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道城,一座古老的城市。它单调乏味,门庭萧瑟,到处可以闻到教堂地下墓穴中泥土的味道,到处遍布着历代教士修女们留下的坟墓痕迹……
埃德温?德鲁德,我们的男主人公;
咪咪,德鲁德美丽可爱的未婚妻;
贾思伯,仅仅年长埃德温一德鲁德几岁的舅舅;
内维尔,咪咪的仰慕者。
几个年轻入围绕在咪咪周围,在幽暗阴沉的修道城里掀起了一场爱情的漩涡。最终,德鲁德生死不明,内维尔成为唯一的嫌犯。
格里斯帕克教士对内维尔坚信不疑,与咪咪的监护人一起,带领大家展开了一系列的暗地调查。 然而……
《德鲁德疑案》作者狄更斯的突然辞世让案件真相成了一团永远的疑云。有谁,能够解开这个没有答案的谜?
狄更斯著的《德鲁德疑案》是一本批判现实主义的侦探小说,以善与恶的斗争为中心。善的集中代表是一对单纯正直的青年情侣德鲁德和罗莎,与他们直接对立的便是阴险、虚伪的贾斯泼。贾斯泼因凯觎罗莎,密谋杀害德鲁德,并企图嫁祸于人,达到一箭双雕的目的。围绕这桩案件,小说展开了一系列错综复杂的情节。这本书有着狄更斯式的幽默,有狄更斯式的社会批评,当然也少不了狄更斯式的说教。
第一章 黎 明
一座有大教堂的英国古城?有大教堂的英国古城怎么会在这儿!这就是教堂那巍峨的著名灰色方塔?它怎么会在这儿!其实,从任何一个角度眺望,在视野和它之间,都不见生锈的尖顶铁柱。那阻隔其中的尖顶铁柱到底是什么?又是何人把它竖立在此的?也许是按照苏丹的命令建成了这个尖柱,用来处死一伙土耳其强盗。是的,没错。听,铙钹声声响,苏丹回宫,前呼后拥,好长的仪仗队呀!一万把短弯刀在阳光下闪烁,三万个舞女在撒花。紧随其后的是数不胜数、披着五颜六色华丽鞍辔的白象和若干护卫。只是,远处大教堂的塔楼依旧高耸。可它绝不该出现在此,而且那可怕的尖柱上也没有钉着抽搐不止的人体。咦!这尖顶铁柱怎么如此矮,好似一只歪歪斜斜、快倒塌的老式床顶上锈迹斑斑的尖头柱。一定是有人想到这种可能性,才会隐隐约约发出一阵迷糊的怪笑声。
那人全身战栗着,凌乱的意识总算奇妙地拼凑成整体。他终于抬起头,用胳臂支撑起抖动的身子,四处打量。他身处一问破败不堪且密不透风的小屋。清晨的曙光透过萧索的院落,穿过破旧的窗帘落进房间。他和衣躺在一张粗笨的大床上,床架已经被躺在床上的人的重量压得有点向下弯了。床上还横躺着几个穿着衣服的家伙。其中一个是中国人,一个是印度水手,还有一个形容枯槁的女人。前两个睡着了或处于昏迷中,那女人则叼着一根烟枪,试图点燃。她一边吸着,一边用骨瘦如柴的手掌挡住烟锅,好让红艳艳的亮光集中。这亮光成了昏暗凌晨中的一盏灯,他看清了她的面容。
“再来一筒吧?”女人小声说道。声音哑哑的,像在和人斗气。“要不要再来一筒?”
他一手按住额头,四处打量。
“你是半夜来的,已经抽了五筒啦。”女人发着牢骚,接着说道,“哎哟,可怜可怜我吧,我头痛死了!他俩比你后来。哎,真是可怜,如今生意冷清,太冷清了!码头上的中国人少,印度人更少,有人说,近来都没船进港啦!这一筒给你装好了,我的好人。你心肠好,应该知道如今这东西的市价又涨啦,贵着呢,对不?这一小罐还不止值三先令六便士。你知道的,没人比我更懂得调制它的诀窍。对面的那个中国人杰克做得也不错,但还是稍逊一筹。好心人,你会照市价给钱的,你会吗?”
她一边含着烟枪,一边唠叨,不时噗噗地抽几口,也吸进了不少。
“哎哟,哎哟,我的肺太过虚弱,快不行了!这是给你准备的,马上就好啦,我的好心人。哎,真可怜,我这可怜的手老是发抖,好像马上就要断了一样。我一见你醒来就对自己说:‘我得再替他装一筒,他会按照鸦片的市价付钱给我的。’唉哟,我头痛得厉害。我的好心人,你看——我用墨水瓶做成烟锅,给它安上烟嘴,再用这小牛角匙从罐子里舀出调制好的鸦片膏装进烟锅。我的好心人,我太紧张了!我在沾染上这东西之前喝了十六年的酒,喝得可厉害啦。不过,这东西对我来说根本没什么害处,就像吃东西一样,它是可以填饱肚子的,我的好心人。”
她把几乎已经吸空的烟枪递给他,脸朝下倒在床上。
他摇晃着从床上爬起来,把烟枪放在壁炉上,拉开破烂的窗帘,厌恶地打量着这三个人。他发现这女人也是个老烟鬼,满脸烟容,和那个中国人出奇地像。不管是脸颊、眼睛、鬓角的形状还是肤色,都完全一致。那个中国人抽搐着,好像在和他那多神教中的一个鬼神搏斗,他的鼾声大得让人害怕。印度水手在笑,老板娘则睡得像头死猪。
“她会看到什么样的幻象?”这个醒来的男人琢磨着,同时把她的脸翻过来,仔细端详。“梦幻中她开了不少肉铺和酒店,声誉在外?看到丑态百出的顾客络绎不绝,破败的床铺修葺一新,杂乱不堪的院子打扫得干干净净?不管她吸食多少鸦片,她能看到的最多也不过如此罢了——什么?”
他俯下身子,想听她在嘀咕什么。
“听不清楚!”
他看着她的脸和四肢发出的间歇性抽搐和抖动,感觉像是阴沉天空中划过的一道道闪电。这种恐惧感染了他,让他不由自主地退后几步,退到壁炉旁一张简陋的扶手椅上坐下——或许它正是为这类意外事故而备的。他紧紧地抓住椅子的扶手,直到摆脱了这股邪恶的感染力。
然后他走回床边,扑向中国人,双手死死掐住他的脖子,把他翻过身来。中国人抓住他进攻的双手,一边反抗,一边费劲地抗议。
“你说什么?”
仔细听了会儿。
“听不清楚!”
他眉头紧锁,听着一连串不连贯的方言,慢慢松开了手。继而转向印度水手,费力地把他拖到了地板上。印度水手刚落地便纵身一跃成为半坐姿势,怒目横瞪,四下大力挥动双臂并伸手去拨腰间的佩刀,未果。显而易见,老板娘为了安全起见,事先已卸下他的武器。她也起身想制止和劝阻他,而印度人的刀便露身于她的衣裳下。接着,他俩又迷迷糊糊地并排倒地,睡着了。
……
P1-3
故事写到这里,正渐人佳境却戛然而止,似乎即将真相大白却留下无限可能。是的,正如其名《德鲁德疑案》一样,留给了读者无限的“疑”。
狄更斯是英国19世纪著名的文学家,一生著述颇丰,长于通过描写生活在英国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的生活遭遇来深刻反映当时英国复杂的社会现实,为英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开拓和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德鲁德疑案》是狄更斯先生的最后一部小说,也是未完成的一部小说。因为突发脑溢血于1870年与世长辞,留下没有结局的《德鲁德疑案》,造成很大的悬念和缺憾。换个角度看,缺憾有时也是一门艺术,我们姑且可以认为狄更斯留下的悬念是一个开放式的结局,可以供读者自由续写结尾。当然,事实上也确实掀起过一股“德鲁德热”,引发了各种各样的讨论、研究、续写、改写,等等。在此,我们不作任何深入的探讨,只对书中的一些主要人物和最终可能的结局作一个粗略的描述。
第一,贾斯珀是否是杀死外甥的凶手?
通过文本不难发现,贾斯珀爱上了外甥的未婚妻,从文章的开篇就处心积虑地制造其外甥和兰德勒斯之间的矛盾,并四处宣扬埋下伏笔,步步为营,以便日后嫁祸于他。而在德鲁德失踪之后,他对罗莎带有威胁性质的告白也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同时,“鸦片公主”在最末两章出现,引诱贾斯珀在吸食鸦片之后说出曾经吐露过的真相并尾随他,下定决心这次再也不会放过他也是很有力的一个支持。所以贾斯珀就是凶手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第二,他是怎样操作的?
至于贾斯珀是如何谋杀德鲁德的,最可行的方法就是用鸦片迷昏德鲁德之后,用他的大黑围巾勒昏或勒死了他。这一细节,可以从第十四章“何日再相逢”找到线索。在这一章里写到了贾斯珀,德鲁德和兰德勒斯三人在门楼相会共进晚餐,在描写贾斯珀这一天的状态时特意提到了他的大黑围巾。“他回到了住所,在拱门下休息了片刻,取下大围巾,打了结,套在胳膊上。在这一小段时间里,他眉头紧锁,神色严峻,但只是一瞬间的事。于是他又继续哼着歌往前走。”
那么事情又是如何败露的呢?在德鲁德前去见罗莎的委托人时,格鲁吉斯先生给了德鲁德一枚罗莎母亲遗留下来的金戒指,并告诉他如果决定和罗莎小姐结婚就为她戴上戒指,就等于庄严地宣告,他会严格地忠于生者和死者。如果有任何的犹豫和分歧,那么德鲁德必须归还这枚戒指,仍由格鲁吉斯先生保管。
随后,德鲁德和罗莎见面进行了开诚布公的洽谈,一致决定解除婚约以兄妹相称。在这个章节里,几次提到了放在德鲁德身上的那枚戒指。“他的右手伸向胸前,想掏出那枚戒指,但猛然停住了,因为他想:‘既然我要把它送回去,又何必告诉她呢?”’在稍后又这样写道:“由它去吧,也别提它,让它藏在他的胸口。”这些描叙都是在为之后的谋杀败露作铺垫。因为,除了德鲁德自己和格鲁吉斯先生,谁也不知道他身上有这枚金戒指。所以,了解他从不佩戴任何首饰的贾斯珀只是把德鲁德身上的一只金表和一枚衬衣别针取下来扔进了大坝,而不知道他身上还有一枚不属于他的金戒指。也正是这枚在生石灰堆中发现的金戒指让真相大白。别忘了,在贾斯珀第一次去拜访杜德斯的时候,杜德斯告诉他当心院门前的那堆生石灰。因为“它完全能够腐蚀掉你的靴子,用手搅拌它的话,它就会让你的骨头烂掉”。所以,就算是生石灰腐蚀了德鲁德的尸体,但却不能腐蚀金戒指。
第三,德鲁德究竟有没有死?
一种猜测是死了,正如之前所说,被他舅舅用鸦片迷昏后用围巾勒死,然后用生石灰掩埋尸体,嫁祸给兰德勒斯。最终真相大白后,贾斯珀归案,兰德勒斯洗清了冤屈,罗莎和塔特先生一见钟情后坠入爱河并结为夫妻。初级教士和海伦娜最终走到了一起。这个结局看起来皆大欢喜。第二种猜测则是德鲁德被抛在石灰堆里后被杜德斯救起,然后乔装打扮回修院城捉拿凶手。因为在故事结尾修院城来了一位满头白发的老人戴吉利。再三强调的白发暗示了这是一个乔装的人物。这人可能是捡回一条命的德鲁德,但如果是德鲁德的话,他理应熟悉修院城,不会向小掌柜问路。这人也可能是女扮男装的海伦娜。为了证明弟弟的清白,她决定潜回城寻找证据。因为海伦娜身材高大,可以装扮成男人,并且性格坚韧,不屈服于任何困境。在和初级教士第一次谈心时,关于自己的姐姐,兰德勒斯是这样告诉他老师的:“她把自己装扮成男孩,表现出男人的气概。我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出逃……当时我把小刀弄掉了,而她要用它来剪短头发,我还记得她是如何拼命扯断和咬短头发的。”当然,这人还有可能是白扎德先生。作为格鲁吉斯先生的助手,他一直没有派上用场。而在罗莎前去寻求监护人的保护时,格鲁吉斯先生明确表示他的助手白扎德先生这几天有事不在。这些蛛丝马迹都指向这种可能性。
至于书中出现的其他人物,如鸦片公主、塔特先生以及其水手的出现也有着特定的安排。鸦片公主是谁?她为什么要揭穿贾斯珀的阴谋?有一种说法是鸦片公主曾被贾斯珀的父亲所抛弃,贾斯珀其实是名私生子。所以,贾斯珀成为其父亲的替罪羊,鸦片公主把怨气都发泄在了他身上。而塔特先生则是勇敢正义的化身,和罗莎一见钟情,成为她的精神支柱,而他的游艇和强壮的水手都为之后追拿贾斯珀埋下伏笔。书中是这样描写塔特先生的水手的:“他在船头上耀眼夺目,拥有海军战士的镇静或剽悍,随便你怎么形容都行。”
最后一个疑问在于只凭一枚在生石灰中发现的金戒指和贾斯珀对罗莎小姐的疯狂迷恋就给贾斯珀定罪似乎过于牵强,缺乏更有力的直接证据,对追拿凶手有一定的困难。于是,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性。贾斯珀致力于毁灭罗莎所有的爱慕者。“你自己衡量,如果其他人爱上了你,那他能活下去吗?他的生命掌握在我的手里。”正是这种病态的爱恋和痴迷让他不惜对亲外甥下手。而当他发现德鲁德和罗莎已解除婚约,自己做了无用功后,一直以来支撑他的精神信念彻底坍塌,内心备受折磨。终于,他像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说出了事情的真相。仿佛这起谋杀发生在想象中,凶手另有其人。这个观点狄更斯的朋友约翰·福斯特在《狄更斯传记》中提到过。
其实严格说来,这不能称之为译后记,而是一个说明,为了消除读者误会的一个说明,故交代了一些可能的素材以供读者选择,而不对作品进行任何解读或带入个人见解,给每位读者留有自由发挥的想象空间,畅想不同的结局。
“(狄更斯)对社会生活一切最重大的问题的‘集中注意’……那颗诗人的心……永远和穷苦不的人在一起。”
——弗朗茨·梅林
“狄更斯是一位反映了现实,而且还尽力对现实起作用的作家。”
——高尔基
“狄更斯是英国小资产阶级的痛苦、爱好和仇恨的伟大表现者,他是一个温和的诗人,善于缓和、平衡他创作里的尖锐刺人的因素。”
——《论文学》,卢那察尔斯基
“狄更斯从来不曾把自己看作革命者,然而他肯定是一个革命者。他对众议院的毫无缓和余地的蔑视……从未动摇过。”
——乔治·萧伯纳
“只有在城市经验的维度上才能理解狄更斯的天才。”
——雷蒙-威廉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