做个什么梦
(二)李孟非:齐天大圣
(三)冯小刚:刀子
第五章 有点心得
(一)万玮强:厕所文化
(二)李孟非:背单词如同搭积木
(三)万玮强:看电影,学英语
(四)Mr.Zhang:看英语绘本
(五)Mr.Zhang的军挎包如是说
第六章 遭遇变故
(一)梁马:转学风波
(二)李孟非:转学风波(续)
(三)冯小刚:骨折
(四)徐萌:南非游学
(五)郑盛槐:巴比伦计划
后记
一本有意思的书
《班级里的那点事——与英语单词的初次碰撞》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无疑,作者张亮也是很有创造性想法的人。
英语学习,曾经摧残过无数中国学生的意志,辛辛苦苦十几年甚至数十年,真正学下来并且能够运用的人极少,绝大部分人出了校门就扔了。这是因为英文与中文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语言。如果没有运用的环境,那些奇怪的单词和语法规则是很难记住的。对于初学者而言,所遭受的苦恼会更大。
也正是因为这样,为了帮助英语初学者渡过难关,把英语这只“老虎”征服,各种英语辅导类书籍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有英汉对照读物,有英文原文加汉语注释读物,有各类语法现象精讲读物,有专门帮助学生记忆单词的读物,等等,五花八门,不一而足。
应该说,这些辅导读物都对某一类学生有帮助作用,至少对某些学生在英语学习的某个阶段有一定的帮助作用。但是,是不是还可以有更新颖、更活泼的形式,帮助英语初学者记忆那些枯燥的英语单词呢?
有。这本《班级里的那点事一一与英语单词的初次碰撞》就是这样一本书。
本书作者长期从事英语教学与研究工作,又有很好的文学素养,出版过很多文学作品。在本书中,作者大胆地将七年级英语重要单词直接嵌入文中,而不加任何英语注释。读者在阅读本书时,可以顺着小说的情节,“连蒙带猜”地温习他们需要掌握的基本词汇,把枯燥的背诵潜移默化在文学鉴赏中,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作为一个英语学习者和使用者,我也买过很多英语辅导读物,但是类似本书这样以学习为目的将中英文字混排的文本我以前还没有见过。这应该是张亮先生作品的一个独特风格吧。
当然,任何学习方法都有自己的局限,本书的方法也是一样。我甚至认为,没有任何一门外语能够被“学会”,它只能被“用会”。有志于熟练掌握英语的同学们,还是要多下功夫,苦学、巧学、科学地学,并且尽早在生活与工作中运用英语,早日熟练地掌握英语这一国际通用的交流工具。
马长山
2014年4月6日
《班级里的那点事--与英语单词的初次碰撞》是英语初学者进入英语学习阶段的另类教科书。作者张亮以五男两女七个初一学生的学习、生活为空间架构,用轻松幽默的语言讲述了一个个英语学习的小故事,介绍了英语学习的方法,同时展现了一段段少男少女的友情。作者创造性地直接把七年级英语重要单词引入文中,而不加任何中文注释。学生可通过阅读本书记忆重点英语词汇——这是阅读本书最基本的收获。
在《班级里的那点事--与英语单词的初次碰撞》中,作者张亮大胆地将七年级英语重要单词直接嵌入文中,而不加任何英语注释。读者在阅读本书时,可以顺着小说的情节,“连蒙带猜”地温习他们需要掌握的基本词汇,把枯燥的背诵潜移默化在文学鉴赏中,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