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和世界不一样》是八年新东方明星英语培训师、东方卫视《百里挑一》超人气嘉宾马徐骏首部纸上脱口秀。
36个故事,36位意外人士。
《当我和世界不一样》中的他们被称为学者、歌手、画家、演绎者、小说家、电影导演、企业家和赛车手……既有世俗意义上的成功人士,也有人们视线以外的寂寥者。他们大部分时候和你一样:彷徨、失望、被伤害;他们一个人的时候又很不一样:从未放弃又毫不犹豫。
总有一些人,笨到孤独,笨到恐惧,笨到没有选择,笨得学不会他人的标准、看不懂世俗的眼光。后来,这些人改变了这个聪明的世界,悄无声息。所以,无论废柴还是天才,在自己的路上,专注已有的、坚持未知的,会比所有人更接近成功。
《当我和世界不一样》是马徐骏的散文集。
曾是新东方学校金牌英语培训老师的马徐骏,在课堂上除了用幽默生动的语言把每堂课都上得精彩难忘,更会跟学生们分享许多跌宕起伏的励志故事,这些真实存在的故事,不但鼓舞了听课的学生们,也暗中推进着他自己。
在《百里挑一》的舞台,他又成为最受欢迎的人气嘉宾,他的毒舌、深刻,感染一众来相亲的女生,让她们看清世界,认识自己。
从讲台到舞台,他发现每个人的人生都是问题丛生,一场意外接着一场意外,有时际遇也是机遇,一切只在终点才见分晓。
一只落选牙医画的蓝精灵
不要再感叹命运的捉弄了,这里压根儿没有命运什么事儿。I
曾经有这样一个少年,没生在大富之家,还赶上父亲早逝,跟母亲一起艰辛度日。刚够上打工年纪,就出来混社会,他第一份工作是在电影院里当放映员。
对于电影发烧友来说,这份工作听起来很美,每天都能看片,几百部盯下来,一开口唾沫星子都带着胶片的味道,可对于只把放映当作一份工作的少年而言,就没那么振奋了。试想你是个放电影的,又不是买票进来当大爷看电影的,放什么片子你说了算吗?好片子多看几遍也就罢了,要是碰上一个烂片,老板甩你一句:“先放个30遍!”你敢说“雅蠛蝶”吗?
于是,这个少年除了能享受一下自己爱看的中世纪题材和科幻题材电影之外,其他时间只能郁闷地躲在放映室里抽烟。
放映室里抽烟?要说这小子也是个不靠谱的家伙,整个电影院都不让吸烟的,好不好!于是,为了抽烟,又为了不让经理发现,少年练就了一绝活。当走廊里响起隐隐的脚步声时,不仅鼻子能当空气净化器猛吸,点着的烟还能被他直接吞进嘴里藏起来……幸亏经理瞥一眼就走,真要是留下来检查工作,双方肯定都会七窍生烟。幸好少年那时候只抽卷烟,还没抽烟斗,不然就得时不时地抠嗓子眼儿了……
那时,少年觉得自己是个特别机智的少年。
那时,少年觉得日子漫长又无聊,未来遥远得像个不靠谱的传说。
后来,少年长成了青年,决定不再忍受这薪水低又憋屈的工作,下定决心要跳槽。
青年开始翻报纸找招聘广告,最终两份看似合适的活儿进入了青年的视野,一份是牙医助理,另一份是去动画工作室做插画师。
青年曾经也喜欢随手涂鸦,但却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牙医助理的工作……
为什么?这还用问,当然是给牙医干活工资高啊! 一个不靠谱的人,最大的优点就是,会稳定地保持不靠谱。
在面试的时候,青年居然迟到了!还迟到了很久!
青年直接被牙医轰了出来。青年也不好意思感叹命运的捉弄,他自己也清楚这里压根儿没有命运什么事儿,只是睡过头了。
因此,画室里多了名一脸倒霉相的新晋插画师助理。
值得安慰的是,当时在青年身边工作的,都是欧洲非常顶尖的动画大师,名字我就不举例了(反正说了你们也不认识)。这样的环境对于事业上升期的青年来说,无疑是非常幸运的,对青年来说更幸运的是,这家动画工作室不久之后就倒闭了……
青年想,至少这意味着不用下半辈子都给大师们打下手了。
那么,他只剩下一条路了,自己提笔画些什么好了。
只是,他不知道自己可以提笔画些什么。
如果你穿越回去告诉青年,我们这个时代有个叫尾田荣一郎的日本人,靠着一部叫《海贼王》的漫画横扫亚洲,连欧美都有不少狂热粉丝,不然你也画画海盗吧——不用谢我,我叫红领巾。
只是,青年已经画了不少海盗题材的漫画了,没人看,没人当回事儿,没人看还干什么呀……最终,青年只能摔笔怒吼:爱谁谁!老子不伺候了,就画自己想画的,你们不看,我自己玩儿!
青年开始回忆起少年时期在电影院里看过的老电影,那些他喜爱的中世纪故事。于是,他提笔开始描绘一个叫]ohan的青年,是国王的仆从,带着自己的小伙伴完成各种稀奇古怪的任务,他画的是一个打怪攒经验升级的故事。
结果,这部漫画大受欢迎。
他出名了。
回看青年人生前半段,可以起个名字叫《我的生活就是个笑话》。
青年继续写着勇者斗恶龙般的中世纪英雄故事,直到这部漫画的第九本里,出现了一群帮助男一号造魔法笛子的小矮人,它们大约三个苹果那么高,蓝色的皮肤,白色的弗里吉亚无边扁帽,有一个风靡全球半个多世纪的名字——smurf蓝精灵。
这个名叫皮埃尔-库利的比利时青年,笔名贝约。
蓝精灵之父。
每一个作者在创作角色时,多少都会融入自己的性格和影子。在蓝精灵村里,谁是贝约自己的化身呢?青年给出的答案是:全部!
青年把自己笨拙的那部分给了笨笨,忍不住抱怨的那部分放在了厌厌身上,睿智成熟的那部分赋予了蓝爸爸。在所有这些角色中,青年最喜欢的角色竟然是喜欢恶作剧的乐乐——贝约先生说,这个角色,最像他自己。
在乐乐的身上,你依稀可以找到曾经那个躲在放映室里偷偷抽烟的少年,这是贝约自己身上最最童真的一部分,在长大成人,经历挫折、失望和迷茫后,依然没有消失。或许如果没有这开朗乐天的性格,就不会有这群可爱的蓝精灵们。而在这一路辛苦走来的人生路上,每一段的经历都沉淀在作品里的人物之中,我猜测,格格巫的原型可能就是监视过少年贝约的剧院经理?他紧盯着蓝精灵们没心没肺的幸福生活,冷不丁来那么一下子,给生活添点儿小麻烦,这不正是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里都会遇到的吗?
人生,就是一场意外接着另一场意外,这些意外或悲或喜,或者改变了你的生活轨迹,在当时让你不知所措甚至备受煎熬。但不经历那许多挫折与快乐,不做一些在当时自己都不知道未来会有什么用处的事情,故事的美好结局,可能就永远也不会在前面与你相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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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马这哥们儿,在我儿时的印象里一直是个严父。
我最怕他眼睛瞪得溜圆唬我的时候,无论是撒娇还是无理取闹,只要他眼一瞪,我瞬间感觉自己快被“吓尿”了。
记得小时候,有一次从部队回上海探亲,在大姑妈家做客,被问到一个几乎所有孩子童年时都一定会被问起的问题:“你喜欢爸爸多一点,还是妈妈多一点?”
当时我大概也就三四岁的样子,但我清楚地记得我在回答问题那一刻的所有心理感受和内心活动。
我的第一反应:当然是妈妈啊!这还用问!爸爸那么凶!
但是看了一眼正襟危坐在一旁一脸严肃的老马,咽了咽口水,很大声地回答:爸爸!
大姑妈问:“为什么呀?”
“没为什么!就是更喜欢爸爸多一些呀!”
好吧,说实话,是怕说更喜欢妈妈,会挨爸爸的揍,因为感觉妈妈更疼我,即便不说最喜欢她,至少也不会挨打吧。
所以谁说小孩天真无邪来着?小孩最会权衡利弊见风使舵,谁拳头硬傍着谁,谁给糖吃跟谁好,气节是什么玩意儿?孩子的世界里没那玩意儿!
当然啦,即便说了喜欢妈妈多一些,又怎么会挨打呢?
倒是这种挑拨离间的问题挺能显示孩子的智力水平,摆出一副殉道者的坚定表情,回答都喜欢不就好了嘛!并且按照老人的说法,三岁看八十,所以至今我都觉得自己其实是个笨蛋。
不过后来想想,是不是在教育我这个问题上,爸妈在我生下来时就分工好了,各自担负起严父和慈母的角色,如无意外,一辈子都不动摇。
说是严父,老马也只是看起来凶,我小时候真挨他打的次数加起来远没有跟他一起打雪仗来得多。
刚从外婆家被接到部队上跟爸妈一起生活的时候,按照他们后来的叙述,我完全就是个小野人的德行。当时外公宠我这个唯一的外孙到了不讲人性的地步,长牙的时候牙龈痒痒得不行,说要咬一口,外公就真把胳膊伸过来给我咬,我也就真的“吭哧”一口,血都流了出来才满意地罢嘴。
老马显然是容忍不了自己的亲生儿子跟个野生动物似的。所以那时候经常被他拎着耳朵关进厕所里反省,不说出自己错在哪儿了决不放出来,任凭我在厕所里怎么踹门、怎么挠墙、怎么嗷嗷叫,反正老马是铁了心必须把这熊孩子给教育好才算完。
我至今耳朵很尖,经常开玩笑质问他是不是小时候被他揪大的,老马都会一本正经地看着我说:“招风耳是我们马家的遗传。”
记忆里,唯一一次老马真正动手打我,是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放学回家发现书架上的香蕉少了两根,中午又只有我回过家,于是老马问我:“香蕉是不是你吃了?”
我说:“没有啊!”
然后老马就火了:“吃了就吃了,没关系,但不能撒谎说没吃!”
我说:“真没吃啊!”
然后就被打屁股了……还是用皮带抽的,然后,那根皮带本来也快报废了,结果不小心给抽断了……
这个梗被我说了十多年。
这是虐童啊!老马!而且你知道你那属于屈打成招吗?到最后嘴上被迫承认撒谎,但是心里依然肯定香蕉不是我吃的啊!你不觉得那时候我们去你单位的公共浴室洗澡,你带着一个臀部茄子色的倒霉孩子会让同事觉得你心理变态吗?好歹你大小是个领导啊老马!
老马一脸严肃地回答:“我只是想教你做人要诚实。”
拜托,你这么认真干吗!我只是跟你探讨一下,我早过了记仇的年龄了,不过就是拿出来说,试图让你不好意思一下嘛。
老马继续一脸严肃地说:“我就是个认真的人。”
好吧,我承认,如果每个人都有一个行走江湖的特殊技能,那么老马的大招就是——认真!
这两个字贯穿了他几乎整个人生。
……
我觉得他是个了不起的父亲,不只是因为我脑海里回忆起的那些片段,而是即便到了快退休的年龄,他依然可以拿起单反学摄影,而且照片拍得越来越有模有样,他在网上学习新鲜东西,获取信息有时候比我都快。
老或者不老,真的要看心态,在老马的身上我从未感觉到有衰老的气息存在。
在写作这本书的期间,我处于生命中的又一次低潮期,差不多整整一年的时间里,我被写稿的痛苦折磨,不想出门,不愿见人。老马从没说过什么,只是每餐的饭桌上,满满都是丰富可口的饭菜,当我想跟人说说话的时候,他随时都在。
从新书预售那天开始,他的微博、朋友圈里,全是这本书的消息,宣传得比我还积极。
静嫒姐说:“你的书还少个序。”
我说:“我不知道该写什么。”
静嫒姐给了我三个字:写你爸。
醍醐灌顶!
从小到大,我都不是一个会让大人省心的孩子,经常干出一些让人议论纷纷的事儿来,总显得和周围人不太一样。但老马接受我,包容我,无条件地支持我。
他用他爱我的方式,教会我该如何去爱这个世界。
我曾经有过很多偶像,我也曾离开这个男人去追逐偶像的身影,可是到头来,发现唯一真正可以让我从心底里崇拜的,其实只有一直陪着我长大的父亲。
这本书献给老马,和世界上所有像老马一样的爹妈。
“我常常在桌子前困坐了一天,写不出一个字,最后只是把桌面擦了50遍。这是每个写字的人都会遇到的尴尬。”
2014年5月在图书馆读到Robert Mckee的这句话时,我不禁拍案而起:太XX对了!(随后被管理员赶了出去……)
起初想写这本书,是在做完第一季Mars Talk脱口秀时萌生的想法。念头很简单,人快三张了,留点儿什么祭奠一下侥幸没喂狗的青春吧。
然后2013年的冬天,我接到了莎莎的电话。
12月我在咖啡馆见到了她,我问的第一个问题是:“出一本书我要花钱吗???”
她的回答是:“你好好写就不用花钱了。”
那就好好写吧!于是随后的三个月里,我挤出了不到两万字……
期间,我陷入了严重的自我怀疑。我写的东西会有人看吗?怎么写才会好看呢?我写的是不是大家都已经知道了呢?
大部分时间里,我都觉得自己下一刻就要拿起电话跟莎莎说:I quit!
直到有一天,我写完蓝精灵、写完凯撒大帝……突然想起身边的人们,那一刻仿佛像是从另一个世界的时空穿梭了回来,我依然在这里,清醒地看着我曾经所有的困惑、意外、惊喜……我才明白,这本书就是为我这样的笨人而写的。
所有人从来到这个世界开始,就在追求安逸和渴望光荣之间摇摆。懒惰留下了一些人,时间改变了一些人。剩下的都是不那么聪明的家伙,他们不知如何取巧,学不会怎么偷懒,更找不到所谓的捷径。他们用自己的笨办法待人处世、成了所谓的异类。看起来有点儿拧巴,还有点儿格格不入,总之,和别人不太一样。但也许,这些特立独行的人,才是真正不忘初心的家伙…… 写这本书的过程,就是在践行着书里的他们,我能倚仗的,真的不是天赋,而是笨拙的力气。
这股力气,我还会用来继续奔跑,从纸上到网上,从网上到地上。今年,我会带着这本书去很多的地方,见很多的人。在相遇之中,你我谁也不用指导谁,只要心存盼望并彼此鼓励:我们这种笨人呐,就算慢慢跑着,但也绝不停下来。
在英语里,大学毕业典礼叫作Commencement。有意思的是,这个词并非结束,而是开始,寓意“毕业”是走上社会的新开始。同样,这后记不是结束,而是开始。
因为第二本书,已经动笔了。
很喜欢托尔金在《指环王》里写的一句话:Fly!You idiot!Fly!(飞啊!你这笨蛋!快飞起来啊!)
在此谢过给予我巨大帮助的人,戴克莎、万士圆、杨爽、静媛姐,还有一直关心着我的你们。
马徐骏
2015.1.1